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唐宋以来之私修诸史(8)

所谓五略:曰《礼》,曰《职官》,曰《选举》,曰《刑法》,曰《食货》,樵则谓虽本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也。其十五略:曰《氏族》,曰《六书》,曰《七音》,曰《天文》,曰《地理》,曰《都邑》,曰《谥》,曰《器服》,曰《乐》,曰《艺文》,曰《校雠》,曰《图谱》,曰《金石》,曰《灾祥》,曰《昆虫草木》,大半为诸史志之所不具,故又曰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汉、唐议论也。樵以纪传者,编年纪事之实迹,自有成规,不为智而增,不为愚而减,故即其旧文,从而损益之;至于“二十略”,则谓皆由自得,不用旧史之文;依此求之,似无所因袭矣。第细检其中之《地理略》,则全袭《通典》之《州郡典》,《总序》之前,虽叙水道,亦杂采《汉书 地理志》及《水经注》而成,岂以生值南宋,两河沦陷,无从考征,不得不钞录成书耶 《器服》一略,多与《金石》复出,而所谓《服》,则全袭《通典》之《嘉礼》;其《礼》、《乐》、《职官》、《食货》、《选举》、《刑法》六略,亦但删录《通典》,无所辨正;《职官略》中,以《通典》所引之典故,悉改案语为大书,俨同自撰,《艺文略》分门太繁,舛误尤多;《灾祥略》则悉钞诸史《五行志》 ;是则袭用旧文,不止纪传为然,则所谓自得者,果何说耶 其所谓自得者,当指《六书》、《七音》诸略而言。然《六书略》则与《说文》全不相涉,《七音略》则谓三十六字母可贯一切之音,且矜贵其说云得之梵书;又谓江左之儒知有四声而不知七音,不悟反切之学为中土所固有,且在创制字母之前,唐以后人归纳反切,而制字母,本末之序,不可诬也。岂所谓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者,即指此类而言耶 又考之诸史,惟《魏书》有《官氏志》,专详北族,而语焉不详,《唐书 宰相世系表》,限于华宗,而不下于庶民,撰通史者,宜有“氏族”一志,而郑氏乃为创作之,是可尚也。若乃《校雠》一略,申明刘向、歆父子以来整齐百家、辨章学术之法,《图谱》一略合古人“左图右史”之义,即郑氏自谓学术超诣、本乎心识,如人入海,一入一深者,亦章氏所谓别识心裁,绝识旷论,斟酌群言为史学要删者。揆郑氏之初意,本欲镕铸群言,自成一家,而载笔之时,力不副心,不仅纪、传、世家、载记,全钞诸史,无所剪裁,即其所极意经营之“二十略”;亦不免直录旧典,而惮于改作。今读其序文所云云,徒见其好为大言,而有名不副实之疑。或谓章学诚因戴震辈痛诋《通志》,故作《释通》、《申郑》之论,谓《通志》示人以体例,本非以考证见长,不知郑氏果在标准纲领,则作论明之可矣,何必钞袭史传 曾不惮烦如此 ,洵笃论也。章氏创通义例,以论文史,又以《通史》为乙部之圭臬,喜郑氏议论之隽快,足以助其张目也,故盛为称道之,而以援据之疏,为不足病,至其立论高远,实不副名,所犯之病,正同郑氏,千载之下,引为知己,有以也夫。

樵谓《唐书》、《五代史》,皆本朝大臣所修,微臣所不敢议,故纪、传迄隋,若礼、乐、行政,务存因革,故引而至唐云,此所以明其书之断限也。清乾隆三十二年敕修《续通志》五百二十七卷,体例一仍郑氏。纪、传起唐,诸略起五代、宋,而皆迄于明末。其于纪、传,定为二例:一曰异名者归一,如《五代史 家人传》并入《后妃》、《宗室》,《一行传》并入《隐逸》、《孝友》,《宋史 道学传》并入《儒林》,《元史 儒学传》并入《儒林》、《文苑》;一曰未备者增修,如《唐书》之《奸臣》、《叛臣》、《逆臣传》,《明史》之《阉党》、《流贼》、《土司传》,皆诸史所无,而为考核事实,分立此门,是也。其于诸略,不惟续之而已,于郑《略》之未载者则补其阙遗,已载者则正其伪误,如郑氏《艺文略》,有但列书名卷数者,兹则各补撰人、爵里是也。《续志》之作,虽出官修,而大体精善。至继《续通志》而作之《清通志》(原名《皇朝通志》),则仅有“二十略”,而无纪传及谱,是为政典之一,不得与正、续《通志》比数,又可知矣。

刘知幾以《史记》为“六家”之一,《史记》通上古迄汉武而为一书,不以某一朝代为限,实梁武《通史》之所自昉也。然《史记》具有翦裁,不似《通史》之钞撮前史以前一书,《通志》之病,正同《通史》,此非通史之极则也。刘氏于《史通》中罕论及“通史”一体,仅谓“《通史》(指梁武《通史》)以降,芜累尤深,遂使学者宁习本书而怠窥新录”(《六家》)。而《四库提要》于《通志》下亦云,其例综括千古,归一家言,非学问足以该通,文章足以镕铸,则难以成书,此又撰总辑之史之难于断代者矣。然刘氏又谓“书事之法,其理宜明,使读者求一家之废兴,则前后相会,讨一人之出入,则始末可寻”(《惑经》)。此又论及通史之长,为不可废,不惟《通志》一书若是,凡《通鉴》、《通典》诸书以贯通各代为职志者,亦无不如是也。

其五则为补阙之史。范晔《后汉书》未及作“志”而殁,梁人刘昭取司马彪《续汉书》之“八志”以补之,并为作注,此补阙之史所自始也。然范书不特缺志,抑亦无表,宋人熊

方始为《后汉书》补作《年表》十卷,清人钱大昭更作《后汉书补表》八卷,合补志、补表为一编,则范与班侪可以无憾,此后贤拾补之效也。沈约撰《宋书》,以范、陈二史俱无志,所撰诸志,悉上接《史》、《汉》,不以宋为断限;唐人撰《五代史志》,附于《隋书》,而《经籍》一志,上接《汉书》之《艺文》,亦不以五代为限,此亦后来补志之滥觞也。补缺之史,以补表、补志为最夥,清代以前,有宋钱文子之《补汉兵志》,金蔡珪之《补南北史志》,与熊表鼎足而三,惜蔡《志》久佚,仅存一志一表而已。清代学者,以辑佚补缺为能事,研经之外兼治乙部,补志、补表之作,蔚为大观。迄于近时,此风未杀,爰就所知,汇而为表:

书 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补汉兵志》 一卷 宋钱文子撰 《知不足斋丛书》本,亦入《二十五史补编》,下俱同。

《补后汉书年表》 十卷 宋熊方撰 通行本,清诸以敦有《校补》五卷,《补遗》一卷。

《后汉书补表》 八卷 清钱大昭撰 通行本。

《补续汉书艺文志》 一卷 清钱大昭撰 《广雅丛书》本。

《补后汉书艺文志》 四卷 清侯康撰 《岭南遗书》本。

《补后汉书艺文志》 十卷 清顾櫰三撰 《金陵丛书》本。

《后汉艺文志》 四卷 清姚振宗撰 《快阁师石山房丛书》本。

书 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补后汉书艺文志》 一卷 曾朴撰 光绪乙未刊本。

又附《艺文志考》十卷。

《三国志三公宰辅年表》 三卷 清黄大华撰 《二十五史补编》。

《三国志世系表》 一卷 周明泰撰 排印本。

又陶元珍有《补遗》一卷。

《三国职官表》 三卷 清洪饴孙撰 《广雅》本。

《补三国疆域志》 二卷 清洪亮吉撰 《广雅》本。

谢宗英《三国疆域志补注》十五卷,又《三国疆域表》二卷,金兆丰有《校补三国疆域志》不分卷。

《补三国艺文志》 四卷 清侯康撰 《岭南》本。

《三国艺文志》 四卷 清姚振宗撰 《快阁师石山房》本。

《新校晋书地理志》 一卷 清方恺撰 《广雅》本。

毕沅有《晋地理志补正》五卷,方恺有《晋地理志校补》一卷。

《东晋疆域志》 四卷 清洪亮吉撰 《广雅》本。

《补晋兵志》 一卷 清钱仪吉撰 家刊本。

《补晋书艺文志》 四卷附录一卷 清丁国钧撰 子辰注 《丁氏丛书》本。

《补晋书艺文志》 六卷 清文廷式撰 排印本。

《补晋书艺文志》 四卷 清秦荣光撰 排印本。

《补晋书艺文志》 四卷 吴士鉴撰 刊本。

《补晋书艺文志》 四卷 黄逢元撰 排印本。

《十六国疆域志》 十六卷 清洪亮吉撰 《广雅》本。

《十六国年表》 一卷 清张愉曾撰 《昭代丛书》本。

书 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补宋书宗 室世系表》 一卷 罗振玉撰 自刊本。

《补宋书刑法志》 一卷 清郝懿行撰 《郝氏遗书》本。

《补宋书食货志》 一卷 同 上 同上。

《补宋书艺文志》 一卷 聂崇岐撰 《二十五史补编》本。

《补南齐书艺文志》 四卷 陈述撰 同上。

《补梁书疆域志》 四卷 清洪齮孙撰 《广雅》本。

《补陈疆域志》 四卷 臧励龢撰 《二十五史补编》本。

《补魏书兵志》 一卷 谷霁光撰 同上。

张穆《延昌地形志》,以延昌时为准,为补正《魏书 地形志》而作。

《隋唐之际月表》 一卷 清黄大华撰 同上。

《隋书经籍志补》 二卷 张鹏一撰 同上。

侯康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各书《艺文志》各一卷,汤洽补《梁书》、《陈书》《艺文志》各一卷,未见传本。

《补南北史志》 六十卷 金蔡珪撰 见《金史》本传,原书佚。

《补南北史年表》 一卷 清周嘉猷撰 《广雅》本。

《补南北史帝 王世系表》 一卷 同 上 同上。

《补南北史世系表》 五卷 同 上 同上。

《南北史补志》 十四卷 清汪士铎撰 《淮南书局》本,补《天文》、《地理》、《五行》、《礼仪》四志。

书 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南北史补 志》未刊稿 十三卷 同 上 《二十五史补编》本,补《舆服》、《乐律》、《刑法》、《职官》、《食货》、《氏族》、《释老》七志。惟《艺文志》三表未见。

《补南北史艺文志》 三卷 徐崇撰 同上。

此即补汪稿之缺。

《补五代史艺文志》 一卷 清顾櫰三撰 金陵本。

《宋史艺文志补》 一卷 清倪灿撰卢文弨校正 《八史经籍志》本。亦见《群书拾补》。

《西夏艺文志》 一卷 清王仁俊撰 《西夏文缀》附刻本。

《辽艺文志》 一卷 缪荃孙撰 《辽文存》附刻本。

《辽史艺文志补证》   清王仁俊撰 《西夏文缀》附刻本。

《补辽史经籍志》 一卷 黄任恒撰 排印本。

《金史氏族志》 二卷 陈述撰 仅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

《补元史氏族志》 三卷 清钱大昕撰 《潜研堂集》本。

《补元史艺文志》 四卷 同 上 同上 内兼及辽金。

《补辽金元艺文志》 一卷 清倪灿撰

卢文弨校正 《八史经籍志》本。

亦见《群书拾补》。

《补三史艺文志》 一卷 清金门诏撰 同上。

书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建文逊国之际月表》 二卷 清刘廷銮撰 贵池《先哲遗书》书。

附注:外如万斯同《历代史表》五十九卷,吴廷燮《历代方镇年表》若干卷,皆非专补一史,故未一一列入,沈炳震《二十一史四谱》五十四卷,陈芳绩《历代地理沿革表》四十七卷,杨丕复《舆地沿革表》四十卷,清官修《历代职官表》六十三卷。皆非补史之作,更不阑入。

右表所列,以补志为多,若补表则仅当补志四之一耳。志有全补者二,若蔡珪、汪士铎之《南北史补志》是也;表有全补者三,若熊、钱二氏之《补汉书年表》,张愉曾之《补十六国年表》,是也。补志以经籍、艺文为多,凡得二十五种。《汉》、《隋》二志,本属相接,纷纷补作,减为多事。综观诸家所补,后汉、三国、晋、南北朝诸志。多属干篇一律,陈陈相因,《隋志》而外,或就本传所举,他书所引,此等著述,以为部目,尽属佚篇,无由考见,如《后汉 艺文志》、《晋书》两《艺文志》,补者各有五,何不惮烦乃尔。学人好事,本为一病,避难就易,藉以得名,亦其蔽也。然以《隋志》衡之,著录之书增至数倍,又或明其来历,附以考证,亦极便学者之检考焉。《辽》、《金》、《元》三史皆无《艺文志》,而清撰《明史》,只限本代,旧著存佚,无可考见,于是钱大昕发愤而补《元史 艺文志》,而辽、金二朝人之著作,并以附焉,衡其重要,堪与《汉》、《隋》二志比。盖史籍中之必不可无者,不得取与诸家之作,同类而并讥也。次于此者,厥为地理,综其补作,凡得六种,若洪亮吉之《十六国疆域志》,非惟《晋书》所不能详,抑亦研十六国史者之要籍也。兵、刑、食货,以多具于本书,故补者甚少,而氏族一志,端倪具于《魏书》,而钱大昕乃为《元史》补《氏族志》,以为魏氏《新编》、柯氏《新史》之先声,近人陈述又为《金史》补《氏族志》,条贯粗明,盖戛戛乎其难矣。清儒治学,长于辑佚,如邵晋涵自《大典》中辑得《旧五代史》一种,即出斯学之赐。而诸氏之撰补志,亦由辑佚蜕变而出,其为有功后学,又不待言。

抑考补志之作,有不限于表列各种者,一如郝经《续后汉书》所撰八录:曰《道术》、曰《历象》、。曰《疆理》、曰《职官》、曰《礼乐》、曰《刑法》、曰《食货》、。曰《兵》,是就《三国志》所原无者,而悉为补撰,亦汪氏《南北史补志》之类也。陈鳣改撰五代史,而为《续唐书》,于旧史诸志之外,别增《艺文》一志,历鹗撰《辽史拾遗》,亦补《选举》、《艺文》二志,是亦顾櫰三补《五代史 艺文志》之伦类也。近顷所刊之《二十五史补编》,汇诸补志,而为一书,诚便学者之寻检,然于郝、陈二氏之书,未知掇取,犹不得谓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