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2001年6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代办股份转让工作正式启动,以解决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流通股的转让问题,选择了6家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证券公司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从而建立,此即“旧三板”。为解决退市公司股份转让问题,2002年8 月29日起退市公司纳入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范围。截止2002年底,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有12家,股票14只,投资者开户数12万人,市值83亿元人民币,其中A类股份流通市值为35亿元人民币,B类股份流通市值为2500万美元。但由于“旧三板”挂牌品种较少,且多数质量较低,长期被冷落,为解决我国资本市场柜台交易落后的局面,同时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股份流通的机会,中关村科技园区代办股权转让系统开始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