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汉语职官词训释与研究
- 沈小仙
- 2989字
- 2020-06-24 16:44:48
10.進·推·薦(荐)·舉·貢·察
均指自下而上,循序向上推薦人才。《禮記·儒行》“下弗推”鄭玄注:“推,猶進也,舉也。”又“懷忠信以待舉”鄭玄注:“舉,見舉用也。”(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八一“拗舉”注引《考聲》云:“舉,猶薦也。”《國語·晉語七》“臣請薦所能”韋昭注:“薦,進也。”《吕氏春秋·論人》“貴則觀其所進”高誘注:“進,薦也。”(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七“貢獻”注:“貢,薦也。”《後漢書·班彪傳上》“後察司徒廉爲望都長”李賢注:“察,舉也。”進,泛指推舉人才;推,側重在按預定的要求認定、推舉人才;薦,側重在主動推舉人才;舉,側重在推薦而致任用。貢、察是漢魏選官制的專用詞:貢,向上進薦,一般不單用;察,是經考察後予以舉薦。“推舉”、“推薦”、“薦舉”、“貢薦”、“察舉”、“舉薦”均可同義連文,泛指薦舉。《史記·韓長孺列傳》:“所推舉皆廉士,賢於己者也。”《後漢書·竇融傳附玄孫章》:“章字伯向。……與馬融、崔瑗同好,更相推薦。”《漢書·朱博傳》:“欲仕宦者薦舉之,欲報仇怨者解劍以帶之。”《漢書·匡衡傳》:“望之名儒,有師傅舊恩,天子任之,多所貢薦。”《漢書·京房傳》:“爲郡史,察舉補小黄令。”《後漢書·楊震傳》:“震舉薦明經名士陳留楊倫等。”
我國古代選官,秦以前是世官制,但一般是指士大夫以上的高官世襲,大夫以下的低級職務則由基層推薦,那時基層居民的組織稱作“里”。由鄉里評選,評出“秀士”,經諸侯上貢於天子,稱爲“貢士”,這就是所謂的“鄉舉里選制”。這種方式與自上而下的辟召相比,其程式由下而上循序而升,但辟召則可躐等而至,措施較簡易,因此薦舉的意義和所得到的禮儀都很隆重。《漢書·高帝紀下》“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爲之駕”文穎注曰:“有賢者,郡守身自往勸勉,令至京師,駕車遣之。”薦舉制在戰國時已較爲普遍,秦建立官僚制度以後,重視以軍功授官,在官吏的選用方面尚未形成完備的制度,漢代繼承了戰國以來的選舉制,且選士和選官合一(按,這一點不同於隋唐),經兩漢完善後,形成了特有的察舉制,魏晉南北朝沿用之。
進,本義是向前、向上移動,《説文·辵部》:“進,登也。”《玉篇·辵部》:“進,前也。”引申爲進獻、給予,《爾雅·釋詁下》“羞,進也”邢昺疏:“進,謂進與也。”進的物件比較廣,可以是財物、主張,如《戰國策·西周策》“以賂進周最于周”鮑彪注:“進,猶薦也。”《戰國策·齊策》:“令初下,群臣進諫,門庭若市。”也用於進薦人才。《國語·晉語八》“事吾不援而進”韋昭注:“進,進賢也。”《周禮·夏官·大司馬》:“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史記·孫子吴起列傳》:“於是忌進孫子於威王。”《漢書·灌夫傳》“得幸,因進之”顔師古注:“進,薦也。”此是泛指推舉人才。
推,本義是排,即將東西從後推向前,《説文·手部》:“推,排也。”(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六二“推摩”注:“自後排而進之曰推。”用在人才方面就是將所看重、推崇的人推向前,有進獻、舉薦的意思,《書·周官》:“推賢讓能,庶官乃和。”《史記·絳侯周勃世家》:“孝文帝擇絳侯子賢者,皆推亞夫,乃封亞夫爲條侯。”《史記·萬石張叔列傳》:“選可爲傅者,皆推奮,奮爲太子太傅。”一般推只强調其動作本身,不涉及結果,至於任用與否則由與之對應的詞語表達,如上引例子中的“封”、“爲”。這從推的複合詞也能看出來,如推許、推重,推的結果、目的在於贊許、推崇,含誇獎的意思,如《晉書·慕容皝載記》:“逮于漢武,推重田蚡,萬機之要,無不決之。”《南齊書·王儉傳》:“少有宰相之志,物議咸相推許。”要之,“推”側重在按預定的要求認定、推舉人才。
薦,荐是其簡化字,古代薦、荐是兩個字,在草席義、鋪墊義上可以通用,但進獻義、推舉義只能用“薦”。王力考證:漢以前典籍不作薦,唐宋以後逐漸混用。《字彙·艸部》:“荐,音薦,與薦同。”《正字通·艸部》:“荐同薦。”薦本義是獸畜吃的草,《説文·艸部》:“薦,獸之所食草。”引申爲向鬼神進獻的物品。《公羊傳·桓公八年》“冬曰烝”何休注:“無牲而祭謂之薦。”進而引申爲進獻義。也用於進獻人才,《孟子·萬章上》:“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戰國策·中山策》“善以微計薦中山之君久矣”高誘注:“薦,進也。”“薦”也只是推舉,希望被薦者得到任用,任用與否也是通過與之對應的詞表達,薦只表示進獻、引薦的行爲。而其程度深於“推”,側重在主動進獻人才。《史記·管晏列傳》:“晏子薦以爲大夫。”《史記·酷吏列傳》:“武安侯爲丞相,徵湯爲史,時薦言之天子,補御史。”薦還可受程度副詞的修飾,以突出進薦的誠意,如《史記·淮陰侯列傳》[索隱述贊曰]:“相國深薦,策拜登壇。”薦常和舉、推連用,推薦相當於介紹,而薦舉則相當於選拔任用,二者意思略有差别,如《漢書·王莽傳上》:“收贍名士,交結將相卿大夫甚衆。故在位者更推薦之。”(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二五回:“百里奚辭上卿之位,舉薦一人以自代。”
舉,《説文·手部》:“舉,對舉也。”由提舉的動作引申爲推舉人才,力度更大於“薦”,側重在推薦而致任用。如《離騷》:“舉賢而授能兮,循繩墨而不頗。”《左傳·襄公三年》:“君子謂祁奚於是能舉善矣。”(三國蜀)諸葛亮《出師表》:“是以衆議舉寵爲督。”舉和推有所不同,其目的在於使所舉者被任用,《國語·周語下》“唯能釐舉嘉義”韋昭注:“舉,用也。”《史記·五帝本紀》“風后、力牧、常先、大鴻以治民”張守節正義:“舉,任用。”在任用方面,舉既可以是推舉給他人任用,也可以拔取給自己用,《論語·衛靈公》:“君子不以一言舉人,不以人廢言。”《史記·屈原列傳》:“舉賢以自佐。”因此“舉”與“推”組合時,意義重在舉,就是選拔、任用。《後漢書·度尚傳》:“家貧,不修學行,不爲鄉里所推舉。”
貢、察是漢魏選官制度的專用詞。
貢,進獻。《書·禹貢》“禹貢”蔡沈集傳:“下之所供謂之貢。”所貢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如《尚書·禹貢》:“厥貢漆絲。”《左傳·僖公四年》:“爾貢包茅不入。”《後漢書·左雄傳》:“郡國孝廉,古之貢士,出則宰民,宣協風教。”貢是向上進薦,引申爲薦舉人才,單用較少,如《三國志·蜀志·李恢傳》:“後貢恢於州,涉道未至。”一般貢薦、貢舉連用,而貢舉一詞在漢魏之際是選官制中的專用術語,表示向上級進薦。《漢書·循吏傳·朱邑傳》:“邑感敞言,貢薦賢士大夫,多得其助者。”《後漢書·韋彪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魏書·高祖孝文帝紀》:“其孝友德義、文學才幹,悉仰貢舉。”
察,本義是觀察,《新書·道術》:“纖微皆審謂之察。”也用於對人的考察,《論語·衛靈公》:“衆惡之,必察焉;衆好之,必察焉。”自兩漢建立察舉選官制後,察和薦舉開始有了聯繫,因爲推舉的人才通常需要經過考察之後方可拔取録用,如《史記·刺客列傳》“嚴仲子乃察舉吾帝困污之中而交之”司馬貞索隱:“察,謂觀察有志行乃舉之。劉氏云:‘察猶選也。'”《後漢書·班彪傳上》“後察司徒廉爲望都長”李賢注:“察,舉也。”察是舉之前的必然步驟,因而察、舉成爲漢代官吏考選人才的專用語。察、舉常連用,如《漢書·陳萬年傳》“陳萬年……爲郡吏,察舉,至縣令,遷廣陵太守”顔師古注曰:“屢被察廉及舉薦,故得遷之也。”又《文翁傳》:“文翁……通《春秋》,以郡縣吏察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