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学的角度建立逻辑作用

逻辑作用原理的假设是:大脑中不同的功能/范畴间的功能关系在心理上表现为逻辑关系。更准确地说是其中一部分在心理上表现为逻辑关系,因为在所有的思维中除了逻辑思维还有其他的思维形式,在这里我们只讨论逻辑思维。

心理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感、意志、能力、气质、性格等心理实在,思维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从生理学的水平讲大脑中只有两种基本的存在:功能/范畴和联结。由思维来实现的功能/范畴间的联结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功能关系。有时候我们将思维作用称为功能联结作用。

逻辑作用原理是将逻辑学知识应用到对心理和行为的分析中去。逻辑学有三个重要的方面: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数理逻辑。数理逻辑对心理分析的作用非常有限,所以我们主要研究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在逻辑作用中的意义。

形式逻辑研究的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传统的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概念、命题、推理等思维形式中起决定性的那些规律主要指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这些规律从不同的角度概括和表达了正确思维的基本特征及其逻辑要求,体现了正确思维的确定性和一贯性,普遍地适应于逻辑思维的各种形式,是人们在运用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和论证时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思维准则。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在逻辑思维中起作用的客观事物的规律,而不是在客观世界中起作用的客观规律。它们并不是与客观事物无关的主观自生的东西,也不是约定俗成的,而是客观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下的最简单和最普通的关系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

辩证逻辑作为逻辑学的辩证法,研究反映客观世界的辩证发展过程的人类思维形态,即关于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辩证逻辑的思维规律要求从对象的相互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中,从对象固有的内在矛盾中去考察对象。辩证逻辑关于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相统一的原则揭示了思维形式与客观世界辩证发展过程之间的关系,从而把握思维形式的辩证本质。人的概念在反映客观世界时,具有一个从抽象向具体发展的过程。辩证思维的方法是人们进行辩证思维的逻辑工具,是科学研究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理论思维方法。辩证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相结合;分析与综合相结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以及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相结合等。这些方法都是辩证思维规律的表现,是人们对辩证思维规律的认识和应用。这些方法在辩证思维中相互联系,并同时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无论是形式逻辑还是辩证逻辑,我们都必须探索其心理意义。例如,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可能都是真的,其中必须有一个是假的。矛盾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必须首尾一贯,不允许自相矛盾,即不允许同时断定一个思维及否定都是真的。矛盾律作为一个关于思维的规律,我们通过探索其心理意义发现了极化现象和心理矛盾,并由此进一步建立起转化作用和心理平衡。这些心理理论和逻辑学规律在理论本质上是相似的,只要把思维比作一个人的骨骼,那么心理和行为则是一个人的肉体,将思维规律与心理和行为相结合,我们将创造出一个丰富和完整并且遵守一系列精神法则的人。

逻辑学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其实我们很早就知道思维和心理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但是不知道这种关联意味着什么,以及如何应用这些关联来解释关于心理的规律。科学的积累、社会的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都使某一知识的产生成为可能。通过逻辑学的基础规律探索其心理学意义将是一个重要的和基础性的工作,完成这一工作需要多年的努力。现在我们先从形式逻辑的几个基本规律说明其心理作用原理。

同一律是传统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其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同一对象的同一方面的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概念或判断)其自身是同一的。就概念来说,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其确定的内涵和外延,所以,任何一个概念都只与其自身同一而与其他概念相区别。就判断来说,任何一个判断都有其确定的断定内容,所以,任何一个判断都是与其自身同一的。就其语言方面来说,在确定的语言环境下,任何一个语句所表达的概念和判断都是确定的。同一律是对正确思维的确定性的逻辑概括,它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概念或判断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即保持思维的确定性。因此,遵守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是一切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我们知道同一性规律的本质是确定性。无论是概念还是判断都必须是确定的。这一点非常类似于功能理论三大原理中的同一性原理。同一性原理认为:功能/范畴、表征、语言和行为三者在心理学意义上是同一的。也就是所有的语言和行为在大脑中都有其确定的、对应的功能/范畴或表征。无论语言中所描述的是客观事物还是机体性内容,都有明确的概念,并以神经结构的方式存在于大脑中。同一性原理致力于追求心理和生理之间的一致性或对应性。由此我们就可以根据生理运行的规律发现心理运行的规律。同一性原理是功能理论建立心理学理论并进行心理分析的基础。

前面我们初步地说明了矛盾律,矛盾律的逻辑要求是: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必须首尾一贯,不允许自相矛盾,不允许同时判定一个思想及否定都是真。违反矛盾律的逻辑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因此,遵守矛盾律的要求,保持思想的前后一贯性,不矛盾性,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要前提。

矛盾律是一个复杂的基本规律,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矛盾的存在;二是必须排除思维过程中的逻辑矛盾。由于逻辑学一般只研究思维的规律,所以对矛盾律的说明过于简化。在心理学水平上,我们可以通过心理作用原理对其意义仔细地说明和解释。

心理学中的矛盾我们称为心理矛盾。心理矛盾是广泛存在的——存在于感觉、情绪、认知和行为等功能之间。在研究生理学内容和长期地思考之后,要想说明心理矛盾,必须先用一个新概念来说明心理矛盾的存在和特征。心理中广泛地存在一种现象,叫作极化现象。极化是指在生理作用过程中,同一种功能在神经系统中总是存在一种双向的神经组织的运行,如痛苦与兴奋等。这种双向的生理性现象表现在心理学意义上就是一种相对立的心理存在,我们称之为极化。极化是指某一心理、思维以及行为功能中总是以相对立的两个方向中的一方存在和运行的方式,由此我们进一步将这两个相对立的极化叫作正向极化和反向极化。

正向极化是指人性中所追求的方向,如舒适、美好、正确、快乐等。反向极化是指人性中所排斥的方向,如痛苦、丑陋、错误、坏人等。正向极化和反向极化相互矛盾,所以心理矛盾是指同一心理、思维以及行为过程中相对立的两个极化(矛盾)同时存在。心理矛盾一般都是一种暂时现象,它有一种倾向于心理平衡的趋势。作为一个应用性的理论,我们建立了转化作用来解决心理矛盾。转化是指同一心理、思维以及行为过程中,必须从两种不同方向的极化转向其中的一方,从而使整个过程首尾一致。转化作用之后,心理就实现了平衡。

对心理矛盾的解除是心理学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每一个优秀的心理学理论都应该涉及,但是据我所知,只有精神分析理论中有所论述。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格的核心是一个人思想中的各种事件,具有心理障碍的病人是由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冲突造成的。虽然精神分析是一种人格理论,但它确实可以认为是一种关于心理矛盾的理论。当然,这一理论不仅模糊,应用范围狭窄,而且没有任何关于其理论基础的说明。这些问题在新理论中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认为心理矛盾以及转化作用的建立是功能理论对精神分析理论的吸收。

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其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可能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中必须肯定其中之一为真,不能对两者同时加以否定,即不能对同一对象既不肯定,又不否定。遵守排中律的逻辑要求可以消除思维的不确定性。如果违反排中律的逻辑要求,就会犯“模棱两可”的逻辑错误。排中律只是要求在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中排除中间的可能性,即要求两者中必须承认有一个是真的。

排中律在心理学中是指心理矛盾,必须选择其一。更确切地说就是:在同一心理、思维以及行为过程中,首尾必须处于极化的一致性。如你到底去,还是不去?你认为他偷,还是没偷东西?在这些例子中我们只能在两个答案中选择其中一个,不可能有第三个答案。其实这些是很容易理解的。排中律对心理最大的作用是它能够使心理、思维以及行为在运行的过程中保持畅通。心理矛盾在本能的压力下趋向于产生直接的行为,这样避免了人陷于无尽的犹豫和徘徊之中。从某种角度讲这一规律有利于人类的生存。

虽然通过对思维规律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对心理分析有用的内容,但是心理和思维毕竟有所不同。心理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复杂,最大的困难是必须根据不同的心理水平建立起理论。通过思维规律来研究心理过程是我们开启的一条光明大道,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走向这一道路。

概念是人脑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包括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内涵是指概念反映的事物的一般特性,即概念的含义;外延是指概念包含对象的总和,即概念适用的范围。概念与词密切相关,一方面概念是用词来表达、巩固和记载的,概念使词具有意义,成为有意义的符号。另一方面概念又不等于词,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词来表达,同一个词在不同的场合下也能表达不同的概念。概念在实践过程中抽象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并推广到同类的其他事物而形成,能使一类事物与另一类事物区别开来,它是判断和推理的基础。

从生理学的角度讲,概念系统在大脑内有庞大的神经网络。它是由一定规则联结起来的事物的有关特征或属性来定义的,它由事物的各种有关特征和联系这些特征的规则两方面因素组成。

我们知道语言是由概念组成的。心理分析通过语言来实现,也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概念来实现。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心理学意义。在表征主义理论中,所有的概念都可以分为环境性概念和机体性概念,但心理过程的实现则是由机体性概念来完成的。

所有词都可以划入实词和虚词中。实词是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的词。这些词能充当句子的主语、谓语或宾语,其意义比较实在。实词主要有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联词、助词、语气词和叹词。虚词的意义一般要与实词发生联系时才能表现出来。实词的重要性不必多说,我们要强调的是绝大多数虚词其实都有重要的心理学意义,如联词“如果……那么……”就是一种因果关系的逻辑联结词。叹词“啊”虽然只有语法意义,本身不表达概念,但是将其放到某一语境中,它则是一种情绪的表达,在心理意义上可能表示惊讶、痛苦等,具有极化性。它可以作为动力性表征对行为和整个心理过程产生影响,当然,在进行心理分析的时候必须注意到这些词。

一直以来对概念的研究都是逻辑学的范畴,但是由于概念在心理表征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最近半个世纪心理学也开始从心理表征的角度研究概念。在心理学中,对概念的研究主要包括概念形成和概念结构。概念形成也称为概念学习,是指个人掌握概念的过程。概念结构则是指概念的表征由哪些因素构成以及这些因素的相互关系。由于新理论叫作表征联结理论,所以我们将从联结主义的角度说明概念结构。人最早的概念是由表象来编码的,也就是原型说。然后人类开始通过一些表象发展出具有语义的特征,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事物一般也具有共同的有关属性,然后人们通过这些共同的属性建立起具有特征性的概念。本书认为很多时候特征和属性是一致的。

也许新理论中关于概念应用最多的是语义关系,如类属关系、相似关系、推论关系、因果关系、占有关系、时空关系等。这些不同的语义关系,既可以用来说明和分析客观事物的关系,也可以用来说明或分析心理内容和过程。在进行心理分析时,除了关注这些关系表征,还应该关注与这些关系表征一起出现的具有心理意义的其他功能表征。

判断是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人脑借助语言对客观事物的特征或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与综合,从而对事物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认识。一般以句子来表达,句子中的主语是指判断所指的事物,谓语是指判断确定的事物的情况。这些主语和谓语都是用概念来表示的,判断也是人在大脑中对已有的概念进行的一种分析与综合的过程。从逻辑学上可以分为直接判断、间接判断、单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全称判断等。心理学的任务不在于研究判断的逻辑学法则,而在于研究个体判断的心理过程和特点。

在判断中研究的核心内容是命题,所谓的命题就是具有真假意义的陈述句。命题逻辑是非常简单的一种逻辑系统,之所以用命题逻辑作为知识表征,是因为它是可以说明问题的最简单的语言。不过命题逻辑的表达能力很有限,只能表示出世界是由事实组成的。

我们从逻辑学的角度简单介绍一下判断的定义和内容,目的是说明其在心理学中的意义。所有的判断都是由词汇来完成的,在心理学中它是语言表征的一部分。判断要用到一系列特定的表征,如是—不是、对—错、好—坏等。这些意义相反的表征具有极化的性质,所以大多数的心理判断中都有极化现象。当极化的两方都出现时,就可能产生心理矛盾,然后我们应用转化作用原理,重新使心理达到平衡状态。如果说命题逻辑是逻辑学中最简单的一种逻辑系统,那么具有心理学意义的判断句则是心理学中最简单的一种逻辑作用模式。

这里我们重点说明一下复合命题(或称为复合判断)。复合命题是指在自身命题中包含了其他命题的命题,也就是以其他命题作为其构成要素的命题。它由逻辑联结词和支命题所组成。逻辑联结词和支命题是构成复合命题的两种主要成分。逻辑联结词在复合命题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决定复合命题的逻辑性质。“因为……所以……”等逻辑联结词所表达的因果关系在心理学意义上可能是一种功能关系。同时,复合命题中还有两个或多个判断,这样进行心理分析的时候则面临比较复杂的情况。

判断一般可以分为主观判断和客观判断。在进行主观判断时,四个主要的功能都包含其中。在感觉、情绪、认知和行为四个功能中,每一个功能的判断都可以成为独立的命题。来自感觉、情绪和认知的判断在复合判断中可以作为动力性功能影响行为的发生。

也许人类大脑最神奇的功能就是推理。它是从已有的知识得出新的知识的思维形式,在推理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类思维的创造性。

推理是思维形式的一种。人在头脑中由具体事物归纳出一般规律,或根据已有的判断推出新结论的思维形式,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构成。前提是人在推理过程中运用的已有真实判断,结论是经过推理得到的新判断。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等形式。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的形式和规则,心理学则着重研究推理规则在人脑中的表征和运用。

在知觉的基础上,人们通过概念、判断、推理反映事物的本质。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思维形式。判断是对事物情况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判断是展开的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关系,从而更深刻地揭露了概念的实质。推理是判断之间矛盾的展示,它揭露各个判断之间的必要联系,即从已有的判断(前提)推论出新的判断(结论)。判断构成推理,在推理中又不断发展。推理同概念、判断是相互联系和促进的。

上面所说的内容是在思维水平研究推理,也可以称为思维推理。思维推理主要研究逻辑推理,它一般都是以理性的方式研究客观世界。现在我们要在心理水平研究推理,也就是心理推理。心理推理主要是研究以功能以及功能间联结为中心的推理。因为我们的理论认为心理上的因果关系(包括其他逻辑关系)是一种逻辑关系。思维推理主要研究客观世界,心理推理主要研究主观世界。这样对两者进行区分是为了强调其理论的侧重点。

这本书是关于心理的,不仅在心理推理上我们研究功能间作用,在心理概念上研究功能性概念,在心理判断上研究功能性判断,而且这三者的相互作用受到功能性质的影响。在具体的心理分析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思维推理和心理推理是不同的,但是在表征和语言的水平,我们必须用逻辑词汇来表示心理推理,也就是功能间联结在表征和语言水平必须用逻辑词汇来表示。有时候我们有必要发明一套专门表示心理关系的词汇体系,因为心理和思维是不同的,同一套词汇体系很难一下子分辨出心理关系的性质。最后本书认为还是尊重大家的使用习惯,而且人脑资源是有限的,我们必须考虑到经济原则。

辩证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起源于思维的辩证逻辑,有时候也叫辩证法。经过大量的整理,辩证心理学家认为其理论的核心思想有三个特征:

(1)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联系的部分构成整体。

(2)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

(3)所有事物都是由两个对立的力量组成,主要表现为矛盾。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关联的部分构成整体。它强调人与世界之间是交互关系,它不是以机体为中心建立理论,也不是以环境为中心建立理论。在这一点上与功能主义理论不同。功能主义理论明确地表示是以机体为中心并且认为环境对心理的作用必须通过机体来实现。例如,一个苹果只有通过感觉功能才具有心理意义,而一种人类无法感知到的超声波也许对蝙蝠有心理意义,但是对人没有。人体只是一个能力和感知力有限的生命体,人的心理也只是一个有限的系统,只有对人体产生作用并被感知到的环境才有心理意义。

从广义上讲,任何人都知道环境与机体之间是相互作用的,所有的哲学家都是这样认为的。但是这不能给我们任何新的知识。人所有能感知到的环境信息在大脑中都能以神经元的方式存在,并与机体性或功能性的神经元相联结,最终可以表现为与之对应的表征或语言体系。环境与机体的相互联系在大脑内实现了。这从意义上讲就是一种相互联结,或者叫交互作用。

辩证法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关于矛盾的理论。辩证法中的矛盾不仅包含了心理矛盾——也就是主观矛盾,也包含了客观矛盾,以及主观—客观矛盾。辩证法中的矛盾理论范围更广。根据前面的论述我们知道,环境对心理的作用必须通过机体来实现,所有客观矛盾最终都必须转化为心理矛盾。例如,一只母鸡,活着可以生产鸡蛋,死了就是鸡肉,但是你不能既要鸡蛋,又要鸡肉。这是一个客观矛盾,但是它最终将发展成心理矛盾——更具体地说是行为矛盾——杀,还是不杀。

说到辩证法中国人都很熟悉。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和毛泽东关于辩证法都有大量的论述。以辩证法思想为基础的政治理论,在中国最终以革命的方式得到实践。

现在的辩证法最早产生于欧洲,它之所以在中国能够得到快速发展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在3000多年前的周朝,就产生了原始的辩证法。当时的中国人用阴—阳来表示万物存在和变化的两极。几千年来根据阴—阳的存在和变化的思想中国人由此解释自然现象、男女关系、社会变化和政治活动等。辩证法在中国产生了持久和深远的影响。毛泽东很好地利用了这一影响。他将辩证法和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理论和军事理论,在当时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创造了奇迹。如果不说它的政治意义,至少在军事上是一个奇迹。中国的经验向我们展现了思想的力量。在和平时代你可能很难发现它的价值,但是在关键时刻你就会发现,它影响了你所有的行为。

科学思想是人类文明的主干,而逻辑学是科学的基础之一。在古代文明中,希腊、中国和印度分别发展出了各自的逻辑学体系。虽然语言名称不同,但它们的逻辑学意义是一样的。最终只有古希腊的逻辑学体系被发扬光大,中国和印度的逻辑学体系没有充分发展起来。印度是因为宗教,而中国的逻辑学是被政治打压下去的。在2000多年前的秦汉时期,中国第一次实现了大统一,所以以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统一为核心的儒家文化占据了绝对的上风。政治上的稳定和统一需要思想上的稳定和统一。宗教也是一样,虽然有不同的教派,但是对思想上的稳定性和统一性的要求是一样的。逻辑学则会导致变化、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尤其是逻辑推理,它会不断地产生新的知识,例如,由一系列的证据推理出的进化论等。在历史上很长时间政治和宗教都有反逻辑学的倾向。

科学与文化虽然有很大的不同,但是都有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特征。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文化的多样性。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有利于文化的统一性。竞争与合作是人类文明的两条腿,缺一不可。中国文明非常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这是一个优势,但是中国人过度讨厌竞争,这则是一个缺点。合作有利于学习,而竞争有利于创新,所以中国社会学习有余,创新不足。过于强调合作、和谐与学习会妨碍竞争和创新。

虽然古希腊、中国和印度都发展出了各自的逻辑系统,而且它们的逻辑学意义也非常相似,但是它们关于逻辑学的语言系统是不同的。由于在知识的应用方面有一致性的要求,以及古希腊的逻辑语言系统现在已经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以后关于逻辑学的知识人类可能只会采用古希腊的逻辑语言系统,因为对个人来说转换成本太高了。

逻辑学的经验完全可以用来预测中国文明的未来。我从一些关于中国文明的书中发现,虽然中国人几千年来建立的很多优秀思想从意义上和西方的思想是相似的,但是它们的语言系统是不同的。由于西方的语言系统已占据绝对优势,所以中国文明所依赖的语言系统将会被西方的语言系统所取代。知识和思想是一个文明的核心,中国几千年的文明没有被中断过,但是现在中断了。至少我们的语言中99%的内容会被取代。不过也不用悲哀,未来世界将是一个多样化的世界,每一个国家都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