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铁企业冷轧厂废液处理及利用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 367字
- 2022-07-12 10:55:46
9.3 工艺布置
9.3.1 废水处理系统的调节设施、反应设施、加药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宜分别集中布置,处理构筑物间距应紧凑、合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
9.3.2 调节池布置宜靠近废水、废液来水方向。
9.3.3 废水处理设施平面布置应按工艺流程顺序,竖向设计应按重力流布置,应避免废水多次提升。
9.3.4 废水处理站区内大型设备布置宜靠近检修通道。
9.3.5 废水处理站内管线应全面规划,避免相互干扰。管线复杂时宜设置管架。废水处理构筑物间的管线连通,在条件适宜时,应采用流槽。
9.3.6 废水处理构筑物必须设置安全栏杆和防滑梯,高架处理构筑物必须设置避雷设施。
9.3.7 腐蚀性药剂储存区域必须设置安全围堰,围堰内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台储罐容积。
9.3.8 卸药区地坪应采取防腐防渗和废液收集措施。
9.3.9 鼓风机应布置在独立的房间内,应采取隔音措施。
9.3.10 每级处理设施出水位置应设置采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