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苯教的起源与演变

在传统意义上,“苯教”似乎是对佛教传入以前已经存在和流行于西藏本土的宗教的一个统称。但是据藏文史籍特别是苯教文献记载,苯教又是从象雄或其西部地区某地传入的宗教。至于其具体发源地,有的文献提到了大瑟(Ta-zig),有的则提到了克什米尔、勃律(今吉尔吉特)和象雄。这暗示了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是:苯教是一种外来宗教,它是从西藏西部以外的某个地区首先传入象雄地区,再经象雄传播到西藏各地的。另一种可能是:苯教是发源于象雄的一种原始宗教,但这种宗教在后来的发展中受到了外来宗教与文化的强烈影响,并在教理、教法上均大量吸收和容纳了外来宗教的成分。这两种可能性究竟哪一种属实目前尚难以确断。但有一点似乎可以确认:佛教传入以前流行于西藏地区的苯教的确带有某些外来宗教色彩。较为流行的意见认为公元3~7世纪流行于古代波斯、中亚等地的琐罗亚斯德教(中国史籍中称为“祆教”)的二元论思想与苯教教理有密切联系。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传自象雄并可能受到外来宗教(即所谓“外道”)影响的苯教与西藏古代原始的民间宗教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二者是否有区别?同时二者又是否都可称为“苯教”?对这些问题如不细加甄别,极易产生“苯教”这一概念在使用过程中的混乱。在目前许多有关苯教的论述中,这一问题反映得较为含混,在对“苯教”概念的理解上也几乎存在两种不同的倾向。一些非专门从事苯教研究的学者在提及“苯教”时,往往较为强调苯教原始和土著的一面,认为它是佛教传入前西藏社会固有的原始宗教;而专门从事苯教研究的学者在论及苯教时,则往往比较强调苯教传自象雄和明显受到外教影响的一面。这两种对苯教内涵的不同理解虽谈不上孰是孰非,但二者在概念上的歧异和不相交合却是显而易见的。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一个名词使用概念上的分歧,但实质上却关系到对佛教传入以前西藏文化发展面貌做何估计的问题。

一些研究苯教的学者显然已经注意到传自象雄的苯教与西藏原始民间宗教之间存在的差异。按才让太先生的意见,“苯”并不等于雍仲苯教,前者是一种民间化的原始的和不成熟的宗教,后者则是一种相对系统(“已经有一整套理论和相应的教规”)的宗教。当辛绕来蕃地传教时,二者开始发生交会与融合。传自象雄的辛绕苯教与西藏原始的民间宗教之间的融合并不彻底,或许,这也正是一些外国学者认为“苯教”一词并不足以概括古代西藏的原始土著宗教的原因。《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由常霞青撰写的“苯教”词条中,也已注意到这一问题,认为自止贡赞普时从克什米尔、勃律、象雄等三地请来苯教徒到蕃地传教后,“从这时起,在藏族历史上才把早已流传的原始宗教中的一部分称为苯教”。也就是说,正是由于传自象雄的苯教与西藏民间的原始宗教之间发生了相当程度的融合与混同,所以二者后来都被称为“苯教”。《土观宗派源流》也谈到苯教的发展分为笃苯、伽苯和觉苯三个阶段,笃苯的特点是“并未出现苯教见地方面的说法”,“只有下方作镇压鬼怪,上方作供祀天神,中间作兴旺人家的法事而已”,带有较浓厚的原始巫术与民间宗教的色彩;伽苯则出现了“关于见地方面的言论”,形成了自己的宗教理论;觉苯则是在佛、苯混合后而形成的苯教派别,是一种更为系统化的宗教派别。所以,我们今天所言的苯教,实际包含了非常复杂的内容,它往往笼统地包括了西藏原始的民间宗教和传自象雄的苯教(即“雍仲苯教”),包括了后来在佛教影响下发生变化并与佛教各教派并存的苯教派别,甚至也用以指今天残留于藏族民间的种种原始的宗教成分与习俗,虽然在传统意义上它们都被泛称为“苯教”,但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的差异却是十分明显的。

综上所述,苯教自身显然经历了一个历史的发展演变过程。如果我们把西藏本土最初的民间原始宗教称之为“苯”,那么这种原始的“苯”与传自象雄并有可能受到外道影响而形成的雍仲苯教相交会之后,二者在相当程度上发生了混同与融合。由于雍仲苯教较之原始的“苯”已有较完整的理论,所以二者混同与融合的结果,既导致了原始“苯”的理论化,也导致了雍仲苯教的本土化,从而使苯教成为在佛教之前广泛流行于西藏社会的一种较成熟的宗教。在佛教传入后,苯教又再次与佛教发生交会,这种交会一方面导致佛教对苯教成分的大量吸收与容纳而逐步“藏”化,并最终形成藏传佛教;另一方面,原有苯教也受佛教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异,成为带有浓厚佛教色彩并与藏传佛教各派并存的一个宗教流派。这正如土观大师所言:“佛和苯是矛盾的一家,佛中掺苯,苯中亦杂佛。”所以佛教与苯教的交会,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导致了原有苯教的“泛化”。与佛教交会后的苯教不仅广泛地渗透和融合到藏传佛教各派之中,同时,延续下来的苯教派别因受佛教影响,也在相当程度上失去苯教原有的面貌。也就是说,一方面佛教靠吸取苯教的土著文化成分而得以在西藏社会中立足;另一方面苯教也以对佛教的借鉴而使自己更为系统和组织化,成为一个较完善并能与藏传佛教各派相抗衡和并存的宗教派别。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苯教是一种非常民间化的宗教,这决定了它与佛教的交融不可能很彻底,故佛教传入后尽管佛、苯的交互影响和融会成为主流,但苯教的仪轨、习俗等许多因素却仍然在普通民众的生活层面得以保留和积淀下来,在藏东南部和康区的某些偏远、闭塞以及佛教难以传播的地区,苯教也在很大程度上以其原有的面貌得到延续。所以,与佛教的交会虽使苯教面貌发生了较大改变,但原有苯教却并未因此消失,而是进一步“泛化”。原有苯教的因素既渗透到藏传佛教各派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于受佛教影响而形成的苯教派别之中,甚至也在一般民众的生活层面得以积淀和延续。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原因在于原有苯教是以西藏本土自然发生的原始民间宗教为其底蕴,它具有土著性和广泛的民间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苯教乃是藏族文化传统的本源,是藏文化的“根”。所以,苯教的“泛化”事实上体现了苯教文化的强大生命力,体现了西藏本土文化传统与外来佛教文化的一种广泛的和有机的结合。

综上,我们可以认为,苯教以西藏本土自然发生的原始民间宗教为本源,由最初无“见地方面的说法”进而发展到“有了关于见地方面的言论”,最后又受佛教影响而发展成为一种有组织的宗教。如果说苯教产生“关于见地方面的言论”是与传自象雄并有可能受到外来思想文化影响的雍仲苯教发生交会与融合的结果,那么苯教进而演变成一个系统化和有组织的宗教派别,则是靠与佛教的交互影响和融会来实现的。所以,对于苯教,我们至少应注意到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佛教传入之前流行于西藏社会中的苯教与佛教传入后深受佛教影响而形成的苯教派别是有较大区别的。前者是具有土著性、原始性和民间化特点并在理论上自成系统的一种宗教;后者则已是发生了较大变异的非民间化的宗教,虽冠以“苯教”之名,实质却是一个已经极大地佛教化和系统化了的宗教派别。虽然在传统意义上,它们都可称为“苯教”,但为示区别,前者或可称为“原有苯教”或“固有苯教”;后者则可称为“苯教教派”或“苯教派别”。

第二,苯教是以西藏本土自然发生的原始民间宗教为其底蕴和本源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宗教,它的土著性和民间性使它极富生命力。所以苯教与佛教相交会,不但未导致苯教的消失和被取代,而且出现了“佛中掺苯,苯中亦杂佛”的相互摄取、相互借鉴的局面。佛教以对苯教内容的吸收和容纳而使自己本土化,苯教则以对佛教的借鉴和摄取而使自己更为系统和组织化。因此,与佛教融会后,原有苯教的义理见地、修持方式与仪轨习俗等不但未为佛教所湮灭,反而在更为广泛的范围与程度上得到了延续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