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汉语职官词训释与研究
- 沈小仙
- 2401字
- 2020-06-24 16:44:48
9.選·銓·簡·拔·擢
均表示在衆多人中公開考核選拔人才。《洪武正韻·十一霰》:“選,銓官也。”《資治通鑑·晉惠帝太安二年》“敘功銓德”胡三省注:“銓,量也,選也。”《文選·潘岳<夏侯常侍誄>》“妙簡邦良”李周翰注:“簡,選也。”《廣韻·黠韻》:“拔,拔擢。”選,是通用詞,選士、選官均可;銓,自魏晉以來作爲選官的制度術語;簡,一般的挑選,詞義偏於挑選、選擇的行爲;拔、擢二者只是方言之别,拔單用少,拔擢、擢的意思傾向於拔取後地位的提升。選拔、拔擢、銓簡、銓選,均可同義連文,表示人才選用。《漢書·酷吏傳·田延年》:“選拔尹翁歸等以爲爪牙。”《漢書·孔光傳》:“今復拔擢,備内朝臣,與聞政事。”《三國志·吴書·吴主五子傳》:“立[孫]登爲太子,選置師傅,銓簡秀士,以爲賓友。”《南齊書·百官志》:“改號格制、蒞官銓選。”
歷代統治者爲了招賢納士想盡種種方式以獲取良才。漢制,對有名望的人,皇帝可不經薦舉直接徵聘,公府、州郡則可自行辟除。《後漢書·百官志一》:“《漢舊注》……或曰,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爲百石屬。其後皆自辟除。”又《百官志四》:“其餘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辟除。”這是東漢以來最直接又最爲殊榮的仕進之途,徵聘和辟除是對才顯於外、已有聲望的名士召用授官的方式,而對於大批還没有名望又懷有一技之長的人,則采用的是考選的方式,即在衆人中,通過一定的標準公平競争、優勝劣汰,從而使士人獲得仕進的方式,這就是常説的選舉制,它是我國重要的選拔人才、任用官吏的方法,隋唐以後發展成爲公開報名,分科考試的科舉制。科舉制度自隋朝始興至晚清詔廢,實行約1300年,影響深遠。
選,本義是擇取,《説文·辵部》徐鍇系傳:“選,亦選擇之意。”《大戴禮記·哀公問五義》“不能選賢人善士”王聘珍解詁:“選,擇也。”選,是按一定標準從衆多事物中挑選好的出來,既可選物,也可選人。《荀子·哀公》:“日選擇於物,不知所貴。”《禮記·禮運》:“選賢與能,講信修睦。”自漢以來,“選舉”成了重要的入仕之途,選則成了選拔人才的制度術語,《洪武正韻》:“選,銓官也。”(漢)荀悦《漢紀·武帝紀五》:“始昌,魯人也……上甚重之,以選爲昌王太傅。”《漢書·雋不疑傳》:“門下諸從事,皆州郡選吏。”而主持選拔的部門被稱爲“選部”、“選曹”,如《後漢書·百官志三》“少府條”:“尚書六人……蔡質《漢儀》曰:‘靈帝末,梁鵠爲選部尚書。'”《三國志·吴書·顧雍傳附孫譚》:“薛綜爲選曹尚書。”主持選拔之事則稱“選事”,《南齊書·王儉傳》:“永明元年,進號衛軍將軍,參掌選事。”
銓,本義是衡量輕重的器具,即秤。《説文·金部》:“銓,稱也。”《漢書·王莽傳》“考慮以銓”顔師古注:“量,斗斛也。銓,權衡也。”選舉制是對世官制的一大改革,它打破了世襲貴族對權力的壟斷,使得平民也有了進入仕途的機會,但漢末也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弊病,《魏書·世宗紀》:“而中正所銓,但存門第,吏部彝倫,仍不才舉。”爲此,對於選官加强了考核的要求,而在表示選官的詞語方面,“銓”具有象秤一樣公平的含義,則更加符合新的選官制的表達,因而自魏晉以來“銓”成了選拔人才的專用詞,與“選”含義一致,二者常同義連文,後世還把對官員的考核制度命爲“銓選制”。和銓結合的還有“銓考”,如《晉書·石季龍載記上》:“吏部尚書劉真以爲失銓考之體而言之。”“銓品”,如《梁書·文學傳下》:“劉勰傳或臧否當時之才,或銓品前修之文。”“銓簡”,如《魏書·高祖孝文帝紀》:“壬戌,詔曰:‘……自今選舉,每以季月,本曹與吏部銓簡。'”“銓擇”,如《舊唐書·高駢傳》:“朕每令銓擇,亦遣訪求。”這些詞語均反映了與考察相關的人才選拔。
簡,與選同義,《書·多方》“簡代夏作民主”蔡沈集傳:“簡,擇也。”《文選·潘岳<夏侯常侍誄>》“妙簡邦良”李周翰注:“簡,選也。”簡,表示挑選的含義與“選”同,但在表示選才方面不像“選”那樣具有普遍性,只是一般的選擇,《書·冏命》:“慎簡乃僚。”《漢書·馮奉世傳》“守戰之備久廢不簡”顔師古注:“簡,謂選揀。”“簡”没有特定的制度意味。在表示選官方面常與其他詞連用,如諸葛亮《前出師表》:“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後漢書·賈琮傳》:“簡選良吏試守諸縣。”《後漢書·樊儵傳》:“宜勑郡國簡用良俊。”《後漢書·申屠剛傳》:“皇太子宜時就東宫,簡任賢保,以成其德。”簡,意義重在選擇的行爲,至於選拔的結果則由與它相組合的詞表達,如上舉例句複合詞中的拔、選、用、任等。
拔、擢本是方言不同,二字義同,(漢)揚雄《方言》卷三:“自關而西或曰拔,或曰擢。”拔,《説文·手部》:“拔,擢也。”(漢)王充《論衡·累害》:“夫采石者破石拔玉,選士者棄惡取善。”由拔出東西引申爲從衆人中選拔賢才。拔在表示選拔人才時單用很少,只在對文中,間或用之,(三國魏)劉劭《<人物志>序》:“湯以拔有莘之賢爲名,文王以舉渭濱之叟爲貴。”這是拔、舉同義對用。《漢書·翟方進傳》:“丞相官缺,群臣多舉[翟]方進,上亦器其能,遂擢方進爲丞相。”這是舉、擢同義對用。拔在表示選拔時常與其他詞相連,如《漢書·李尋傳》:“閉絶私路,拔進英雋。”《晉書·山濤傳》:“濤甄拔隱屈,搜訪賢才。”拔、擢二者也可以互文對用,《漢書·兒寬傳》:“卜式拔於芻牧,弘羊擢于賈豎。”《後漢書·陳龜傳》:“臣聞三辰不軌,擢士爲相。蠻夷不恭,拔卒爲將。”“拔擢”常常同義連文,“拔擢”亦可爲“擢拔”,《晉書·劉琨傳》:“陛下偏恩過隆,曲蒙擢拔,遂授上將。”《晉書·孝友傳·李密傳》:“今臣亡國賤俘……猥蒙拔擢。”擢、拔擢在表達選拔人才時更重視選拔的結果,常常含有地位提升的意味。《戰國策·燕策二》:“先王過舉,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史記·韓信盧綰列傳》:“陛下擢僕起閭巷,南面稱孤,此僕之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