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制度性权力:现实制度主义与国际秩序变迁
- 张发林
- 6121字
- 2024-07-18 14:28:59
前言
2018年4月17日,戴维·莱克(David A. Lake)教授来到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128大会议室,用醒目的红色标题开始了他的讲座——“Theory is Dead, Long Live Theory”(理论已逝,理论不朽),哀婉言辞之间颇有一番为理论祭奠之意。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古典现实主义算起,国际关系大理论在数轮争辩中蓬勃发展,但又在经济全球化深度发展的现实背景下,渐渐沉寂,鲜有创新。莱克转而强调针对具体问题的中层理论(middle range theory)和基于等级制的国际体系。莱克的讲座和他在南开访问期间我们的交谈,激发了我(一个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者)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兴趣。
这种兴趣转化成之后对国际关系理论的更多学习和关注,但并不是本书写作的直接动力。换言之,本书并不是长期周密计划的结果,而更多是随着研究演进自然生长出来的结果。从博士求学阶段开始,我便一直致力于全球金融治理的相关研究,对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演进和特征、中美在体系中的地位和博弈、中国在全球货币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国际货币制度变迁的现状与困境、宏观审慎性金融监管的发展和问题等进行了探讨。2020年出版的专著《全球金融治理与中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7月版)对上述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和梳理。这些研究在学科方向上归属于国际政治经济学(IPE)范畴,研究路径更侧重于对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和相关具体问题的经验分析,貌似与国际关系理论相去甚远。但事实上,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种子已在这些研究中不经意地播撒。
全球金融治理体系涉及三个最基本的核心概念——体系的本质内涵是“国际制度”,问题领域是“金融”,在体系中主权国家所追逐的是“权力”。由此,金融、制度和权力间的关系组合便形成了不同的研究路径,这些路径渐渐将我引向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圣地。
第一条路径是对国际金融制度的思考。国际金融制度是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最重要构成要素,广泛涉及了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观念和国际金融规范等。通过对国际金融制度及其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便可更形象和直观地描绘出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全貌。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关于体制(regime)、体制复合体(regime complex)和制度互动(institutional interplay)等相关研究,已经尝试在气候治理等不同领域进行类似探讨。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D. Krasner)关于国际体制的研究、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 Keohane)等关于气候变化体制复合体的研究等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是,如何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更有新意地描绘由国际金融制度所构成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2018年4月我在美国旧金山参加国际研究协会(ISA)年会时,这个问题的答案被找到了。在当年ISA新任主席致辞中,美国南加州大学帕特里克·詹姆斯(Patrick James)教授发表了名为《国际问题研究的可视化转向》(A Visual Turn of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的演讲,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此后我更加坚定地尝试通过描绘行为主体间的关系和国际金融制度间的关系,将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可视化,甚至将这一思路拓展至全球治理的一般性研究中,探索全球治理体系的一般性模式,如2021年在《世界经济与政治》发表《统筹兼治或分而治之:全球治理的体系分析框架》一文,探讨全球治理的体系模式。
第二条路径是对国际金融权力的思考。“权力”是国际关系学中最基础的概念之一,是现实主义理论最为倚重的概念和思考逻辑。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主权国家是最重要的行为主体,而但凡涉及主权国家,必讨论利益和权力。国家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追逐什么样的权力呢?正当这个研究问题在脑海中若隐若现、呼之欲出之时,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及其政府所挑起的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了,中美贸易失衡被中美双方不同地指责为美元霸权或货币干预。这些无外乎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金融的权力属性和权力的金融工具。前者正是不对称相互依赖的权力属性,基欧汉和奈已有系统论述,后者最常见的例子便是金融制裁。这两个方面正是“国际金融权力”的全部内涵。于是,我的另一部学术专著由此萌芽和结果(《国际金融权力:大国关系与中国方略》,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第三条路径是对国际制度性权力的思考,这些思考正是本书的思想源泉。全球治理体系的核心内涵和载体是国际制度,若要清晰呈现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全貌,对国际制度的深度学习成为必要。这让我重拾了很多在求学阶段便已翻阅数遍的经典著作,尤其是新自由制度主义对国际制度的颇多论述。再读经典,收获和感悟更多,疑问和困惑也更多——作为国际关系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国际制度定义的模糊和分歧远超我所以为;国际制度的功能性得到较多探讨,但国际制度的权力属性似乎缺乏系统性分析;国际制度绝非新自由制度主义的专属概念,几大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制度与权力政治的关系,均有较多论述,且存在较大分歧。恰逢思考这些问题之际,美国特朗普政府退出一众国际制度的单边主义行为,使国家间的制度竞争引起了更多的关注,也让我更为确信,大国间的国际制度性权力竞争与国际秩序变迁间的关系,是一个亟待探究的理论问题。
这一问题有较为特殊的时代背景。自冷战结束后,经济全球化真正意义上快速且深度发展,一些国家在这一进程中更加受益,国家间的差异化发展直接导致了国际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尤其表现为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经济危机、党派斗争、恐怖主义侵扰等。新兴国家的发展和传统西方国家的烦恼,都是在战后所建立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内部发生的,这使得很多西方政客和学者质疑这一秩序的国家间分配效应和权责分配,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国际体系甚至被认为已走向终结。阿米塔·阿查亚(Amitav Acharya)将关于“美国世界秩序的终结”的争论推向了高潮。
这里需要特别感谢亦师亦友的阿查亚教授,从2016年在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为他和倪世雄老师共同负责的课程做课程联络人开始,我们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此后我们几乎每年都会共同参加国内和国际会议,组织家庭聚会,直到新冠疫情暴发。我来到南开后不久,他也成为了南开大学客座教授。虽然他的建构主义路径我并不完全理解,也便谈不上赞同或批判,甚至他对国际制度的理解也与我有较大差异,但他在理论创新路径和学术职业素养等方面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和启发,我还组织翻译了他继《美国世界秩序的终结》后的另一力作《建构全球秩序:世界政治中的施动性和变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当我请他给本书作序时,他毫不迟疑地接受了。
无论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否终结,国际秩序已步入调整期的判断鲜有争论,国际秩序调整期的大国间关系便自然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焦点。关于这一议题,最成功或获得最广流行度的观点莫过于格雷厄姆·艾利森(Graham Allison)的“修昔底德陷阱”。2018年12月,我原本有机会参加外交学院组织的一个闭门会议,与艾利森教授交流讨论“修昔底德陷阱”和中美经贸关系,后因与本科生课程冲突,遗憾未能参与。虽然艾利森的观点广受质疑,且缺乏理论基础和系统论证,但这丝毫没有削弱他的观点和概念所带来的学术和政策影响,我也曾在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上发表的英文文章中论证了中美金融关系是否存在“修昔底德陷阱”。
对于“修昔底德陷阱”所反映出的观点和逻辑,真正的坚守者和弘扬者是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J. Mearsheimer)。 2019年10月21日,正值南开大学建校百年校庆月的校庆周,米尔斯海默到访南开,进行了题为“大幻想:自由主义之梦与国际现实”的讲座。他是一位和蔼可亲、能言善辩、对抽象简洁的宏观理论情有独钟的老者,只有在谈及他的被称为“进攻现实主义”的观点时,才会偶尔显示出不可侵犯和咄咄逼人。正如本书正文中所示,他对国际制度的评判是我不赞同的,但老先生对宏观理论的执着和坚持,让我深受触动和启发。
无论是莱克的“等级制”、基欧汉和奈的“复合相互依赖”、阿查亚的“复合世界”(multiplex world)、艾利森的“修昔底德陷阱”或米尔斯海默的“现实主义世界”,他们争论的都是国际关系的形态。大国间关系以及主要由大国间关系所构成的国际体系究竟呈现何种形态,这是国际关系理论尝试探究的根本问题,也是几大宏观理论的争论和分歧之处。古典现实主义者的国际关系形态是冲突性的,这种冲突是由人性的天然权力倾向和国家的权力追逐所导致。结构现实主义也认同国际关系形态的冲突性,但更加强调国际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决定性作用。新自由制度主义通过复合相互依赖和国际制度的功能性来论证国家间合作的可能性。建构主义(至少温特式的建构主义)则通过对不同文化对身份和利益的建构作用,判断国际关系的冲突性或合作性。
然而,这些宏观理论的主要发展期都是在21世纪之前,21世纪以来国际关系现实的重要变化呼吁和要求理论的发展与创新。这些重要变化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国际体系逐渐发展成了一个国际制度体系。双边、小多边和多边关系都主要以国际制度的形式建立和发展,国际体系的核心内涵是一个由主权国家主导的、多元行为体参与的国际制度体系。如若国际体系的内涵和特征发生了变化,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其中的行为必然发生变化,国家间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便导致了第二个重要变化。其二,国际关系形态愈发表现为冲突-合作的复合形态。康德式的理想世界和霍布斯式的现实主义世界都是极端情形,在两者之间,国际关系的更常见形态是冲突-合作的复合形态。这种复合形态在政策和实践中已有极高的共识,但这种复合形态在时间和空间维度有不同的表现,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
在这一背景下,本书在解释国际关系形态的权力逻辑和制度逻辑基础上,深入剖析“国际制度性权力”,尝试合成一种新的理论,这一理论被称之为“现实制度主义”(Realist Institutionalism)。如上所述,国际关系现实发生诸多新变化,国际体系表现出无政府性和制度性的双重特征,大国间关系呈现出“冲突-合作复合形态”,国际秩序变迁态势渐强。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与不断变化的经验现实间的错位加剧,无法很好地解释新变化,理论式微现状与理论创新需求并存。现实制度主义融合主流理性理论的权力逻辑和制度逻辑,尝试合成一种新理论,以解释国际体系的新特征、国际关系的新形态和国际秩序的变迁。由此可见,现实制度主义的核心关怀是国际秩序的变迁,认为大国间国际制度性权力竞争将最终决定国际秩序变迁的方向和方式。
具体而言,本书的主体内容由八章构成,各章将做如下安排。
第一章定义国际关系理论,讨论其困境与创新路径。国际关系理论衰落的论调和担忧激励了理论创新。在诸多创新方式中,理论综合是重要的一种,具体包含了理论折中和理论合成,且主要发生在宏观范式之间或内部,由此形成了四种主要的理论综合方式:范式间折中或合成、范式内折中或合成。理论合成的严格理论与理论折中的实用性分析框架之间,还存在较多模糊地带。更多的研究既没有清晰的理论创造或运用,亦没有明确的折中分析框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际关系“理论已逝”的论断已成事实。在理论合成与理论折中之间还存在一种理论综合的方式——理论回归,即从相关的多层次和多学科理论中拟合出简约且共性最大(或平均差异最小)的基础路径。所谓“基础路径”即介于宏观哲学元理论或思想传统与具体学科内理论之间的、若干相邻学科或理论共享的、具有一定范围内共识性的研究议题及解答思路。本章对理论创新方式的探讨为现实制度主义理论构建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第二章梳理制度研究和国际制度研究的演进,对国际制度的概念进行再界定,并基于第一章对理论回归和基础路径的讨论,总结了国际制度研究所存在的五种“基础路径”:权力-结构、理性-功能、文化-建构、历史-阶级、反思-批判。这一章描绘了国际制度研究的整体图景,为后文的理论综合提供了基本要素。
第三章是本书的核心,是在前文章节的基础上,尝试合成现实制度主义理论。现实制度主义认为:在无政府性和制度性的国际体系下,对权力和利益的追逐是主权国家行为的最根本动力,国际制度性权力成为一种基础性权力形式,国际制度具有多重权力属性,国际关系呈现出冲突-合作复合形态,大国间的国际制度竞争将决定国际秩序演进的方向和方式。现实制度主义较好地解释了国际关系的冲突-合作复合形态,以及大国制度竞争对国际秩序演进的重要影响。
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聚焦在现实制度主义的两个核心概念:冲突-合作复合形态和国际制度性权力。冲突-合作复合形态可从四个方面进行剖析:关系细分、关系分层、关系聚类和关系波动(第四章)。关系细分是指互动方式不仅是冲突与合作的二分,而是可细化成一个从冲突到合作的谱系,这个谱系至少包含显性暴力冲突、显性非暴力冲突、隐性冲突、胁迫性合作、竞争性合作、依附性合作和对称性合作七个明确的类型。在不同的问题领域间,国家间互动和关系形态存在多样性,形成了关系分层。在地理空间上,国际关系表现出以各自为中心的关系聚类和关系网络,具体体现为国家在不同关系网络中的重要性,以及与相关国家的亲疏远近。关系细分、关系分层和关系聚类综合导致了关系波动,关系波动又可区分为关系调整和结构性变化。冲突-合作复合形态既为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问题和新动力,也推动了本书现实制度主义的形成和发展。
国际制度性权力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国际权力,其也是现实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第五章)。国际制度性权力是指在规范、规则和组织的形成、存续和变迁过程中,行为体依据其实力和意愿,影响国际社会中其他行为体的认知和行为能力。这种权力有两大来源:一是既有国家权力,即国家权力通过国际制度向国际社会延伸和转化;二是国际制度自主性,即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国际制度在特定问题领域为行为体带来的权力。在实践中,国家的国际制度性权力是基于创建、参与、改革、退出和破坏国际制度等不同策略建构而成的。正是主要大国对国际制度性权力的争夺导致和决定了国际秩序的演进。
第六章分析国家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上将国际制度视为一种权力工具,即制度方略。借鉴方略和经济方略的相关研究,制度方略(institutional statecraft)可被用以概括国家运用国际制度实现对外政策目标的策略、方法和技巧。制度方略包含三大构成要素:制度内涵、权力属性和操作策略。国际制度的内涵通过一个“属性-层级”框架得到梳理,不同概念间的关系被厘清(第二章)。国际制度存在三重权力属性,即国际制度作为权力的结果、工具或来源。后两种权力属性具体表现为三类权力:操作性(规范塑造权、组织决策权和规则制定权)、工具性(议程设置权)和结果性(国际话语权和国际秩序主导权)。这些权力正是国家在国际政治中所使用的工具和争夺的目标。在政策实践中,制度方略的操作策略区可以分为如下五类:利他、合作、诱陷、强迫和排他。制度内涵、权力属性和操作策略共同构成了制度方略的完整理论框架。
第七章从理论分析回归到经验分析,运用前文构建的理论对中美制度竞争,及其对国际秩序演进的影响进行分析。在这些理论和经验分析的基础上,第八章探讨中国应制定何种国际制度策略,以提升其国际制度性权力,并推动国际秩序的和平演进。
国际关系的学习者大抵都是从理论开始,再到现实中去验证、运用或批判;而国际关系的研究者大抵都有专长的经验问题和领域,又最终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回到理论中去。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没有天然的鸿沟,亦不应被人为地隔离,但理论构建确实较之经验分析有着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本书对现实制度主义理论的合成,也必然存在我已认识到但尚未解决,或毫无察觉的纰漏,这些将成为我继续进行理论探索的动力,也以此希冀为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注入一丝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