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唐宋以来之私修诸史(9)

病《宋史》之缺略,而为之作补传者,陆心源之《宋史翼》是也;病《元史》之缺略,而为之作补纪、补传、补表者,洪钧之《元史译文证补》是也。厉鹗撰《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杂采诸书以补《辽史》之阙略,虽不加别择,近于史料,而网罗之富,殊为罕见。杨复吉撰《辽史拾遗补》五卷,杭大宗更仿厉氏之例,以撰《金史补》,拟全书为百卷,而实未成,仅有传钞本五卷可考,此又病《辽》、《金》二史之阙略而从事者也。至近人罗振玉所作《补唐书张义潮传》,王国维所作《宋史 忠义传王禀补传》,皆于二史外,广征史实据而补之 ,此虽属一鳞一爪,亦不可无述者。

其六则为注释之史。释史之作,莫始于《公》、《穀》,《春秋》之有《公羊》、《穀梁》二传,皆重义例,而不甚详事实,然其所诠释者,乃褒贬予夺之书法,为近代之史家所不取,故后人乃为别之曰,此经学,非史学也。今本《史记》,以三家注为主,一为宋裴骃之《集解》,一为唐司马贞之《索隐》,一为唐张守节之《正义》,后来者莫能尚矣。按之《隋志》,于裴注外,仅有徐野民《史记音义》十二卷,梁邹诞生《史记音》三卷,其他则未之有闻,而《汉书》注本,有应劭、服虔、韦昭、刘显、夏侯泳、萧该、晋灼、陆澄、姚察、刘孝标、梁元帝等二十余家之多,何其盛也。盖《汉书》中多存古义,非训释不能通,故马融受《汉书》于班昭,至伏阁下读之,且《汉书》多本之《史记》,通《汉书》之义训,即已通《史记》之半,魏、晋、六朝人重《汉书》而薄《史记》,故习《汉书》者亦多于《史记》,注释之多,殆由此矣。至唐颜师古乃集众家之训释而为一编,是为今本之《汉书注》。师古于太宗贞观十一年为秘书少监,太子承乾命师古注《汉书》,解释详明,承乾表上之,太宗命编之秘阁,颜氏《叙例》所谓,储君体上哲之姿,膺守器之重,懿孟坚之述作,嘉其弘赡,以为服应曩说,疏紊尚多,苏晋众家,剖断盖尟;蔡氏纂集,尤为牴牾,自兹以降,蔑足有云。顾召幽仄,俾竭刍荛,岁在重光,律中大吕,是谓涂月,其书始就,是也。重光为辛,即贞观十五年辛丑,承乾以十七年被废,十九年师古卒,年六十五,则书成时,年六十一,即承乾被废前二年也。据《叙例》,师古以前注《汉书》者凡五种,服虔、应劭、晋灼、臣瓒、蔡谟也。大约晋灼于服、应外,增伏俨、刘德、郑氏、李裴、李奇、邓展、文颖、张揖、苏林、张晏、如淳、孟康、项昭、韦昭十四家,臣瓒于晋灼所采外,增刘宝一家,颜注于五种注本外,又增苟悦、崔浩、郭璞三家,其注以解释详明,称为班书功臣,由于能集众家之长也。《旧唐书 师古传》,叔父游秦撰《汉书决疑》十二卷,为学者所称,师古注《汉书》,多取其义,今注中不载游秦,《叙例》亦不举其名,或以盗窃为疑 。不悟古人为学,或父子世业,或叔侄相续,尝自称曰某氏学,人称之为一家之言,鲜有以一人一世而独成其学者。班固踵其父彪之业而撰《汉书》,而叙传中不称其父曾撰《史记后传》,微范书为之作传,何由征之 然古人不以为病者,正由父子世业学成家言故也。以此为解,庶有当乎。据《隋志》著录,范晔本《后汉书》一百二十五卷,梁剡令刘昭注(《梁书》本传作集注),是昭已取范书而全注之矣。昭以范书无志,乃取司马彪《续汉书》之“八志”以补之,并为之注,于是范书中又含有彪书之一部,今则志注存,而纪传之注亡。唐章怀太子李贤乃取范书纪、传注之。据《新唐书》章怀本传及张公谨、岑长倩传,与章怀共任注释者,有张大安、刘讷言、格希玄、许叔牙、成玄一、史藏诸、周宝宁等,既非一手所成,不免有踳驳漏略之处。论者谓章怀之注范,不减颜监之注班,诚为过誉,然后来者亦莫之能先也。或又谓章怀注范,悉本刘昭,又谓于纪传则改昭注,于八志注则仍昭旧,昭注久亡,无由质证,语出逆亿,未敢谓然 。宋人刘颁与兄敞及敞子奉世,撰《两汉书刊误》,谓之“三刘刊误”,而吴仁杰又有《两汉刊误补遗》十卷,此亦两汉注本之附庸也。《三国志》有裴松之《注》专务补阙,不以注释为事,前已论之。《晋书》有何超(唐人)《音义》三卷,杨齐宣(字正衡)为之序,或谓为齐宣撰者(胡三省《通鉴注序》),误也。《新唐书》有李绘《补注》二百二十五卷(见《宋[史] 艺文志》),董冲(宋人)《释音》二十五卷,《新五代史》有徐无党注,而他史之有注释者,则甚罕见。以上所述,乃考论诸史旧注之大略也。

清代儒者食汉学昌明之赐,取群经一一为之改撰新疏,近代说经之语,萃以入录,蔚为巨观。更有余力覃及子史,疏证、补注、集解之书连犿而出,读其一书可备多书之用,此

又注释家进步之一征也。注释史部之书,约举为下列数种:

书 名 卷 数 撰著人 附 考

《汉书补注》 一百二十卷 王先谦撰 用颜注本。

《后汉书集解》 一百二十卷 王先谦撰 用章怀太子注本。

《晋书斠注》 一百三十卷 吴士鉴撰

《新唐书注》   唐景崇撰 全书未成,仅本纪十卷先成付刊。

盖清代学者,研习《汉书》至勤,其总两汉者,如钱大昭《汉书辨疑》二十二卷、《后汉书辨疑》十一卷、《续汉书辨疑》九卷,沈钦韩《汉书疏证》三十六卷、《后汉书疏证》二十卷,周寿昌《汉书注校补》五十六卷、《后汉书注补正》八卷;其专释《后汉》者,如惠栋之《后汉书补注》二十四卷。其分释一篇或数篇者,尤不胜枚举。若汪迈孙、全祖望、钱坫、吴卓信、陈澧之于地理,钱大昕、李锐之于律历(三统术),徐松之于《西域传》,皆属专门绝学。至于顾(炎武)、阎(若璩)、王(念孙)、俞(樾)诸家集中,释两汉者,随处可见。王先谦撷其菁英为一编,先于光绪二十六年成《汉书补注》,次于一九一五年成《后书集解》。近人论其书者,以先谦受业周寿昌门下,得其指授,究心班书,用力三十余年,钞集百余万言,取精用宏,致思最勤 ,而《地理志》尤为卓绝 。窃尝衡论两书,实以《补注》为善。王氏自谓近儒致力《后汉》者,莫勤于惠栋,其于惠氏《补注》,服膺有年,而憾与章怀注别行,无人为之合并,爰推阐其遗文奥义,取而备载之;又外征古说,请益同人,而成《集解》一编(《自序》),是则以惠书为主,而复少有增益焉。兹考其书,于惠注外,殊鲜精言眇义,且多所漏略,不如《补注》远甚。盖书成之日,王氏已届髦年,精力不继,间或假手他人,书已付刊,又由门人黄山为作校补,附于每卷之后。然考览诸家之说,究以此书为备,是亦《补注》之亚,不可废也。补注《三国志》者,有杭世骏、侯康、赵一清、梁章钜(《旁证》三十卷)、周寿昌诸家,而赵一清《三国志注补》六十五卷,最为精审,近则卢弼著《三国志集解》,萃诸家之补注,附于裴《注》之后,亦陈《志》之一善本矣。近人吴士鑑撰《晋书斟注》一百三十卷,亦用裴《注》之法,取诸杂记、类书,以详诸家之异同,采撷略备,颇便省览。吴兴刘承幹见之愿任刻赀,遂署刘名,以为同撰,虽云多财好事,嘉惠学子非浅矣。清季学部尚书唐景崇发愿为《新唐书》作注,其与《旧书》有异同者,则取而考辨之,又杂取唐人记载入注,其体亦如集解。迨成稿过半(唐氏曾命象山陈汉章为注《地理》、《艺文》二志及列传数篇,见陈著《史学通论》,是其书亦不尽出己手),而唐氏旋殁,近有人取其《本纪注》十卷付刊,而列传、志、表缺焉,如有人焉,能因其业而卒成之,亦乙部之巨制也。清人之究心《史记》者,以梁玉绳之《史记志疑》为最著,近则有瞿方梅之《史记三家注补正》,李笠之《史记订补》,仅能就其片辞只义,为之笺证订补,无有能如王、吴二氏之例,就全书而为之统释者,有之其唯日本泷川资言之《史记会注考证》乎。泷川氏之书,以三家注为主,署曰“会注”,合三家注而名之也;其在三家注以后之注释,汇而载之,时下己意,谓之“考证”,其体一依王氏《补注》、《集解》,已于序例言之矣。考证中之所采者,以清人之说为夥,如钱大昕、王念孙、梁玉绳、张文虎、孙贻让,下至近人崔適、李笠诸家,靡不毕载;又以《群书治要》、《太平御览》。校其文字之异同;而日本学者之治《史记》者,自中井积德以下尤备举之,摭拾至勤,为他家所未有。惟考其所下己意,颇涉粗略,应释要义,亦不免腐浅;又于明人凌稚隆《史记评林》所录诸家近于评点文叉者,亦时时引之,别择未精,亦是一病;盖是书以比辑为事,而不以综核见长也。

以上所述,悉为统释一史之作,尚有取某史之一篇而为之注释考证者,亦不可无述焉。以其繁也,列表明之:

书 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史记天官书考证》 十卷 清孙星衍撰 又有《天官书补目》一卷

《史记三书正讹》 三卷 清王元启撰 三书者律书、历书、天官书也

《史记三书释疑》 三卷 清钱塘撰

《史记天官书恒星图考》 一卷 朱文鑫撰

《汉书艺文志考证》 十卷 宋王应麟撰

《汉书人表考》 九卷 清梁玉绳撰 未刊

《汉书地理志稽疑》 六卷 清全祖望撰 又蔡云《人表考补》一卷,《续考补》一卷。

《汉书律历志正讹》 二卷 清王元启撰

《新斠注汉书地理志) 十六卷 清钱坫撰 附徐松集释

《汉书地理志补注》 一百三卷 清吴卓信撰

《汉书地理志水道图说》 七卷 清陈沣撰 吴承志《汉志水道图说补正》二卷

《汉书地理志补校》 二卷 清杨守敬撰 又洪颐轩有《汉志水道疏证》五卷

《汉书地理志校注》 二卷 清王绍兰撰

《汉书地理志详释》 四卷 清吕吴 调阳撰

条理

《汉书艺文志

拾补》 八卷

六卷 清姚振宗撰

《前汉书艺文志注》 一卷 刘光蕡撰

《前汉书货志志注》 一卷 同 上

《汉书西域传补注》 二卷 清徐松撰

《后汉书郡国志校补》 口卷 清朱右曾撰 未见

书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续汉书律历志补注》 二卷 清钱塘撰 未刊

《魏书地形志校录》 三卷 清温曰鑑撰

《魏书宗室传注》 六卷 罗振玉撰 附表一卷

《魏书官氏志疏证》 一卷 清陈毅撰

《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 九卷 清杨守敬撰

《隋书经籍志考证》 十三卷 清章宗源撰 仅有史部,余未见。

《隋书经籍志考证》 五十二卷 清姚振宗撰

《新唐书天文志疏证》 百卷 清张宗泰撰

《新唐书艺文志注》 八卷 清缪荃孙撰 传抄本

《唐书方镇表考证》 百卷 清董沛撰 未见,沈炳震《校正唐书方镇表》及《宰相世系表订讹》附《唐书合抄》后。

《宋史西夏传疏证》 一卷 罗福苌撰 未竟而卒

《辽史地理志考》 五卷 清李慎儒撰

大抵往代史家,所撰诸史,限于时日见闻,不能无所疏略,后人为弥补其阙,有所撰述,可约为三类:一为补阙之作,前已述之;一为考证之作,一为校订之作,即本节著录诸书是也。惟校订之作,尚不止此,如卢文招《群书校补》一书,含已校正诸史多种,不暇一一备举,触类引申,思过半矣。

其七为合钞之史。所谓合钞者,即取两种以上之史,综为一编,明其异同,以省阅者翻检之劳者也。往者班固《汉书》,于武帝太初以前,悉用《史记》而时时增损其文,故不能无异同,宋人倪思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或云刘辰翁撰,非是),考其字句异同,以明得失,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传,二书互勘,长短较然 ,此即后来合钞之史之滥觞也。明季李清曾撰《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南唐书合订》二十五卷,初著录于《四库》,后以所撰《诸史同异录》;内称清世祖与明思宗四事相同,以为拟非其伦,触犯清廷忌讳,遂将著录各书,悉为撤出。今考《四库提要》,虽不见李清之名,而《简明目录》以刊行在前,犹以《南北史合注》著录于别史类,《南唐书合订》著录于载记类,是则以帝王之威欲为毁灭其迹,而犹未能也。惟前数年,故宫博物院检点清内廷所藏诸书,李氏二书之稿本具在,而原拟之提要,仍冠于其端,此极可珍贵之史料也。爰为迻录于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