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40年浙江农村改革发展的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来,浙江农村发展和城乡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进步,其速度和效果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浙江已率先全面消除了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实现了由温饱型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的转型,浙江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建设也都成绩卓著。浙江的实践显示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体制的巨大优越性,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迪。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从农业、农村、农民这三农问题的视角而言,总共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全国各地和发展中国家借鉴的经验。

1.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路径

浙江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三变”的发展趋势让我们对城乡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浙江的实践表明城乡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过去计划经济年代属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分割了这个生命共同体,造成了城乡分割两败俱伤的不良后果。改革开放以来,统筹城乡发展开启了城乡互促共进、相得益彰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境界。从社会历史发展来看,城乡是一个此消彼长、相互关联的两个社会经济形态,那么从传统哲学和文化上讲,城乡是一个阴阳相生相克、相辅相成、互为依托、互为存在的太极圈,城为阳,乡为阴,城乡融合优势互补、互促共进;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来看,中国历史上的辉煌时期是农业文明时代,中国落后在工业文明时代,中国弯道超车是在后工业化时代,中国的重新崛起和伟大复兴可能就在生态文明新时代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时代。城乡融合和“城乡三变”打开了中国乡村复兴的大门,可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定是建立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乡村复兴”基础上的。从城乡生命共同体和城乡命运共同体的新理念来看,一个国家全面的现代化就应该是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实现之时也就是中国现代化实现之时,也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时。

城乡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深刻揭示中国城乡发展的内在规律性,也让我们深刻地理解中央提出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战略,确实是一个英明的决策。这是消除历史上形成的城乡差别发展、城乡分割发展、城乡不平等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我们在下一步的城乡发展中要对原有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进行改革创新。

一是要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五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新型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同步推进作为中国走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一条主线。要把乡村复兴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之后中国“三农”发展的一个新任务和新目标,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是要从城乡生命共同体和城乡命运共同体的认识出发,更加全面地把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更深刻地认识在城乡融合和聚变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三农”的新内涵,赋予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以更新的内涵。新农业就是以全绿色化、整产业链、高科技、高附加值、强竞争力、多功能化为特征,具有全新的经营主体、经营模式、经营业态和经营功能,体现了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新农村以城乡融合为基本特征,它既是农民的幸福家园,也是城里人的休闲乐园、养生公园和养老胜地,体现了美丽乡村让农民更幸福、也让城里人更向往的新特征;新农民不再是户籍意义上的农业人口,而是职业意义上的职业农民,就是习总书记最近讲的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英雄不问出处,农民也不问出身,它不限于普通的农业劳动者,城里的投资人、文化人和有意愿的工商企业主、大学毕业生等,只要热爱农业、喜欢农业都可以成为其中的一员。新农业、新农村和新农人的出现,将会给中国乡村带来又一次革命性的变革和新生,并且将为中国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巨大的新动能。

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彻底消除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的以及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所制定的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政策的影响。这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要从城乡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来重新认识,重新梳理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政策,要从城乡是一个生产共同体、消费共同体、投资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和生态共同体的新认识来推动城乡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财产制度、产权制度、公共服务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构建起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城乡一体的房地产市场、资本交易市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真正赋予城乡居民平等的公民权利、财产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城乡各种人才、资本、技术、文化、资源等要素自由流动、优化组合,进一步形成城乡互联互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民创富的新局面。创造出由城乡融合和聚变带来的新动能,这将是与“核聚变”所产生的氢弹爆炸一样巨大的新能量,这种新能量的激发将是我国新常态下的巨大的新动能,这种新动能也就是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乡村复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动能。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最重要的战略举措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加快农村小康建设进程的战略举措和总抓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全国各地都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地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路径。浙江省从2003年开始,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的倡导和主持下,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载体,以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环境改善为重点,率先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建设,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22866元,比全国水平高出1万元。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几乎所有的村庄都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普遍做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集中处理,实现了村村通公交、通宽带,做到了人人有社保、教育文化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实现了城乡均等化。农村生态环境重新恢复了江南山清水秀的好风光。农强村美民富的美丽乡村成为农民美好生活的幸福家园,也成为城里人休闲旅游的大花园。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普遍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自豪感。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指导工作时指出,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浙江建设美丽乡村有自然禀赋,也有当年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前瞻性。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建设美丽乡村,其中有一些是学习浙江的,希望浙江再接再厉继续走在前面。

从浙江和全国各地的实践来看,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起到了总支撑和总载体的作用,也开启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路径、新篇章,对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全面小康的“三农”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和支撑作用。因此我们认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的攻坚时期,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总抓手,以此确保农村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农户都能过上全面小康的体面生活。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的启示。

一是把美丽乡村建设确定为加快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抓手。美丽乡村是小康社会、小康生活在农村的具体化和具象化的表达。它的实施对农村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起到了全面的提升作用。特别是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优化起到了特别好的促进作用,真正体现了农村绿色、低碳、美丽的本色,形成了对城里人更有吸引力的特色底蕴。美丽乡村建设还促进了生态绿色的美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新一轮“上山下乡”的消费和投资热潮。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边缘化、空心化和脏乱差的落后面貌。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工程,它以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的全面改善和提升为切入点,其任务与内涵涵盖农村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体现了全面性和系统性,可以说,在这方面还没有其他工程可以与美丽乡村建设相比肩。美丽乡村建设对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起到了全面的、系统的支撑作用。美丽乡村建设体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动了政府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建设更多地向农村倾斜,有效地缩小了城乡的发展差距,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美丽乡村建设已有成功的经验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作为推进农村全面小康的战略工程,美丽乡村建设也是一个让广大农民群众都听得懂、听得进、有获得感的民心工程。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通过15年的建设,形成了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全省人民广泛的支持和拥护。现在许多省市都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两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既有现代文明又具田园风光的美丽乡村。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也提出“建设美丽乡村是党中央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在农村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抓手”。美丽乡村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大创新举措。它比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容易为世界所接受、认同和理解。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具有很强的引领、借鉴意义,成为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国际化成功案例,成为中国在“一带一路”中可以输出传播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成为中国软实力的体现。

二是要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目标和新任务。2006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提出了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总抓手。

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发展指导,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重要思想为理论指引,要体现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布局,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五化协同”为发展动力,要体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要求,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发展方式。

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可以表述为“五个乡村”的建设目标,即生态农韵的绿色乡村、共创共享的共富乡村、文化为魂的人文乡村、文明乐活的健康乡村、民主法治的善治乡村。也可以简明表述为按照产业精美、环境优美、生活恬美、社会和美、服务完美的要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尊重民意;

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共建互利共享;

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多方合作;

生态优先绿色先行、产业为基富民为重;

文化为魂留住乡愁、精神家园弘扬美德;

民主管理和谐善治、党建引领强化保障。

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和绿色生态的美丽经济;建设规划科学的村落社区和绿色洁净的生态环境;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和民主法治的社会管理;培育健康乐活的文明风尚和乡愁文化的精神家园;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农民和为民服务的村级班子。

美丽乡村建设的动力路径:美丽乡村建设要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要从城乡是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认识高度出发,坚持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双轮驱动,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路子,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规划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创业就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农民主体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城市投资创业者、科技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城市消费者与农民群众共建、共营、共享美丽乡村,让美丽乡村既成为农民小康生活的美好家园,又成为市民休闲旅游的生态乐园。

3.必须走以小农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中国是一个农民占人口大多数,小农家庭经营为农业主体经营方式的发展中的大国。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人多地少和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农业大国、小农大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小农发展在中国农业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中国自封建社会以来的2000多年的历史表明,小农稳定发展是中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磐石。其间,每一个朝代的兴衰更替都与小农的稳定与否有直接的相关性,可以说“小农安则国泰民安,小农富则民富国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以来中国发展的曲折历程也证明了这一规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普遍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使中国小农普遍获得了自有土地,成为独立经营的自耕农,使得被战乱重创的中国农业和国民经济得到迅速的恢复。但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过急的农业集体化与人民公社化运动,取消了农户家庭经营,再加之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使得中国的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遭到严重挫折。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恢复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尊重和支持了中国农民要求包产到户和恢复家庭经营的改革诉求,普遍推行了农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改革,并以此为契机开启了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开放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新进程。重新获得农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自由发展家庭经济权的中国几亿小农重新焕发出发展生产力的蓬勃生机活力。并且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中国小农也通过自身的创造性改革实践探索,逐步获得了自由发展市场农业和参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权利。以发展乡镇企业、家庭工业、民营企业,建设小城镇和进城务工经商办实业等形式,推动了小农的分工分业和在一、二、三产业广阔领域创业就业,率先在农村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使中国小农历史性成为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一个最有贡献性的社会群体。创造出了一种以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为主力军、以农村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为先导的中国特色的大众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新模式,也使得中国创造出了世界领先的发展速度,也创造了以占世界百分之七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将近四分之一人口的吃饭问题的农业发展奇迹,并使中国跃迁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这段曲折而又辉煌的发展历程,又一次显示了中国小农的伟大创造力,印证了“小农兴则中国盛”的历史规律。这一历史经验表明,在一个小农占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执政党和政府只有摆正小农在国家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赋予小农自由全面发展权利,创造小农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才能实现国家经济强盛稳定和向现代化的跃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