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村调查与社会科学的中国化:费孝通“江村调查”80周年纪念文集
- 周晓虹 张静 乐江
- 1344字
- 2024-11-02 20:48:53
二 学派之方法论逻辑
如果农工混合的经济形态并非独特,那么燕京学派的贡献是不是就是阐明这一本土化模式?倘若本土化是指挖掘了本地的研究对象,那么几乎所有的地区社会学研究都在这么做。事实上,研究工作的特点正是从不同地点的案例证据中挖出知识。如果研究了某类社会的特征就可称本土学派,那么,吉尔茨发现巴厘岛的“地方信仰体系”,斯科特发现亚洲村社共同体的“集体生存伦理”,艾森斯塔德发现南亚社会的“庇护关系网结构”,……这些研究同样是指出了亚洲社会的某种特点,他们为何没有被看成“南亚本土学派”?显然,单凭研究地点、使用语言或者研究者的国籍民族,并不能构成一个学派的特征要件,要看其是否形成系统的方法论立场(methodological position),因为这一立场为研究者提供了分析逻辑的展开原则。
以《江村经济》为例,可以看到,费孝通的研究依循当时社会科学的一般分析逻辑。①社会现象描述逻辑:区别于泛泛的印象谈论和抒发主观情感,费孝通运用一系列观察及调查数据,客观描述江村社会的方方面面,尝试把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区别开来,把证据和观点区别开来。②竞争冲击分析逻辑:外来机械化丝织业的冲击,使得江村丝织业处于不利的竞争位置,分散的副业辅助农业的形态被摧毁:手工土货的市场让给了机织洋货,引起了乡村无数靠着制造土货生存的亦工亦农者失业。乡村土地制度的一些基础性矛盾可能在这一冲击下暴露显现。③均衡功能分析逻辑:江村丝织副业原本的存在,弥补了农业产出和剩余的不足,维护了地租经济的稳定。如果乡村副业的这一功能因素消失,土地分配关系的平衡可能就被打破。④因果关系分析逻辑:高效率的经济形态,比如机械化丝织业,对低效率的经济形态,比如手工丝织业,正在构成摧毁性威胁。⑤制度条件分析逻辑:如果地租分配制度不变,在现有情况下,同时养活地主和农民,避免发生大规模的冲突,唯有再兴乡村丝织副业,来补贴农户收入才可能。
这几个方面显示,《江村经济》的分析逻辑采用了当时社会科学界认同的方法论立场,而不是独立于或者颠覆它们。即使是“乡土社会”这个概念,也是运用类型比较的结果,而类型比较是社会科学常用的分析技术之一。费孝通在1985年说,自己的认识来源受《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金,2011)著作的影响。他坦陈,是这本书引导他得出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是“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乡土社会之所以“特有”,是和先工业化社会比较的结果。比较得以进行,必定依赖类型划分,因而费孝通指出,中国的特点并不是处理互不相干的现象,相反,是采用一系列学界通用的分析工具,去认识不同对象的特点(Nathan,1993)。他经过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比如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结构,能够被不同文化及社会的学者所理解,不在于观点的差异——寻找差异特点正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而在于这些不同的特征认识得来,使用的一致方法论立场:社会科学专家共享的类别划分、概念工具以及分析逻辑。
这样,所谓学派或者中国学派的修成,关键并不在于参与者的国籍、使用语言、研究对象、研究结论以及目标理想的一致,而在于系统的方法论逻辑不同于其他,但其分析效力(存在的合理性)得到大量工作的证实。以此为标准,燕京社会学派使用的方法论,虽然还称不上全面而系统,但相对于当时的国际社会科学主流立场而言,并非独特,而是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