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课后习题详解

1.我国新的干部人事制度与以往的干部人事制度有什么不同?

答:党的十六大前后,以颁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标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到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十六大以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为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在许多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出现了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潮。与以往的干部人事制度有所不同。

(1)在人才评价机制上,按照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我国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正在形成。

(2)在人才使用机制上,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考试录用、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也已逐渐成为党政机关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打破了职务晋升中的“论资排辈”现象,使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在人才配置机制上,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2004年2月,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提出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健全与其他要素市场相贯通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加强调控与监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按照法制建设要求,营造公平透明、竞争有序、规范运作、恪守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4)在人才激励机制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要求,适应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实现工资收入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2.新的干部人事制度有什么优点?它能克服以往制度中的哪些弊端?

答: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基层探索趋于活跃,干部对公开选拔、竞争择优的用人规则认可度较高,“党管干部”的实践形式更加丰富,用人进入新境界。

(1)制度选人形成共识

十六大以来,干部制度建设与改革处于活跃期,“制度选人用人”形成共识,“党管干部”的方式、内涵发生积极变化。中央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先后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性文件。特别结合地方集中换届,又连续出台了干部任期制、交流、回避、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多个法规文件,初步形成了“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和十多个法规文件”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基层制度建设也十分活跃。

(2)干部选拔走向民主化

围绕科学化、民主化目标,基层在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上的探索与创新增多,干部工作的公信度稳步提升。综合各地干部制度改革情况看,在工作取向上注重扩大民主,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上注重体现公开、公正、客观、科学,注重干部选拔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在干部的选拔使用上注重创造一个好的用人机制,让能干事、愿干事的干部尽快成长起来。 同时,各地抓住“扩大民主”这个主线不动摇,丰富完善“民意调查”等手段,变民主选拔的过程为提高干部民主意识的过程。

(3)选拔视野更加宽广

十六大以来,不少地方努力拓宽选拔干部视野,干部资源逐步呈现“一潭活水”,地域内外、体制内外、身份内外各类干部资源融会贯通的用人机制逐步形成。

(4)考核标准更加完善

科学地考核评价干部,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作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最终都要反映到各级干部的执政行为上,反映到干部实绩的考核体系上。中央出台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对各地重新认识和修订干部考核体系是一个重大推动。

3.我国当前的干部人事制度中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应该如何改进?

答:(1)当前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二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诸多重要进展,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同。但是,总体评价改革仍显滞后,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许多不相适应之处,如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能完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不能完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不能完全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别是不能完全适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还有许多必须面对、必须研究、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程度不高,群众参与的渠道不畅,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宽。“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在许多地方仍然继续存在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并没有完全形成。

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变。除了干部到龄离退休外,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难以及时调整和更换,干部队伍缺乏应有的生机与活力。优胜劣汰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选人用人质量不高,用人失误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在用人问题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严重存在;二是干部选拔缺乏科学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三是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

对领导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更显薄弱。重选拔任用轻监督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也比较普遍。有很多制度只规定该怎么做,而对不该怎么做、违反了规定怎么处理、谁来处理等,则规定的不明确。有的制度本身很好,但贯彻执行不力,形同虚设。

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任人唯亲,凭个人好恶选用干部,培植个人势力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造假骗官等现象有蔓延趋势,甚至发生了数起图官害命的案件。其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

干部激励机制不健全,各类人才的创造潜能释放不充分。脑体倒挂,人才的价格与价值严重偏离,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远远没有释放出来。

概括起来,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彻底、不到位。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2)改进举措

更新观念。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前提。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只要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只要符合干部人事工作发展规律的,就要大胆地改、大胆地闯、大胆地试。

扩大民主。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扩大民主,既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更是遏制吏治腐败的有效途径。一要进一步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要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三要进一步规范竞争上岗制度。

畅通出口。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一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引咎辞职制以及部分领导职务聘用制等;二要不断完善干部“能下”的配套措施;三要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社会氛围。

完善考核。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科学人才观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科学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二要改进考核方法、创新评价技术;三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责任制。

推进交流。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适度交流,有利于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一要逐步健全干部正常交流机制;二要逐步使干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三要严肃干部交流的工作纪律。

监督管理。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二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三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