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
“道”体现了生命的本源和运动变化的法则。《道德经》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的“道法自然”是通过对社会和自然的观察和思考得来的,这一观念被称为“生态智慧”。所谓得“道”即长生,违“道”即短寿,“道”与“生”是相守相保、辩证统一的,人们的生命活动要符合自然规律的变化,这样才能健康长寿。
道家相信人的生死是可以由自己掌握的。与宿命论不同,道家否定了听天由命的消极思想,在修养的路上不断地探索着自主命运的路。道家认为人类能够认识并运用自然规律来认识、改造自身,达到“长生久视”的目的。
虚静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