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城镇住宅建设的发展概况

我国的城镇住宅建设,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大致已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79年以前,是一个低水平的发展阶段,尽管在侨乡也个别盖了“小洋楼”,但就全国而言基本上沿袭着传统形式,以平房为主,只是逐步把草房改为瓦房。20世纪60~70年代,在江浙一带个别地方建筑了一批一样长、一条线、一样高的低标准二层行列式民居。

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是城镇住宅建设的高潮阶段,开始进行新型村镇住宅的探索。平房建设越来越少,逐渐为楼房所代替。宅基地面积逐步缩小,建筑面积却有所扩大,标准和质量由低到高,在江浙一带开始出现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建设的小型村落。

第三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是城镇低层住宅和多层楼房大量发展的阶段。尤其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带,平房建设已消失,成规模的楼房建设已成风尚。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规划工作已引起普遍的重视。

我国有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包括农村)。解决好城镇住宅建设,对解决“三农”问题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城镇住宅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和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而且对于节约土地、节约能源以及进行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城镇化进程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城镇的经济实力和聚集效应增强、人口规模扩大,住宅建设也随之蓬勃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也日益完善。全国各地涌现了一大批各具特色、欣欣向荣的新型小城镇,这些城镇也都成为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中心。城镇建设,在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形势十分喜人。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城镇住宅建设保持稳定的规模,质量明显提高。居民不仅看重室内外设施配套和住宅的室内外装修,更为可喜的是已经认识到居住环境优化、绿化、美化的重要性。

1990~2000年期间,全国建制镇与集镇累计住宅建设投资4567亿元,累计竣工住宅16亿平方米。人均建设面积从19.5m2增加到22.6m2。到2000年年底,当年新建住宅的76%是楼房,大多实现内外设施配套、功能合理、环境优美,并有适度装修。

现在人们已经开始追求适应小康生活的居住水平。小康是由贫穷向比较富裕过渡的一个特殊历史阶段。因此,现阶段的城镇住宅应该是一种由生存型向舒适性过渡的实用住宅,它应能承上启下,既要适应当前城镇居民生活的需要,又要适应经济不断发展引起居住形态发生变化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树立新的观念,用新的设计理念进行设计,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