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甲供工程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分为包工包料方式与包工不包料方式。

4.3.1 甲供材料的含义

所谓“甲供”,是指甲供材料,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简称“甲供工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工程施工单位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开发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即“甲供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工程施工单位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各工程项目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时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工程施工单位使用材料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工程施工单位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施工单位有对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的义务,如果因施工单位未检查而材料不合格就应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工程计价角度说:预算时甲供材必须进入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一般是扣甲供材费的99%,有1%作为甲供材料保管费。它是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工程施工单位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费、拆迁费、基础设施费以及向施工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等支出,应根据相应的合法凭证与清单计入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对于甲供材料的账务处理,税法明确规定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记入“开发成本——施工设备、材料”。

对甲供材料不能及时取得发票的企业,可按计划成本核算,并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

4.3.2 包工包料会计处理

如果是包工包料方式,其建安成本就是乙方建筑公司提供的建安发票作为记账依据,计入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例4-12】天通世衡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海创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为9810万元。本月收到海创建筑有限公司的工程价款结算单与增值税发票金额合计为2180万元,工程价款结算单见表4-7。

借:开发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2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00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海创建筑有限公司  21800000

表4-7 工程价款结算单

4.3.3 包工不包料会计处理

如果是包工不包料(主料或辅助材料等)方式也叫甲供材承包工程。甲供材承包方式,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采购材料。

【例4-13】天通世衡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海创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为5424万元。其中,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采购后交付给海创建筑有限公司,材料价税合计1582万元。

(1)购买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建筑安装项目——主要材料  1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20000

贷:应付账款  15820000

(2)交付给海创建筑有限公司时,有两种处理方法。

①交付材料时第一种方法。

借:合同资产——海创建筑有限公司  15820000

贷:工程物资——建筑安装项目——主要材料  1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20000

海创建筑有限公司应按不含税金额计入工程成本,向天通世衡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合并开具发票。

天通世衡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工程款发票时。

借:开发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1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60000

贷:合同资产  15260000

②交付材料时第二种方法。

借:开发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14000000

贷:工程物资——项目——主要材料  14000000

由于天通世衡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将材料作为开发成本入账,海创建筑有限公司则不需要按含有材料款的金额向开发公司索要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