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规则

1954年1月1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完成了世界上第一次彩色电视节目转播。转播内容是为时一小时的玫瑰花车游行,转播范围包括美国境内的22个城市。对于当时有幸观看到这一节目的人来说,在一个小小的屏幕上不停闪动着的多彩画面可谓极具魔力。《纽约时报》曾评论转播节目的画面为“色度与色调的彩色整合”。而《泰晤士报》的评论是:“在这样一块小小屏幕上集中显现如此丰富的色彩与画面,哪怕对于‘静物’画法了如指掌的天才画家来说,也是一个极难完成的‘高难度’动作。而如果要连续地播放这样的图片,那对于普通人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但美中不足的是,那次的玫瑰花车游行转播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电视节目转播,因为该节目当时只能在美国无线电公司(RCA)陈列室里的原型电视上才可以看到。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彩色电视节目转播才基于黄金时段而成为主流。在电视节目的转播中出现彩色画面的尝试之后,节目录制与转播的常规标准却在此后长期维持不变。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录像机和有线电视的发明,电视节目转播的机制与方案才开始进入多元化的新发展阶段,但转播节目的画面却长期不变,依旧是传统的黑白电视画面。

当时间的指针转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时,很多传媒界与技术领域的高层管理者,以及一些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们共同认识到了一个急需改变的现状,即应当尽快改变与提高电视转播节目的画面质量。自此,大量的宣传与演讲相继涌现,各个发展委员会组建起来,各种实验性的原始模型也研制出来了。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1996年7月23日,地处北卡罗来纳州罗利市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分公司,才第一次成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面向公众的彩色电视节目转播,信息转播模式为高清电视。这次尝试也和之前的玫瑰花车游行的连续镜头一样,普通观众并没有可以收看该节目的电视设备,也不能随意观看这种“彩色魔法”式的节目。(1)从1999年起,多家广播公司开始转播高清电视节目信息,但这种信号转播模式要5年后才成为主流。后来,尽管在2009年12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明文规定,所有电视节目转播站都必须停止转播旧式的模拟电视节目,但当时仍有10%的美国家庭在继续观看黑白电视节目。

我们生活在一个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新的范式不断地涌现,而且两个不同范式之间的间隔时间也越来越短。这种快速的增长与变化不仅反映在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推出的新产品上,还反映在人们对这些新产品的接受程度上。人们总是急于将新产品以最快的速度投入使用,随着新产品发展的浪潮不断向前涌进,我们大部分人也跟着它的脚步变成了熟练的冲浪者。一旦有新产品推出,我们就涉水前进,希望能在第一时间一试新奇。但高清电视的发展故事告诉我们,这种加速现象并非普适法则。如果测量一个新的创意发展到其成品被大众主流接受的时间,我们会发现:高清电视的发展速度与40年前的彩色电视发展速度是大体一致的。彩色电视前后一共耗时10年才取得大众的认可,而20年后,高清电视成功取得大众的认可也花了近10年的时间。

实际上,如果从整体上来看20世纪的科技发展情况,其中最重要的一对多式交际平台的发展模式,也和彩色电视以及数字高清电视的发展模式大同小异,这一点十分神奇。我们把这神奇的一致性称为“10/10规则”。根据这条规则,一项新的发明若要建成平台,需要10年;若要在所建平台上推广并取得主流大众的认可,需要再花去10年的时间。频率可调节的收音机,即我们现在见到的调幅广播(AM Radio),其技术标准是在20世纪初逐步成形的。第一座商用调幅广播的机站从1920年开始进行节目转播,但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期,收音机才成为每个家庭的必备品之一;索尼公司于1969年就开始研发第一台适用于消费者的录像机,但7年后世界上才出现了索尼公司生产的第一款盒式录像机。盒式录像机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发展成美国家庭的普及家用电器。而统计数据显示,直到2006年,DVD播放器才最终取代盒式录像机在美国家庭中的地位,那时距第一台DVD投入使用已经9年了。手机、个人电脑、全球定位系统等各种新发明都经历了相似的时间跨度,才能从一项新发明发展成为一项普通应用。

我们来看看另一项新发明的故事。

查德·赫利(Chad Hurley)、陈士骏(Steve Chen)和乔伊德·卡里姆(Jawed Karim)是在线支付网站PayPal前任雇员。2005年年初,他们认为网页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充分条件,可以在处理视频与声音文件方面做出更新。当然,视频文件的处理并不是网页与生俱来的功能。网页在15年前才开始成为学术研究人员用以共享超文本文件的一个研究平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视频剪辑文件慢慢地在网页上寻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这归功于最新出现的各种视频文件标准,如Quick-Time、Flash、Windows Media等。但要在网页上自由地上传和分享自己的视频文件,对于普通人来说,仍是一件极具挑战性的事。在这种情况下,赫利、陈士骏和卡里姆共同筹集了大约1 0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基金,雇用了约24名员工,利用现有资源开始研制一种新的数据平台。这种平台可以为网络用户提供服务,轻松上传和下载视频软件,克服了之前网页上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最终创办了一个可供网民上传、观看及分享短片的网站YouTube。这彻底地改变了视频文件在网上分享的传输模式。在YouTube创建16个月后,每天通过这个网站涌入网络的视频文件高达3 000万个。两年后,YouTube成为访问人数最多的网站之一,排名在前10位。在赫利、陈士骏和卡里姆想到创办这个网站之前,视频文件在网上的地位与电影的字幕相差无几。网页最初只是处理文本文件的平台,只在偶有需要时会上传一些图片。最终因为YouTube,网页上的视频文件得到大众化的普及。

现在我们来做一下比较,看看高清电视和YouTube这两个创意是如何在各自的领域内改变了基本的运作规则的。从旧式的模拟电视发展到高清电视,这种改变只是在程度上改变,而非在本质上改变。比如,电视的像素增加了,画面更逼真,色彩更鲜艳了,然而大众观看旧式模拟电视的方式与他们观看高清电视一样,总是先选择一个喜欢的频道,然后观看节目。而与之不同的是,YouTube彻底改变了媒体平台的运行规则。首先,YouTube使得在网上观看视频成了一个大众普及现象。其次,通过YouTube,网络用户可以不用局限于静坐观看节目——就像观看电视节目一样无法互动。YouTube的用户还可以上传自己的视频,推荐别人的视频,给视频打分,并就某一视频在网上发起讨论。只需要按几个键,就可以轻松地复制别人的YouTube视频,并让它挂在自己的YouTube主页上。YouTube的技术使普通的视频爱好者可以快速、高效地编辑自己的私人电视网络,并将世界各地的视频剪辑进行拼接,打造个性化的YouTube节目。

有人会说,YouTube作为一种软件,其本身比硬件,如手机和电视,具有更大的变通性。但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网页的发展应用取得了主流大众的认可之前,软件的发展也遵从同一条“10/10规则”,即我们之前提到的20世纪的其他技术进展都遵循的那条规则。比如,图形用户界面的出现可以追溯到1968年,当时掌握了领先技术的科学家道格·恩格尔巴特(Doug Engelbart)提出该界面的原型样本。在20世纪70年代,该界面的多个组成部件,像我们现在普遍使用的计算机桌面,都由施乐帕克研究中心(Xerox PARC)进行研发。直到1981年,第一个提供图形用户界面的商品才以Xerox Star工作站的面貌出厂。到了1984年,由于麦金塔电脑的投入使用,图形用户界面才得到了大众化的应用,并取得了主流地位。但直到1990年,Windows 3.0系统的推出,才让图形用户界面成为行业的标准,这时距Xerox Star上市已经整整10年了。同样的发展模式也适用于各种软件的研究与发展过程,比如,文字处理软件、电子制表软件、电子邮件客户端。它们的组成单位都是比特(二进制信息单位bit),而非原子。它们都从一个新创意成功地发展成了大众使用的普通产品,而且其发展模式与高清电视的发展模式一样。

衡量创新的方法有很多,但就技术本身而言,最基本的准绳之一应当是这项新技术可以帮助人们实现某种功能。在其他各项条件均等的前提下,一项产品如果允许使用者同时完成两项不同的工作,那么它的创新程度一定是另一项只能允许完成单一工作的产品的两倍。从这种意义上讲,YouTube的创新度是HDTV的两倍,尽管HDTV的技术复杂度更高。有了YouTube,用户可以更加高效地在网络上发布和分享视频文件,并进行打分,发起相关讨论和观看视频。HDTV则让用户观看到更高像素的节目画面。尽管集合各种创新的思维,YouTube也花了近两年的时间才成为主流应用。可以猜测网页环境中具备某种特有的“特点”,因而赫利、陈士骏和卡里姆提出的创意才能以极快的速度在全球得到推广。他们这条创意的发展也遵循“10/10规则”,甚至在此基础突破形成了“1/1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