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与利己主义

由于不赞同这种没有实效的想法,我曾一再遭到人们的诟骂;但已经获得的成就可以证明我是正确的。西德的经济政策使全国的生产量稳步上升,使每一个人每年都不断获得实惠。从1950年到1955年,私人消费量从290亿马克上升到510亿马克——按1936年的物价计算。如果和其他国家做比较,这样的显著上升应该占第一位。根据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报告,西德的私人消费指数,从1949年的77上升到1955年的126(根据等价指数计算,1952年为100)。同期,美国的指数从96上升到107,法国的从86上升到113,英国的从100上升到110,瑞典的从96上升到110。即使以战前作为比较的基础,西德的成就还是远远超过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各国的平均数。即使我们的社会制度来一次最彻底的改革,各个集团的私人消费增长量也难以企及我们如今实现的增长的一小部分。何况任何一种彻底改革都很可能会使我们的经济陷于瘫痪与停滞。

我对于国民收入“公平”分配的争辩抱有的怀疑,是从这种信念产生的,即想通过公平分配这种办法增加工资,那就无异于某一部分的人设法牺牲别人来为自己谋利益。此外,每增加一分消费必先以增加一分生产为前提,这种道理是不容易使人完全理解的。这些人的态度简直可以说是幼稚得很,足以危害我们进步的基础。在这方面,公众对竞争的支持可以说是对一切利己主义者最有效的防御,正像在健全的竞争经济中那样,个人不允许要求特权,同样也绝不能允许任何集团利用特权来为自己谋利。

我始终致力于经济的增长,而避免危及经济与通货的健全基础,因为我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因年老、疾病,或者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不幸残疾,再也不能直接参加生产的人们,都有适当的生活保障。

近年来社会福利费用的上升,已经证实了这种主张的正确性。国家在这方面的支出,从1949年的96亿马克,上升到1955年的210亿马克。这样大幅度的上涨,像养老金制度的改革那样,没有经济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经济增长,才能保证即便是贫困阶层也能越来越多地从社会发展中受益。正如现在所说的那样,如果西德今后进一步扩大社会福利费用支出的话,也只有在我们经济政策容许将来的国民收入增长以后,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