4.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照一码”办理

4.2.1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含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核发的统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如图4.1~图4.3所示。

图4.1 “五证合一”示意

图4.2 整合前的“五证”示意

图4.3 整合后“一照一码”示意

4.2.2 “一照一码”办理主要流程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主要流程如图4.4所示,具体流程及要求以当地工商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为准。

图4.4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主要流程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