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向外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涉税风险

随着税收政策的广泛宣传和财税人员素质的整体提升,纳税人在对外开具增值税方面愈加谨慎和规范,但仍然存在内控机制不严、未按税收规定时限开具发票、违法降低税负等涉税风险。发票管理涉税风险如图1-4所示。

(一)内控机制不严的风险。增值税发票作为重要的原始凭证,应视为现金管理,重点监管。特别是空白发票如果保管不善,会带来安全隐患。部分企业的内控机制监管不足,没有专人定期清查、盘点增值税发票,领用、交回登记不及时;作废发票未按规定加盖“作废”戳记;空白增值税发票没有人保险柜保管等问题。这些均可能造成发票被盗、遗失,而给企业带来不可预估的涉税风险和损失。

(二)未按税收规定时限开具发票的风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收讫销售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或者发票开具时间”三者孰先的原则确定。特别是“营改增”以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及建筑服务等都有明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因种种原因收到货款或预收款不开具发票、合同约定了收款日期不开具发票、服务完成时不开具发票,可能造成财务未人账、少计销项税额,进而造成少缴纳增值税,给企业带来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的涉税风险。

(三)违法降低税负的风险。部分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需要索取发票,导致存在富余的发票,这些企业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引诱,为获取开票费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违规开具发票;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法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能为了获取业务而寻找第三方开具发票;一些享受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或在税收洼地的企业,为降低税负、提高利润,可能会违规为下游开具发票;更有甚者,可能打着降低税负的幌子,参与虚开增值税的违法活动中。这些均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风险。

图1-4 发票管理涉税风险提示及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