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讲、论辩与思维形式的结构

谁都希望自己的演讲、论辩、谈话富有逻辑力量,从而令人心悦诚服。

那么,什么是逻辑呢?我们这里所说的逻辑是指一门研究思维的科学。当然,这门科学不可能研究思维的所有方面,它仅以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人们通常把这门科学叫做“形式逻辑”或“普通逻辑”。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思维。然而,每一个人在各自不同时间的思维,其具体内容是不同的。可是,在这些不同的具体思维内容中,它们的形式结构(逻辑形式)则可能是相同的。

这里所说的形式结构是指思维形式的结构。思维形式有概念、判断、推理。思维形式的结构就是指概念、判断、推理的结构。

我们先以判断为例来说明,不同的具体思维内容,其形式结构可能是相同的。

请看:

人民的力量是要胜利的

“一二·一”是昆明的光荣

这是摘自闻一多《最后一次的演讲》中的两个判断。它们分别断定两个不同的具体对象(人民的力量,“一二·一”)具有的不同属性(要胜利的,昆明的光荣),我们用S表示以上判断中被断定的具体对象,P表示被判定对象所具有的属性,就可以得到其共同的形式结构:(这个)S是P。这里,S和P是变项。用任何具体概念去代换它们,其逻辑意义都不会变。“这个”、“是”是常项,它是同一类型具体思维中保持不变的部分。这部分决定了同类型不同具体思维内容的共同的形式结构。

再以推理为例说明,不同具体思维内容,其形式结构即思维的逻辑形式可能是相同的。

请看下面两段演讲:

敌人残酷无情,我们别无他路,要么奋起反击,要么屈膝投降。因此,我们必须下定决心,若不克敌制胜,就是捐躯疆场。

(摘自《乔治·华盛顿对部队的演说》)

我们别无选择,要么独立,要么蒙受最卑劣最残忍的奴役。在我们的平原上,敌人已经重兵压境。荒芜和死亡就是他们的血腥行径。我们同胞血肉模糊的尸体在向我们呐喊,这喊声仿佛来自上苍。

(摘自塞缪尔·亚当斯演说《美利坚的独立》)

现在,我们将这两段演说中所包含的推理,用典型的逻辑语言分别整理表达如下:

在演讲、论辩与交谈中,人们所使用的语言都是自然语言,即日常语言,而日常语言的表达是多样化的,当我们需要对日常语言进行逻辑分析时,就有必要将它们整理为典型的逻辑语言,即与思维的形式结构相一致的语言。

将上面两段演说分别整理为典型的逻辑语言后,就很容易看出,虽然它们思维的具体内容不同,但其思维形式的结构是完全相同的。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逻辑学这门科学的特点正在于,它从千差万别的具体思维内容中抽象出一些思维形式的结构来加以研究,研究它们的结构规律以及各种不同形式结构之间的真假制约关系,从而指导我们的思维实际,为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和准确表达思想服务。

我们的演讲、论辩、谈话都是用口头语言表达出来的,而语言形式又总是与一定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有词和词组、句子、句群,思维形式有概念、判断、推理。一般说来,词和词组表达概念,即是说,词和词组这种语言形式与概念这种思维形式有对应关系;句子表达判断,即是说,句子这种语言形式与判断这种思维形式有对应关系;复句或句群表达推理,即是说,复句或句群这样的语言形式与推理这样的思维形式有对应关系。

从语言角度讲,任何一次演讲,一场辩论,一次谈话都总是由词和词组、句子(单句和复句)、句群组成的。从逻辑的角度讲,任何一次演讲,一场辩论,一次谈话中总是要包含着概念、判断、推理这些思维形式的。

那么,在以下各章中,我们将要讲清演讲、论辩与逻辑这门科学之间的联系和关系。

概念、判断、推理在具体的演讲和论辩中表现为千差万别的具体思维内容,而这些千差万别的具体思维内容又可归结为不同的思维形式结构。比如,拿判断这种思维形式来说,我们可以将具有千差万别的具体思维内容的判断,分别归结为诸如“所有S是P”、“有的S不是P”、“如果p,那么q”、“p或者q”等等形式结构。我们将结合演讲、论辩的具体实际探讨这些不同形式结构的逻辑性质、逻辑关系、逻辑规律,以便我们在演讲、论辩和谈话中正确地应用逻辑,避免逻辑错误。

演讲和论辩,除要遵守概念、判断、推理的各种具体的形式结构规律外,还必须遵守四条逻辑基本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此外,我们要讲清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定义、划分、限制、概括、辩析概念间的关系、区分概念的种类、明确概念和准确地使用概念的逻辑方法。

最后,我们要讲述逻辑证明及其在演讲、论辩中的运用。这部分内容可视为对全书的一个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