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1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圣人执一2为天下式3。不自见4,故明5;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6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注释】

1 枉:屈。

2 执一:通行本为“抱一”,帛书甲、乙本并作“执一”,帛本为是。

按:“执一”,即“执道”(见《老子》十四章、《庄子·天地篇》及《文子·道原篇》)。“执一”为道家常用语词,屡见于《管子》(〈心术篇〉、〈内业篇〉)等稷下道家之作,其后为荀子(《荀子·尧问篇》)与韩非子(《韩非子·杨权篇》)引用。

3 式:法式,范式。

4 自见:自现,自显于众。

范应元说:“见,音现。”

吴澄说:“自见犹云自炫。”

5 明:彰明。

按十六章:“知常曰明”和五十二章:“见小曰明”的“明”字,乃是老子的特殊用语。这里的“明”字只是当作普通的用法。

6 能长:通行本“长”上缺“能”字,据帛书本补。

【今译】

委曲反能保全,屈就反能伸展,低洼反能充盈,破旧反能生新,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

所以有道的人坚守这一原则作为天下事理的范式。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彰显;不自己夸耀,反能见功;不自我矜恃,反能长久。

正因为不跟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和他争。古人所说的“委曲可以保全”等话,怎么会是空话呢!它实实在在能够达到的。

【引述】

常人所见只是事物的表相,看不到事物的里层。老子以其丰富的生活经验所透出的智慧,来观照现实世界中种种事物的活动。他认为:一、事物常在对待关系中产生,我们必须对于事物的两端都能加以彻察。二、我们必须从正面去透视负面的意义,对于负面意义的把握,更能显现出正面的内涵。三、所谓正面与负面,并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它们经常是一种依存的关系,甚至于经常是浮面与根底的关系。常人对于事物的追求,往往急功近利,只贪图眼前的喜好,老子则晓喻人们,要伸展视野,既观赏枝叶的繁盛,同时应注意根底的牢固。有结实的根,才能长出茂盛的叶来。由于事物的这种依存关系,所以老子认为:在“曲”里面存在着“全”的道理;在“枉”里面存在着“直”的道理;在“洼”里面存在着“盈”的道理;在“敝”里面存在着“新”的道理。因而,在“曲”和“全”,“枉”和“直”,“洼”和“盈”的两端中,把握了其中之底层的一面,自然可以得着显相的另一面。

常人总喜欢追逐事物的显相,芸芸众生莫不亟亟于求“全”求“盈”,或急急于彰扬显溢,因而引起无数纷争。求全之道,莫过于“不争”。“不争”之道,在于“不自见(现)”、“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而本章开头所说的“曲”、“枉”、“洼”、“敝”,也都具有“不争”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