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利益一致下的关系建构

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利益上是一致的,在案例中,就共同表现为维护和增进残疾人全体的利益,特别是完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目标一致;二是资源互补。正是由于这两类组织的互补,加上国家政策的允许和支持,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合作方式应运而生。通过购买服务的合作,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到了提升,同时社会组织也得到了授权进入以前完全由国家控制的领域,进而实现自己组织的目标。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在资源互补这一环节,在当前强国家弱社会的制度背景下,其各自的优劣势对比是显而易见的。双方对对方资源的依赖关系是非对称性的,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远大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