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言》《系辞》中孔子的易说

十翼不是孔子所作,略加上述。但是《文言》《系辞》中有三十个“子曰”,上面已经说过,所谓“子”,是指孔子,这里所引的话究竟是孔子所说呢?抑或是出自作者的假托呢?这是无从考定的。我们认为,《文言》《系辞》均出于孔门,其中引语,当有孔子的遗教,也有作者的引申甚至假托。我们从三十个“子曰”之下,还可以看出孔子理解《周易》的倾向。

《文言》《系辞》引用孔子的话可以分为两类:《周易》古经的通论和《周易》爻辞的解释。兹分述如下:

1.《周易》古经的通论,此类共五条,均见《系辞》: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

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综上所述,孔子对于《周易》的总认识主要是:《周易》乃圣人所作;它用六十四卦和卦爻辞反映复杂的宇宙事物及其变化;它的最基本的东西是代表阴阳两性的乾坤,用乾坤去分析事物,便能揭示各种事物的矛盾对立关系,所以《周易》包括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人们精通《周易》,就可以提高品德,发展事业,创造新事物,取得成功。总之,《系辞》中孔子讲《周易》的作用,未免过分夸张,自不是真正孔子的原意,至于认识到《周易》卦爻辞的意义,作为照察得失的借鉴,从中取得进德修业的指针,还符合孔子所谓“学《易》可以无大过”的精神。

2.《周易》爻辞的解释,此类共二十五条,《文言》六条,《系辞》十九条,而《系辞》中解释《乾·上九》“亢龙有悔”一条与《文言》重复,实为二十四条。粗略分析,可得三种类型:

第一种,其解释切合爻辞原意,共四条。例如《谦·九三》: “劳谦,君子有终,吉。”原意是说,人有功劳而能谦虚,是有好结果的,是吉的。孔子的解释是:


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系辞上》)


这是很确切的说明。又如《谦·九三》: “鼎折足,复公,其形渥,凶。”原意是用鼎足断而食物倾比喻人之才力小而担当重任,以致坏了大事。孔子的解释是: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复公,凶。’言不胜其任也。”(《系辞下》)


正是深得爻辞的象征意义。此外如解释《困·六三》: “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系辞下》)解释《否·九五》; “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也均符合爻辞的初旨。

第二种,其解释不违背爻辞原意,而给爻辞增加了新内容,共有十二条。例如《大有·上九》: “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原意是说,筮得此爻,有上帝保佑,是吉利的。孔子的解释是:


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系辞上》)


爻辞只讲天祐,孔子则加上人祐,并提出天祐、人祐的条件是履信思顺与尚贤,这些新内容,并非爻辞原文所具有,是孔子引申爻辞增加的哲学意味。又如《噬嗑·初九》: “屦校灭趾,无咎。”《上九》: “何校灭耳,凶。”原意是说,人犯了小罪,带上脚镣,不久便被释放,是无大害的;犯了大罪,肩抗刑枷,便是凶了。仅以受刑的轻重表示前途的吉凶而已。而孔子的解释是: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 ‘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系辞下》)

子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系辞下》)


孔子认为,“屦校灭趾”所以“无咎”,是因为这对于小人是“小惩而大诫”,坏事变成好事;“何校灭耳”所以为“凶”,是因为小人不积小善,不忌小恶,以致犯了大罪,酿成大祸。很明显,他引申爻辞,添上了可以指导实践的新的意义。又如《解·上六》: “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原意是说,公在高墙上面射鹰,射中了,得到了鹰,以此象征无所不利。而孔子的解释是:


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系辞下》)


他把射鹰得胜,引申到人们做事的胜利,是在爻辞象征意义之内的,又因射鹰用弓矢,并在高墙上所以得鹰,体会到人们做事须有才能,且要等待时机进行活动,才可以无往不利,这就超越爻辞的原意了。此外,有《中孚·九二》: “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同人·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过·初六》: “藉用白茅,无咎。”《咸·九四》:“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豫·六二》: “介于石不终日,贞吉。”《复·初九》: “不远复,无祗悔,无吉。”《损·六三》: “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益·上九》: “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共八条,《系辞》都载有孔子的解释,也都是属于第二种类型。

第三种,其解释不合爻辞原意,近于曲解或误解,只有两条。《节·初九》: “不出户庭,无咎。”原意是说筮遇这一爻,不出门才可以没有灾难,其含义很浅,也不是象征。而孔子的解释是:


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机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系辞上》)


孔子把“不出户庭”解成保守秘密,显然是曲解。保守秘密在于缄口不言,而不在于闭门不出;一个人即使不出户庭,仍可以有外人来与他谈话,依然有泄露秘密的机会,可见由“不出户庭”引申不出保密的意味。又《解·六三》: “负且乘,致寇至。”原意是说,一个人背着东西又坐着车子,表明背的东西特别珍贵,不敢放在车上;而正因此,盗人就要想法夺去了。这是在于指导人好好保藏珍贵物品。和《老子》七十章所谓“圣人被褐怀玉”语相反而意相成。而孔子的解释是:


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系辞上》)


所谓“小人”,指劳动人民,“君子”指统治阶级。孔子认为劳动人民只应该背东西,不应该坐车子,如果一旦阔起来,也有车子坐,显出自己有钱,那就要招致盗贼的劫夺了。这很明显是误解爻辞的原意,而且反映了他鄙视劳动人民的观点。

《文言》中,《乾》卦六爻的爻辞,都引孔子的话作了解释。其解释均属于第二种类型,给爻辞增加了新的内容,这里就不多引了。但有一点值得重视,就是孔子的解释已经涉及爻象和爻数了,请看: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中正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 ‘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为什么孔子认为“在田”的“龙”象征“德而中正”的人物呢?为什么提出“中正”二字呢?按《易传》通例,《易》卦的第二爻是下卦的中爻,第五爻是上卦的中爻,中爻代表中正的德行和中正的地位。孔子所以提出“中正”二字,当然是因为这个龙是第二爻的龙,是下卦中爻的龙。再看: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为什么孔子认为“亢龙”象征“贵而无位,高而无民……”的人物呢?按《易传》通例,《易》卦的第六爻是最高的一爻,处于最高的地位,所以上九的龙象征高贵的人物。又按《易》卦通例,《易》卦的一、三、五爻为阳位,二、四、六爻为阴爻;阳爻处于阳位,阴爻处于阴位,这是得位,得位多吉;阳爻处于阴位,阴爻处于阳位,这是失位,失位多凶。《乾·上九》是阳爻处于阴位,正是失位,所以上九的龙又象征无位、无民、无辅的人物。由此可见,孔子是根据爻象、爻数来解释“亢龙有悔”的。

综上所述,孔子对于爻辞的解释,有深得其意蕴之处,大部分是符合其本义,或者是不违背其本义的,只有很少的地方(二十四条中有两条)作了不恰当的、错误的引申。这些解释,没有什么不易理解的筮术色彩和神秘意味,很少讲象数,(二十四条中只有两条涉及爻象与爻数)大都是就爻辞本身阐释其义理。这一点,与《彖传》《象传》有所不同,也与《左传》《国语》中的《周易》说有所不同。其对爻辞的释解,与孔子对《周易》总的认识是相一致的,他善于从爻辞具体的描述,体会出抽象的道理;而这些义理,又总是紧紧围绕着对人们生活实践的鉴戒作用和指导作用,大而涉及国家政治的处理,小而涉言个人的品德修养和日常活动。尽管有的解释不够确当,但同样符合于孔子所谓“学《易》无大过”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