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开增值税发票防控:操作实务·经典税案·司法判例
- 蔡昌主编
- 741字
- 2022-07-28 10:34:35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对象
现行制度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必须按规定的征收率填列税金。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1]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二)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已领购使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的。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纳税人当月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