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辨证方法
辨证论治是中医诊治疾病的主要手段之一,可分为辨证和论治两个阶段。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和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证。“论治”则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辨证”的核心为“证”,是“论治”的前提和依据。“证”是中医学特有的概念,是对疾病所处一定阶段的病因病性、病位等所作的概括。中医的“证”是疾病发生及发展过程中某一特定阶段的状态性描述。这里所谓的“疾病”,是相对健康而言的病,并非指西医学中具体疾病的名称。“证”是一种状态,不管西医学的诊断能否成立,总能做出一个中医的辨证,然后做出适当的调治而取得效果。所以,中医不论诊察还是在调摄疾病状态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优势。
辨证与调摄,是中医理法方药在临床上具体运用最重要的两个环节,也是诊治疾病过程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辨证是决定调摄的前提和依据,调摄是检验辨证是否正确的临床手段,是辨证的目的。
在临床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辨证方法有多种,如八纲辨证、脏腑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病因辨证、经络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等。这些辨证方法虽都有各自的特点,对不同疾病的诊断各有侧重,而在临床上则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