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名动京师

这一年,苏轼21岁(虚岁),而他的弟弟苏辙19岁(虚岁)。

他们从偏远的西蜀地区出发,沿着长江东下,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嘉祐二年(1057年)抵达京城,准备参加科举考试。

当时的科举考试,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则是诗坛宿将梅尧臣。

这两位文坛巨匠正致力于推动诗文的革新,苏轼清新脱俗的文风,给两位考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考试中,苏轼的策论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他以独特的见解和流畅的文笔,阐述了自己对刑罚和赏赐的看法,其文章的深度和广度令考官们赞叹不已。

尽管苏轼的文章得到了欧阳修的高度评价,但由于欧阳修误以为文章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最终苏轼只获得了第二名。

在苏轼谒(ye)见欧阳修时,欧阳修询问了文章中“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这一段的出处。

苏轼的回答是:“何必知道出处!”

欧阳修听后,对苏轼的豪迈和敢于创新的精神大为赞赏,并且预见到苏轼未来在文学上的成就,认为他“善读书,善用书”,并预言他“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在欧阳修的大力推荐和称赞下,苏轼的名声迅速在京城传开,他的每一篇新作都迅速成为京城文人圈中的热门话题。

正当苏轼和苏辙父子在京师名声大噪,准备在政治和文学上大展宏图之际,一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破了他们的计划——苏轼和苏辙的母亲不幸病逝。

面对这一沉重打击,苏轼和苏辙兄弟俩不得不随父亲苏洵返回家乡,为母亲守丧。

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守丧期满后,他们再次回到京城。

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参加了“三年京察”的制科考试,成绩优异,位列“百年第一”,被授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的职位。

四年后,苏轼回到京城,担任判登闻鼓院的职务。

治平二年(1065年),苏轼的父亲苏洵病逝,苏轼和苏辙兄弟俩扶柩回乡,按照传统守孝三年。

三年后,苏轼回到京城,此时正值王安石变法的高潮期。

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曾经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因为反对新法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开京城。

苏轼眼中的朝野,已经不再是二十岁时所见的那个平和世界。

昔日的师友和同僚,因政见不同而四散,朝堂之上旧雨凋零,新法的推行也带来了社会的动荡和变革。

苏轼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面临着艰难的选择和挑战。

他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文学追求,但也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复杂和残酷。

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因对王安石推行的新法持有异议,上书直言新法的弊端,这直接触怒了王安石。

御史谢景在神宗皇帝面前指责苏轼的过失,苏轼因此请求离开京城,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