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新时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通过“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从制度和规则的源头追求“良法善治”,逐步消除各种不平等、不公正、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平等、公平和公正的社会制度。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社会建设是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内在要求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各有其地位和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必须遵循的道德底线,违反法律往往是从违反道德防线开始的。作为普通人,如果没有正确的三观,无论法制如何健全,总能钻法律的漏洞。如果是一个三观正确的人,即便在法制不健全的环境中,也能够做到自律慎独。关键是看人的素质,如果信仰法治,哪怕“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如果不信仰法治,即使法律和制度再完善,再懂法也不守法,仍会有人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所以,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也表明,把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他律和自律相统一、软法与硬法相结合,才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社会治理创造良好的人文软环境。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接地气”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需要法治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毕竟是柔性“软约束”,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但客观上也存在着对道德约束不屑感很强的社会群体,道德对于他们来说,几乎没有内在影响力,所以最终需要靠法治来规范和约束所有的社会成员。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等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刚性的法律约束力和柔性的影响力,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大环境,由墙上的“标语”变为自觉自愿的行动,特别是对解决人性层面、道德层面、价值观领域的突出问题有较强的作用。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群体利益多元化的变革转型时期,容易出现道德滑坡、诚信危机、公平和效率冲突,仅依靠公民道德素质建设难以解决社会难题,应当从社会层面来阐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重要性,以法治精神引导社会风尚,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三)法治社会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统一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134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需要法治的力量来推动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法治化本质是现代化的过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刚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则是一个长期的、润物细无声的柔性过程,和社会治理之间是正相关的。只有把法治社会建设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再是倡导性口号,而是具有实际内容和具体要求。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是法治中国理念实践的深化,使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逻辑基础上。文明法治社会的一个判断标准,是看绝大多数人能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从内心认同实质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