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素辨证
证素即证的要素,指辨证所要辨别的脾、肾、胃等病位和气虚、血瘀、痰、寒等病性。证素是通过对证候的辨识而确定的病理本质,是构成证名的基本要素。
各种辨证方法名称虽异,而实质相同,都在于辨别病变的位置和性质,任何复杂的“证”,都是由病位、病性基本要素组合而成的。证素辨证着眼于将各种辨证方法统一为同一辨证体系,力求中医诊断的规范统一。
证素辨证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对证候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辨别疾病当前病位和病性证素,并做出证名诊断的思维过程与方法,即“根据证候,辨别证素,组成证名”。其中,识别证候是基础,辨别证素是关键,判断证名是目的。准确判断证素,便可明辨疾病当前的病理本质,并可执简驭繁地把握灵活、复杂、动态的证。
证素是诊断中不能再分解的具体诊断单元,是构成证名的基本要素。临床诊断经常使用的病位、病性证素大多有相应的治法方药,对临床诊疗有直接指导意义。
病位证素即辨别病变现阶段的位置。对古今所提出的病位证素概念,通过逐项分析筛选,初步提取出规范的病位证素20项,分别为心神、心、肺、脾、肝、肾、胃、胆、小肠、大肠、膀胱、胞宫、精室、胸膈、少腹、表、半表半里、经络、肌肤、筋骨。
病性证素,指证的本质属性,是疾病当前的病理本质。
对古今提出的60余项病性证素概念,通过分析筛选,初步提取出规范的病性证素33项:(外)风、寒、暑、湿、燥、火、痰、饮、水停、虫积、食积、脓、气滞、(气)闭、血瘀、血热、血寒、气虚、气陷、气不固、(气)脱、血虚、阴虚、亡阴、阳虚、亡阳、精(髓)亏、津(液)亏、阳浮、阳亢、动风、动血、毒。
确定了病位与病性证素,把它们进行组合,形成常用的规范名称,即证名。证名是辨证的结论。临床辨证不能墨守成规、生搬硬套,也要突破分型的局限,根据实际证候,实事求是概括出正确的证名,做到证名诊断与实际病情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