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参军王僧辩

两百人的队伍浩浩荡荡,从村落一路南下,随着越来越深入,所有人都逐渐沉默。

无数满目疮痍的村庄出现在他们的眼前,里面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骸。

黑色的血渍,撕裂的布条,焚毁的房屋。

可以断定有一支规模不小的乱军经过此地,并且洗劫一空。

根据地上散乱的脚印判断,人数应该不少于两千。

这种规模即便在乱军中也是很少见的。

说实话,对于大规模集团作战,王子攸心里没有底。

他参加过唯一的大战就是独孤信针对三荆州之地的战事。

行阵布兵什么的,虽然系统给予了相关的知识,但是真让实践肯定是不经看的。

习武的新人肯定打不过经验老道的老兵,这是战斗意志的差距,无关理论和技巧。

正在王子攸一行走至一座山前时,斥候报告,在前方勘察到一面旌旗,上面赫然写着王。

王?

王子攸陷入沉思。

姓王的将领,在南朝也不罕见。

不过出名的只有一人。

只是……此时的他尚未发迹,还只是默默无闻的小将。

“全体注意,呈雁翎阵。”

他下达命令。

骑兵在前面排开,而步兵则慢悠悠地压阵。

就在离他们不远的三里外,一颗高大的树上,一个穿着皮甲的士兵盘着腿,观望着王子攸这边。

他如同一只灵猴,蹿回军阵。

“秉将军,三里开外有百人,没有官家旌旗,也没有叛军的标志,该当如何?”

一名身着重甲的小兵接过他的消息,对着领头的将领禀告。

将领蹙眉,思索一下,挥手下令。

“弓箭手压阵,刀兵埋伏,骑兵随我上前。”

此人身穿一袭两档甲,带两片护心镜。

头戴饰羽铁盔,一副标准的鲜卑装扮,只是操着一口流利的汉话。

身材高大,面容冷峻,手持长槊,胯下骑着覆甲骏马。

身后的士兵无一例外都是虎背熊腰,一看就是某个地方官员的私兵。

马蹄声阵阵,将领带着自己的骑兵向王子攸部冲去。

王子攸只觉眼前的树林间传来动地惊雷,树叶沙沙作响。

“所有人,战斗戒备!”

他大喝一声,同时下令让步六孤义领着最精锐的骑兵绕道一旁。

五百匹战马穿过浓密的树林,王子攸甚至已经听到对方兴奋的喊杀声。

“停下。”

对方的将领突然喝止,打量了眼前的王子攸及其部众。

“不知郎君所谓何人?仆,王僧辩,字君才。”

将领不卑不亢,抱拳行礼。

王子攸却吃了一惊。

湘东王府行参军王君才?

此人正是在侯景之乱中大放异彩的将领王僧辩。

出身乌丸王氏,早年在北朝做官,后投奔南朝。

是萧绎手下爱将,在与陈霸先争霸时落败,但确实是无可置疑的名将。

萧绎把他派出来,看来这次的乱军不一般。

王子攸连忙回礼。

“仆,王瑾,字子攸,奉陛下之命,前来讨逆。”

对方的眼神依旧冷峻,手中的长槊紧握。

“可有凭证?”

还真有。

王子攸从口袋中掏出萧衍的任命文书,递给对方。

王僧辩仔细对照。稍许,他放下文书,还给王子攸,露出笑容。

“欢迎,仆奉湘东王之命,前来平叛。”

萧绎?

这个人一直很爱惜自己的羽毛。侯景之乱之前,一直暗自积蓄实力。

直到萧衍薨,崭露头角,是忍者中的忍者。

明白眼前的人不再抱有敌意,王子攸打出暗号,示意步六孤义带着他的人出来。

步六孤义带着他的骑兵队伍从两军的侧翼靠拢,回到队伍中。

王僧辩轻挑眉头,眼里有几分赞许。

“看来仆听到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

“哪里,不过侥幸罢了,仆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王子攸讪讪一笑,王僧辩也下令自己的队伍放下武器。

“不如郎君与仆和兵,这一路的见闻,想必郎君也知此行不简单。”

“将军所邀,仆莫敢不从。”

说着挥手让自己的部曲跟在对方的军阵后。

王僧辩满意地掉头,领着队伍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前行。

“此次叛军由贼人挑头,怂恿军户们起身暴动。领头的人是南越部落的一名首领。”

南越?

他们是一直不老实,但他们想过来前面不是还有一个陈霸先拦着吗?

他们是如何绕过这些人,混进军户的村落,煽动暴乱?

这些谜题王子攸没有任何头绪,但是有一点清楚,他这次战斗的胜率大了。

王僧辩作为久经沙场的宿将,经验丰富,爱兵如子。

虽然残忍成性,有爱烧村的坏习惯,但是军事素养拉爆王子攸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两人并排行于路上,穿过茂盛的树林。

“郎君姓王,不知……”

得,又问出身了。

作为一个讲究出身的时代,不管愿意不愿意,他还是会被他人有意比较。

“在下出身太原王氏,不过是支脉。”

王僧辩冷漠的脸色如同融化的坚冰缓和,他仔细打量王子攸,释放善意的微笑。

“原来是太原王氏,仆出身乌丸王氏,百年前是一家啊,哈哈。”

“将军,所言极是。”

王子攸说。

很快队伍来到王僧辩设置埋伏的地方,只见他大手一挥,刀兵、弓箭手齐刷刷从树丛中冒出。

额,这才叫老登。

虽然自己也埋伏了一队骑兵,但是无论是人数还是质量整体上都不如对方。

“王郎,今日与仆再向前几步,估摸着地上的踪迹,乱军也不远了。”

“一切听将军的。”

王子攸很识时务。

作为官职低语对方的小卡拉米。在需要借助对方力量时,就得放尊重点。

只有把对方哄好了,才能专心帮自己扛伤害。

王子攸明白苟道漫漫,自己学到的只是皮毛,所以夹紧尾巴做人。

夜晚,两方士兵在营地上一起喝酒。

“你不知道,那女人可带劲了。我抓住她的手,她要反抗。我用刀挑断她的韧带,她眼睁睁看着我对她动手动脚,那满眼的小表情,真的是太棒了!”

王僧辩的手下在跟他们讲述自己跑到叛军村落屠戮其亲属的行为。

王子攸的部下不敢苟同,都感到不适。

他队伍中的人在约束下,从未发泄过心中的兽欲。

因此作为一件趁手兵器他们愿意,但是屠戮无辜却下不去手。

王子攸坐在角落,听着他们的吹嘘,擦拭着武器,不多言语。

反正只是短暂合作,忍忍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