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思路和框架

本研究将从行政法学的理论视角,对公法权利进行实证法的、系统的研究,基本研究方法和框架如下:

一、研究方法

对权利问题的研究可以从权利的价值理论、权利的实证分析理论、权利的历史理论、权利的社会理论等多种研究路径展开。本书是从行政法学的理论视角对公法权利展开研究,目的在于构建行政法的一般权利理论。这一研究的对象和目的决定了实证分析的方法为本研究最重要的方法。另外,由于本研究还要回应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法权利理论问题,所以也需要运用权利的社会理论中的研究方法展开研究。

(一)实证分析的方法

实证分析是法学研究,特别是部门法学研究最重要的方法。实证分析法学这一术语来源于英美法系,然而,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法学及权利问题并非英美法系的专利。大陆法系法学家建构了体系严密的法学概念和理论体系,是另一种路径的实证分析方法的运用。要完成建构行政法的一般权利理论的任务,必然要求对行政法中涉及的各种权利概念和类别进行体系化、逻辑严密的分析、归纳和综合。

(二)法解释学的方法

解释学的方法是实证分析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大陆法系国家,实证分析应当以对现行法的解释为基本素材和出发点。研究行政法视野下的公法权利问题,需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多种解释方法,对法律规范的内容进行解释,在此基础上抽象和归纳出行政法的一般权利理论。

(三)公共政策学的研究方法

在行政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公共政策角色的今天,仅仅运用传统的法学规范分析的方法来研究行政法的权利问题已经无法回应现实的需要。因此,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特别是公共政策学中的经济分析、政治分析、社会分析等研究方法,来对权利问题展开多角度的研究,以补充和进一步发展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

二、研究思路和框架

本书从三个重要的方面对行政法学视野中的公法权利理论问题展开研究,首先对行政法学理论视野下的公法权利的相关术语进行分析并进行类型化的分类研究。然后,对行政法学的权利理论所要回应的两大现实领域的权利理论问题,即司法对行政活动审查中的公法权利问题和规制分析中的公法权利问题展开系统研究。全书除导论外分五章。其主要的研究框架如下:

第二章:公法权利的界定、历史渊源、确认和功能。

这一章将首先阐述行政法学视野下的公法权利的含义,重点分析基本权利和行政法权利两种权利的实证法特征,并厘清公法权利、基本权利、行政法权利、行政诉权、行政权力等诸多术语之间的关系;其次,本章将对公法权利理论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路径进行梳理;再次,本章将重点讨论公法权利不同于其他实证法权利的难题,即在法律没有明确赋权时公法权利的确认问题;最后,本章将对公法权利的功能展开研究。

第三章:公法权利的类型构造。

这一章用类型化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行政法学视野下的公法权利的内部构造进行剖析。将分别分析基本权利和行政法权利、基础性公法权利和功能性公法权利、实体性公法权利和程序性公法权利三组公法权利的关系。首先,从规范基础的角度,将行政法所涉及的公法权利分为宪法基本权利和行政法权利,分析基本权利对行政法权利的形成和解释的重要意义,探讨宪法基本权利在行政法中的直接适用,并研究了行政法权利的发展对宪法基本权利的解释和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其次,本章将借鉴民法基础性权利和功能性权利的区分思路分别从基础性权利和功能性权利的角度对公法权利展开分析,把自由权、受益权(社会权)、参与权和平等权归属为基础性权利,而把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和抵抗权归属为功能性权利。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行政法权利体系中具有枢纽性重要地位的行政法请求权展开专门性的研究,并总结出行政法上的请求权体系。最后,本章将讨论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的区分及其关系。

第四章:公法权利与司法对行政活动的审查。

这一章研究司法对行政活动进行审查的理念和目标问题,论证以对公法权利的无漏洞和有效保护作为重要的司法审查理念和目标对我国行政司法审查的意义。在比较分析两种不同类型的司法审查模式(英美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区分模式,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类型化模式)的基础上,分析公法权利无漏洞和有效保护原则的制度实现问题。

第五章:公法权利与行政规制的最佳性分析。

本章分析公法权利在规制分析中的角色和地位。首先对规制分析的各种观点进行梳理,把规制分析限定在行政最佳性分析上;其次,阐述了公法权利在行政最佳性分析中的角色和地位,并就规制分析如何更好地促进公法权利实现进行了探讨;最后,比较分析公法权利的相关原则在司法审查(行政合法性审查)和规制分析(行政最佳性分析)中的不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