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国对欧洲施加的影响而言,也许在精神层面上多于物质层面。如果当今的欧盟公民们必须向美国寻求对欧共体——这些公民均是该共同体的成员——的主导性研究的话,那么,这并非今天的欧洲人被用大西洋彼岸视角来描述的唯一方面。思索一体化矛盾的最严谨的思想家是意大利人詹多梅尼科·马约内,[33]现已从佛罗伦萨的欧洲大学学院(EUI)[34]退休。马约内在匹兹堡就学过,后在伯克利完成其博士论文,曾经在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任教。然而,他与美国的密切联系之因不仅仅是这些学业和从业经历,他的专业领域和有关欧洲的理论的来源都极为美国化。他的有关这一议题的首部著作是《监管欧洲》(Regulating Europe),其标题昭示了他自己的视角。

就欧洲自身而言,“监管”(调节)一词——如果它流行过——主要与一个源于法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派有着源远流长的联系,该经济学派对生产、信贷和消费以不同的“结构形式”互相联系的方式或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连续阶段中体制复制的规则感兴趣。近年来,这个词有了一种更为人熟悉的官僚世界的意味,而在公共意识中并不突出,更不用说在大众智慧中了。即使在监管机构比在其他欧洲国家更早开始激增的英国,也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些灰色的首字母缩略词代表着什么职能,更不用说那里的工作人员是什么人了。电信管理局(Oftel)、能源市场监管局(Ofgem)、水务监管局(Ofwat)、能源监管局(Ofreg)对大多数公民来说,都相当陌生。

然而在美国,从1887年《州际商业法》设立监管铁路的联邦委员会开始,监管在美国政治舞台发挥核心作用已超过一个世纪。不久,管理机构在各个行业中接连出现,大部分是在“进步和新政”时期[35]建立的。用马约内之言,其结果是“正如该研究领域的任何研究人员皆知道的那样,美国的监管就是一种独特的政策制定,它造就了大量独特的理论性和经验性的文献”。[49]马约内的研究事业一直要让这些思想穿越大西洋回到欧洲,从而产生强烈的学术影响。

他首先通过观察认识到,长期以来,国有化举措在职能上相当于美国的监管。那么,它们的区别又在何处呢?答案就是“欧洲与美国对待市场过程的政治监控的态度存在着意识形态和制度上的显著差异。监管在美国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体现了一种普遍的信仰,即市场在正常环境下运转良好,它只在‘市场失灵’如垄断权力、负面的外部效应出现或者信息不足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干预。在欧洲,市场意识形态被广为接受还只是一个相对新的现象”。[50]然而,把这种鲜明的反差视为简单的集体信仰问题则是错误的。马约内认为,国有化与监管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差异,造成后者在解决各种市场失灵问题时具备固有的优势。公有制的作用曾被认为有许多种:工业发展、高就业率、社会公平、国家安全。但是,这些目标不仅常常是不相容的,而且其间巨大的差异有害于追求效率,最终使得国有化理念失去信誉。相反,监管具有唯一的“规范性的正当理由”——效率——因而避免了国有化造成的再分配的紧张和混乱。再分配是一场零和博弈,[36]在这场博弈当中,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而“另一方面,效率问题可以看作正和博弈,只要发现正确的解决方案,大家能够共赢。因此,这些问题原则上能够通过全体一致同意的方式解决”。[51]

然而,既然“在如此之大的政治体中取得全体一致是不可能的”,那么,提高市场效率的问题最好委托给专业性监管机构。随着这些监管机构在美国逐步发展,它们的核心特征表现为“被授权”:政府放弃了任何指导其为监管市场而建立的机构的尝试,使这些机构具有自由裁决的权力。里根政府的改革使这种发展达到完善,这些改革走得更远,把大部分的联邦开支移交给民间社会中的各类第三方团体。如此构想的监管逻辑是把专家权威从民众意愿中越来越完全地分离出来。马约内借用加利福尼亚一保守经济学派的“产权理论”一词对此加以概括。监管代表了“政治产权的分配”,[52]亦即把公众权利从受制于可能五年一换的多数党派的善变的立法机关转移到独立的权威部门,该类部门能够不受投票人的干预而作出可以令人信赖的长期承诺。

在欧洲,这种监管的优越性为人所知已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最早的“国有化恰好发生在第一次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经济萧条期(1873~1896),这次大衰退使民众和精英对市场经济的支持产生动摇长达一个世纪之久”。[53]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情况终于有了变化。撒切尔时代的英国带头实施私有化;监管随后在欧陆兴起,它实际上成为推进私有化的补充——亦即一系列机构,其任务是确保公司不会像国家曾经做的那样滥用垄断权,或者产生过多的外部效应。伴随着这一模式的传播,由现代国家履行各种职能的平衡局面被打破,从国家提供福利或者稳定商业周期转为更加间接性的监管作用。人们对此变化没有理由感到震惊,因为这与存在已久的现代“法治国”的原则是一致的。“在非多数民主——只是‘宪政民主’的另一种说法——的模式之下”,马约内论述如下,“对于专门知识、可信度、公平或者独立这样的优秀品质的依赖一直以来被认为比对直接的政治责任的依赖更加重要”,而后者只不过是“为了达到一些特定的目的”。[54]监管机构的主要使命是纠正市场失灵。其行为或许会带来再分配的结果,但是它们务必不能追求任何再分配之目的,这种目的要求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出台更多的直接性的政治决策。尽管民族国家所采取的各种行动之平衡局面可能已发生改变,但是,它们依旧持续其福利、稳定、防务以及监管等政策;也依然是一种有多重目的的创造物。

然而,欧盟的本质应当“仅仅”是一个扩大化的监管当局——这是马约内的神来之笔:亦即那种剥夺了再分配和强制职能的国家形态,纯粹到只拥有市场维护的任务。无可否认,实际上一些部门或者区域的再分配的特别项目——让人失望的“共同农业政策”以及诸如此类的政策——已经加诸欧盟。但是这些可被认为是偶然的附加物,不能改变欧盟那史无前例的总体特征——它是“监管政体”。这个结论或许多少预见了莫劳夫奇克近期对欧盟的描述,马约内对此的影响——马约内对此论述得更早也更为尖锐——是相当明显的,不过他自己的关于欧盟的理论异于他人。欧盟不能被降格为一种政府间机制,莫劳夫奇克试图把它塑造成为各成员国为利益最大化而谈判[37]的结果,这只不过是李嘉图[38]的经济租金理论的粗糙运用罢了,它甚至不能解释看似支持这一经济理论的一系列事件,更不用说诸如《单一欧洲法案》这类更为复杂的创新计划了,在此欧盟委员会作为政策开创者,其作用是至关重要的。[55]

欧盟之所以将一种更为普遍和更加分散的现代国家变革提炼为一个独特的浓缩体,是因为:由于它没有独立的征税权,而只能使用由成员国处置的收入中的极少部分——该预算少于欧盟GDP的1.3%,而公共支出能占到国民收入的50%——因此实际上在欧盟委员会内部有一种靠另类的监管路径扩大它的权威的动力。[56]在此意义上,布鲁塞尔发出的技术性指令倍增的基本理由是无法抗拒的。监管的优点是它只需要最少的资金——仅仅是几个专家的薪水——因为监管的花费不是由监管机构承担,而是由服从它的公司或者个人承担的。因此,现今欧盟的拥护者可以指出,就像他们平常做的那样——莫劳夫奇克始终坚持这一观点——欧盟仅仅雇用了1.8万名公职人员,为大约4亿人口服务,雇佣人数少于一个外省城市的人口。但是这支小小的骨干队伍造就了一个巨大的监管网络,其所产生的法律条款之数量大大超过国家立法机关本身所通过的法律条款数目。早在1991年,由布鲁塞尔颁布的法令和条例数量已经超过了巴黎所颁布的所有法令数目总和。德洛尔预言,到本世纪末,80%的欧盟经济与社会法规均源自共同体,如此预言“或许在政治上显得不明智”,不过“不乏可信赖的实证支持”。[57]欧盟不仅仅是一个摆设。

然而,如果说欧盟的支配性的功能是监管职能,那它的结构性特征又是什么呢?在此马约内从美式思维转向欧式,借助了对政治思想史的浓厚兴趣以及言简意赅地澄清概念的天赋(此亦为典型的意大利式的思维特征),回忆诺尔贝托·博比奥[39]以及乔瓦尼·萨尔托里[40]所论内容。《欧洲一体化的困境》(Dilemma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2005)指出,欧盟并非、将来也不会成为一个联邦(federation),因为它缺少能够创建和支持联邦的“民众”;不过它亦非仅仅是一种政府间机制。正如孟德斯鸠所曾经构想的那样,[41]从该术语已被许多人遗忘的传统意义上而言,欧盟是一个邦联(confederation)。那么,这又意味着什么呢?欧盟的基本形态是近代以前那种“混合式政体”,它在古代由亚里士多德和波里比阿[42]所系统构想,而在中世纪以及前专制时期[43]作为一种政体而得以实现,这种政体“并非由公民个体而是由相互牵制的法人团体组成,由共同的协议而非由政治统治者所支配”。[58]欧盟的邦联特征是将这种设计置于国家间的层面。因为没有分权——欧洲委员会拥有行政权和立法权——亦无政府和反对党之间的分歧或者左翼和右翼之间显著的两极分化,故而在欧盟内部“政治进程的主要议题”完全是那些自治机构——欧洲委员会、理事会、法院以及议会——为各自的特权进行你争我夺。“政策是作为这种竞争的一种附带现象形成的,而并非产生于相互对立的意识形态立场。”[59]

在如此体制之下,谈论一种只能在国家层面发挥作用的人民主权是毫无意义的,选民想要把它维持在这一层面——以至于欧洲议会获得的权力越多,费心去投票支持它的人越少。“由此得出结论,欧洲的‘民主赤字’——按照矛盾的说法——被民主地合理化。”[60]那么,这种邦联的利益是什么呢?对马约内而言,尽管《罗马条约》显示出某些政府干预国民经济的迹象,这在过去的年代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它的主导原则是经济自由主义的基本信条:“占有权”与“治权”分离——所有权与统治权分离,市场与国家分离。为了支持这一原则,马约内几乎和吉林汉姆一样激进,他强烈要求将欧盟内部的监管权力移交给明智的商业协会和专业组织,而不是继续由依然拥护中央集权论调的欧洲委员会控制——大洋彼岸里根的有益的改革树立了具有挑战性的榜样。美国从一开始就给马约内的欧洲监管理论带来启迪,最后却成为警告。他告诉我们,“国际竞争不仅发生在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之间,而且也日益发生在监管体制之间,忽视这一点是很不明智的”。[61]

将欧盟冷淡地降格为中等邦联的做法是为了一种强有力的思想上的目的。马约内的理论架构的精致之处在于将西方普遍的政治理论同现代国家演变的论述加以连接,基础是对其各种职能的理论解构,而且假定欧盟是正在进行的全方位转型的顶点。这种架构的关键所在是“非多数民主”之理念,马约内让我们确信,它不仅是欧盟悄无声息地进行构建的基础,而且是几乎所有发达国家所偏爱的模式,除了少数任性的国家如英国以外。因此,国家制度和共同体制度没有差异,而是彼此适合。而正是这一点确保了监管——而非再分配——原则的合法性,它将会在两个层面上成为未来的潮流,即便宪法理论滞后于监管原则。随着对福利国家过度依赖的降低,“独立的监管机构和其他专业性机构似乎比政府部门拥有更强的优势以满足选民新的需求”。[62]作为一种监管政体,欧盟远非弱化民主,事实上是通过为公民提供司法保护及消费者保护,使其不受本国政府侵害,从而使得民主得到加强,其形式是欧洲法院的裁决或者欧洲委员会的指示,而这是政府部门所不能提起上诉的。[63]

然而,“非多数”这一颇具权威但含糊其辞的术语到底意味着什么呢?马约内把“非多数人的机构”解释为“公共机构,其设计理念是并非直接对投票人或被选举官员负责”。[64]那么根据这一定义,如何可能产生非多数“民主”呢?这个概念在表述上是一种悖论。从机构到政体,这种不合常规的省略就是为了强调这种观点:监管不再是现代国家一系列附属的或者部门性质的活动,相反,它正在逐渐成为国家主要的职能,可以象征性地概括公共生活。当马约内不得不阐明“非多数民主”究竟何意之时,他求助于麦迪逊:它就是那样一些民主的形式,其最重要的目标是保护少数人免受“大多数人的暴政”之害,并且保护人们不受“党派主义”之害。然而,当今何处还存在着残暴的大多数人和互相残杀的党派?马约内对欧洲政治趋势的描述中没有与这两项相应的内容,相反,欧洲选民在很大程度上对现状十分满意,而且意识形态的分歧也降至了新低。马约内利用麦迪逊的观点为与跟麦迪本人相左的目的服务。马约内的理论架构的效果是用来推断“市场失灵”,似乎市场失灵就是美国建国者所想的危险暴民的当代化身。建国者的政治恐惧同马约内论述中占主导地位的“效率议题”之间的差距是一目了然的。

当然,效率问题也无法和再分配分开,因为毫无异议的解决方案是由专家调解后取得的。意识到这种困难,马约内试图用一个限制性条件来解决:两者是可以清楚分离的,只要关于效率的决策并没有“财富效应”——也就是包括对那些有可能因决策而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人给予的补偿。为了阐明这一点,马约内指出,提升效率的欧洲货币联盟的创建同时也建立了再分配的“凝聚基金”。然而,这个例子消除了上述区分。在马斯特里赫特,凝聚基金不得不被确切地附加到货币联盟之中,因为并非全体一致认为货币联盟会对所有国家产生同等程度的效益——正如马约内自己所言,“更为富有的成员国”对进一步一体化“尤其感兴趣”,并为此不得不向怀疑它们会从中受益的较穷的成员国支付补充性的款项。[65]同时,也没有许多关于再分配的最终结果正负相抵的证据来证明两者之间达到真正的平衡。事实上,马约内自己后来也发现,欧盟的地区基金对于在贫穷的成员国中的个体之间重新分配收入并非特别有效,更不用说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不少地区:意大利南方的情况亦是如此。在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事件中,将效率作为独立的议题与再分配割裂的奢望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梦想。它所起的作用本质上是与现实现状隔离开来。欧盟制定游戏规则;它并不改变参与游戏的成员国的地位。此为最佳状态。

然而,尽管马约内认同他所理解的欧盟的总体性结构,但他几乎没有表现出莫劳夫奇克式的自满。《欧盟宪法》的失败并非微不足道之小事,更不用说是成功的迹象了。《欧盟宪法》的草案包括了至少一个本将明确欧盟作为邦联的真正性质的重要特征,亦即脱离联盟的权力;关于防卫和对外政策方面共同协议的条款也是如此,这是与邦联相适合的工作。宪法被选民所抛弃这一事实表达了民众对欧盟日益增长的不信任情绪,欧盟并非缺乏政治合理性之标识——并没有要求欧盟民主化的普遍愿望——而是缺乏经济业绩之表现。然而,既然欧盟的核心目标在于经济方面,那么,1995年到2005年的整个商业周期之中,它在就业和生产力增长方面的低迷就完全损害了它的合理性。

这一时期两个主要的机制改革的结果对欧盟来说亦无甚值得夸耀。单一货币和欧盟扩张的推进过程中,其技术要求具有一丝不苟的精确性,而其总体上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可能的结果具有刻意的模糊性。在任何情况之下,“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皆向公众隐瞒”,而迄今为止,最终结局并不引人瞩目甚至是适得其反。甚至像长期担任欧盟委员会国内市场部门委员、而后担任竞争委员会委员的马里奥·蒙蒂[44]这样坚定的欧洲人士都同意使用欧元,而欧元的到来尚未带来多少结果呈现收益的形式。尤为严重的是,欧洲中央银行通常限制性的决策对公民的经济福利造成极为显著的影响。“欧洲政策的结果首次直接而又明显地影响了公众而不是特殊利益群体或小部分专家。因此,较之以往,不良经济表现更加严重地威胁到欧盟机制的信誉,同时侵蚀欧洲一体化这一整座大厦所依赖的狭窄的合法性基础。”[66]

欧盟扩张又如何呢?像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那样贫穷的国家的加入,已经把欧盟变成一个代表收入不平等的基尼系数比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美国还要高的地区。此不仅仅是统计数据上的影响,而且还是决定欧盟所需要的改革的命运的政治要素。因为,对于来自东部的社会倾销[45]的惧怕已经阻碍了服务业单一市场的形成,而当欧盟只是局限于西方十五国之时,那样一个单一市场将是完全没有争议的。由于服务业如今占据欧盟GDP的70%以及超过50%的就业岗位,此可谓整个一体化过程中具有损害性的限制,而这一点宣传甚少,几乎不为人所知。与普遍性的观点相反,欧盟还远非一个真正的共同市场,此正是欧盟内部增长迟缓的原因之一。

不过,目前的不确定性因素多于以往。这些不确定性因素根植于欧盟一体化的本质,一体化始终是一种精英工程,而公众对它只不过是消极认同。这种认同正在减弱,像荷兰这样的拥有自由观念的典范性的土地上选民和议会之间巨大的鸿沟表明了这一点——荷兰的公投很自然地比法国的公投更猛烈地触动了马约内。“近现代史的大部分核心观念,从人民主权到国家概念和民族原则,最初是由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推动的”,马约内如此评述道,“不过这些观念通过调动人们并促使他们采取政治行动的能力证明了自己的生命力。欧洲一体化并非这种情况”。历经半个世纪有余,而今已有“一定程度的知识、经济和政治精英的欧洲化”,然而“没有任何‘大众的欧洲化’发生,就连勉强可以与拿破仑战争末期所有西欧国家发生过的‘大众的国家化’相比的欧洲化也没有发生”。[67]

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鸿沟依然无法填补。这种状况是由最初设计统一的方式所造成的,而且持续至今。“假如不能始终牢记这项规划的精英主义之本质,那么就不可能……对欧盟作出符合现实的评价”——因为“20世纪50年代采取的欧洲一体化的功能主义方法(或曰莫内式方法)造就了一体化和民主之间基本的权衡取舍。这种方式的逻辑导致在任何必须在民主和一体化之间作出选择的时候,决定必然是一贯地支持一体化”。认清这一点,只需考察一下欧洲委员会对立法提案权的垄断——亦即“公然违反宪法的分权原则以及议会民主理念”。[68]只要在取消那些耳熟能详的宪法准则后给予民众充分的物质利益补偿,民众就会随声附和。然而,如果精英们不能带来充分的就业水平和工作保障,或者提高人们的购买力,那么欧盟可能发生动荡。

马约内以实际上为寡头政治辩护与对民主的补充记述的形式表达了两种事物,两者的紧张状态在吉林汉姆的著作中已经明显可见,在这一分析中则更加严重和极端化。一方面,欧盟被认可为一种有卓越的思想血统的邦联权力体制,它被正确地保护起来,不受多数民众裁决的危害,在欧盟中,“非多数体制日益增长的重要性”证明,“依靠诸如专门知识和技能、职业精神、政策一贯性、公平以及独立判断之类的品质被认为比依靠直接的民主责任更为重要”。[69]而另一方面,令人遗憾的却是,欧盟是一种等级分明的组织,其反民主设计是有意选择的结果,莫内要对此担责,一旦GDP显现衰退迹象,它就可能疏远被动消极的公民。

不过首先,欧盟称得上是一个邦联吗?当然,从孟德斯鸠的“法意”的角度而言,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它肯定都不是一种邦联。孟德斯鸠的“联邦共和国”是由城邦、行省以及州——这些实体在规模上必然很小——组成的互相保护以抵御更大的君主国侵犯的联盟。孟德斯鸠并没有采用“邦联”一词,而且他对结成联盟的共和国的描述同该词后来的意思或者马约内使用该词的方式相矛盾,因为它不仅包括镇压其包含的地区内任何民众叛乱的外部武装干预,而且也强调这些地区必须放弃与其他政权缔结条约的权力,因为一旦形成这类联盟,它们“毫无保留地放弃一切”[70]——就好像布鲁塞尔的武装力量有权镇压布达佩斯的暴乱,而英国被禁止加入北约。在所有的思想家中,孟德斯鸠也不能被毫无争议地视为混合式政体的捍卫者而非分权的捍卫者。尽管他把英国理想化地描述为“一个宪法的直接目的是政治自由的国家”,再现了混合式君主制的标准地方模式——国王、上院和下院这种“三位一体”,但孟德斯鸠的创新在于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构想覆盖在其上,这从来不符合岛国的实际情况,然而改变了全世界的期望。


要证明将混合式政体视为由相重叠的法人团体组成的大杂烩的想法,马约内本该追溯到150年前,以阿尔特胡修斯[46]为合适的鼻祖——正如他借用中世纪和前专制主义模式的做法所显示的那样。正如上文所论,从詹·齐隆卡(Jan Zielonka)的著作中可以看到这种混合式政体的发展趋势。[71]在他的《作为帝国的欧洲》(2006)一书中,欧盟被颂扬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后现代版本,它取代中央集权论的政治秩序概念,为了适应一个复杂的统治领域,其中拙劣的多数人统治正在变成陈年往事。欧盟扩张被马约内视为——至少到目前为止——威胁单一市场形成进程的一个阴影,该书则怀着盎格鲁—波兰式的欣喜,认为扩张是对欧洲超级国家的幻想的致命一击。

依齐隆卡之见,延伸至第聂伯河[47]和布格河的欧盟如今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一座权限杂乱的新中世纪迷宫,其统一将不会有赖于任何形式的官僚机构的指示,而是基于自发的市场调节。的确如此,中世纪见证了大量的掠夺性行为——以及早熟的福利体系和正义战争的宝贵教条,从中仍旧可以收获很多。民主?“尚存争议的议题是,发展中的欧洲治理体系是否依然可以被称作‘民主’。”[72]无论如何,我们正在超越由人民统治的传统观念。选举是控制政府官员的拙劣方式,而更为有效的可能是为具体决策而游说的“政策网络”。公民个人应该能够向这些提出异议——但希望不是通过民粹主义的全民投票或者难以控制的游行示威等方式。私人诉讼和向监察人员申诉则是更好的途径。

如果齐隆卡的有关繁荣富饶的新中世纪帝国的构想可被认为仅仅是精心设计的奇思妙想,那么其最终结果仍然具有启示意义——事后的断言而非事先的陈述,这是未来的政治规范。事实上,那是回归到把请愿书提交给君主。在此,马约内更加现实。否认欧盟内部的民主既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长久维持的。一体化几乎没有为来自社会下层的决策留有余地。但是一旦合理性从选民意愿转移到市场财富,那么这种合理性就成为市场异常行为的俘虏。持续的高增长是比代议制政府更难维持下去的诺言。那么,人民的意愿毕竟不能被轻易地回避。马约内在认为莫内应该对“为了一体化而牺牲民主”负责时,暗示另一种选择是可能的。不过莫内的前提排除了一种选择。他在《欧洲一体化的困境》中解释道,莫内和他的同僚不应该秘密地继续前行,而是应当把他们所设想的联邦国家告诉欧洲选民。然而,马约内的这种责备是一种虚张声势,由于对马约内而言这样一种前景从来没有被选民接受,而已经形成的一体化局面——即使它目前还并非名副其实——正是他心中所想的:一种无需应对人民主权之需求的邦联。

对莫内的指责是一种不安的表现。这是因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目前的形势可谓今非昔比。莫内的联邦制所设想的前景正是马约内的联邦主义所排除在外的形态,亦即通过投票表决对其民众负责的“欧洲合众国”。因此也就有了“欧洲煤钢联营”(ECSC)和“欧洲经济共同体”(EEC)从一开始就包含的议会制结构,以及“欧洲防御共同体”(EDC)对莫内来说的重要性,帕森斯正确地强调了“欧洲防御共同体”对于一体化历史的意义。欧洲防御共同体最终流产,欧洲议会也被证明毫无成效,这些均非莫内之规划的成就而是挫败,甚至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消除其影响,恰如批评家的反复无常表明的那样。2005年,马约内可以在其著作《欧洲一体化的困境》的开头将欧盟的结构称赞为“后现代邦联的成功范例”。[73]两年之后,审视着《欧盟宪法》的残骸,欧盟已经成为建立在狭窄根基之上摇摇晃晃、充满险情的建筑。

上文已述的四种主要的对欧盟的论述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定位已足够清晰。在莫劳夫奇克、吉林汉姆、艾肯格林和马约内之间的明显的差异性观点之间的是一系列重叠的共同点。譬如,敌视任何联邦主义,将传统民主形态的影响最小化,认为一体化消极模式优于积极模式,偏爱自愿监管胜于强制管理,摒弃阻碍市场活力的福利壁垒——没有谁的分析或者对策在同等程度上同时具有上述特点,不过他们所论具有一定的共同性。通常来说,他们代表了新自由主义派别,在各人的情况中这或多或少是一目了然的,或是稍有出入的。他们最大的分歧是对将来的推测。他们对欧盟应该具有何种结构和形态基本上能够达成共识,而就欧盟是否有可能成为它应成为的样子这一问题,他们的观点则大相径庭。莫劳夫奇克表现出一种坚定的乐观主义,马约内表达了一种意想不到的悲观主义,艾肯格林显现出谨慎的怀疑主义而避免作出正面回答,吉林汉姆的不安的想法有些危言耸听。这些极端的差异性体现在那些共同点之中了吗?抑或它们只是反映了未来前景的常态的模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