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国时期民间秘密宗教的特点与规律

民国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虽是明清时期民间秘密宗教的延续与发展,但又在经卷教义、仪式修持、组织形式、社会成分、流布地域六个方面表现出自己的时代特点。

1.在经卷教义方面。宝卷是明清时期民间秘密宗教记载教义、仪式、戒规等方面知识的专门典籍,也是这一时期民间秘密宗教从事各种宗教活动的依据。民国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除一些传统教门继续吟诵、翻刻宝卷外,大多数教派包括相当数量的传统教门和所有的新兴会、社都热衷于坛训的编写、制作与传播。坛训在编写与制作方面都比宝卷简单,多是十言韵文,偶有五言、七言,字数多者一二千,少者只有几百,很便于民间流传。这一时期坛训的编写与制作数量之大、流布之广,是宝卷无法比拟的。

以无生老母为最高崇拜,以弥勒佛为信仰核心,以真空家乡为理想境界,主张三教归一,强调三期末劫,重视末后一着的普度功效,是明清时期以白莲教为主流的各种民间秘密教派共同信奉的教义宗旨。民国时期民间秘密宗教的教义思想,从整体上并没有超出这种信仰体系,只是在神灵称谓和部分教义上作了一些变换与补充。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无生老母称谓的变化与教义上的三教归一扩展为五教归一。

无生老母是明清时期民间秘密宗教的至上女神。到了民国时期,这一偶像被一些教派变换名称。如一贯道将无生老母改称“明明上帝无量清虚至尊至圣三界十方万灵真宰”,或称“无极老母”“育化圣母”“维皇上帝”“明明上帝”,简称“老母”;红卍字会则改称“至圣先天老祖”,简称“老祖”。称谓虽变,但其神格与职能依旧,仍是创世与拯世的母性上帝。

三教归一是明清时期民间秘密宗教极力主张的教义宗旨之一。进入民国以后,一些教派则把三教归一扩展为五教归一,并得到民间秘密宗教中大多数教派的赞同。所谓五教,即儒、释、道三教再加上耶(天主教、基督教)、回(回教,即伊斯兰教)二教。如一贯道认为,儒教“存心养性,执中贯一”;释教“明心见性,万法号一”;道教“修心炼性,抱元守一”;耶教“洗心移性,默祷亲一”;回教“坚心定性,清真返一”;“五教圆通”“庶民得幸”。李世瑜:《现在华北秘密宗教》,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59页。红卍字会认为:“五教教主皆老祖炁胞之化身,而各尽其明道之职责也。故其说法,虽因时、因地、因人、因事之不同,而其明道为觉世救人本旨则一,故基曰博爱、回曰清真、儒曰执中、释曰慈悲、道曰清净,合此五者,而道之全体大用以备。”又说:“老祖与五教教主忧之,创道救世,先弭教争,故平列五教,以正人心之趋向。”《道院纪要》,1940年,第13页。在这里,随着三教归一扩展为五教归一,无生老母也上升为统领五教教主、驾驭世界万神之地位。

2.在仪式修持方面。与明清时期民间秘密宗教不同,民国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在仪式修持方面更注重设坛扶乩与修炼外功。所谓扶乩,本是一种巫术,我国古已有之,被明清时期民间秘密宗教中的一些教派所利用。进入民国以后,民间秘密宗教中的大多数教派,特别是各种新兴会、社,已把设坛扶乩作为吸揽会众、致人崇信的主要手段。大凡组建教门、宣讲教义、吸收信徒、求医问药、聚敛钱财,都要设坛扶乩。此种仪式,一般在夜间举行,通宵达旦,灯烛辉煌。降坛“显圣”的神灵,主要有无生老母(先天老祖)、济公活佛、弥勒古佛、吕祖洞宾、关圣帝君、观音菩萨等。由于民间秘密宗教的大力提倡,这种巫术活动风靡大江南北,不仅流行于农村,也风行于都市,甚至波及知识界,并与当时传入我国的西方“灵学”相结合,打着科学的幌子,将设坛扶乩内容公诸报刊。如民国七年(1918)在上海创刊的《灵学丛志》,民国九年(1920)在北京创刊的《灵学要志》,以及民国十二年(1923)在上海建立的“心灵科学书局”,都是专门刊登设坛扶乩内容的刊物和出版有关内容图书的出版社。

何为外功?一贯道的说法颇具代表性:“劝善成人,使众生普渡,人人向善,行济人利物之事,存拯灾救世之心,先正己后正人,此种功德,即为外功。”李世瑜:《现在华北秘密宗教》,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68页。而修炼外功最重要的就是度人,即济急救难与劝人入教。民国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无论是传统教派,还是新兴会、社,都争相举办慈善事业,如开设粥厂、暖厂,施舍棉衣、药品、棺木,救济难民,兴办医院、学校等,盖源于此。尤其劝人入教,被称为修炼外功的首要功德。民国时期民间秘密宗教发展迅速,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各种教派极力鼓动教徒度人入教,借以扩大教势。

3.在组织形式方面。早期民间秘密宗教组织比较简单,只是到了明末清初,才形成“内安九宫,外立八卦”的组织形式,并被清代民间秘密宗教中的大多数教派所采用。进入民国以后,民间秘密宗教组织愈趋复杂。如一贯道自张光璧于民国十九年(1930)接续道统后,便建立起上自师尊下至道亲共有九层教阶的组织系统。又如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更以封建政权机构的形式建立自己的组织,内设八大部十二朝臣、六大宰相、十八罗汉、九十六大贤;外设总会,下设总务、文书、会计、庶务、交际、教义、赈济、宣传八组。各地也设立与之相应的组织机构,受总会领导,负责本地道务,省设分会,县设支会,村镇设佛堂,而创始人马士伟则自称“马皇上”。其他教派如先天道、九宫道、同善社等,也都以教阶繁杂、等级森严著称于民国社会。它们利用这种半是宗教、半是封建政权的组织形式,把各自教派建成一个个独立王国。

4.在社会成分方面。民间秘密宗教本是封建社会下层民众的秘密结社组织。民国以前,民间秘密宗教主要由农民、一般劳动群众组成,间或有僧侣、军士、游民,甚至宗室权贵、官僚地主参加,但他们只占少数。进入民国以后,民间秘密宗教的社会成分发生了明显变化,特别是一些新兴会、社,大都以军阀、官僚、地主、士绅、资本家为教首或骨干,这些会、社已成为他们聚敛钱财、扩大个人势力、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

5.在流布地域方面。明清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尽管教派数以百计,但它们均有各自的活动区域。如无为教主要流行于华北地区、运河两岸及福建沿海与台湾;黄天道、红阳教、大乘教也以华北为根据地,只有少量分支在江南活动:天地门教与八卦教的活动中心在华北,先天道的布道范围在江南,而在理教只在天津一带和直隶、山东等地拥有信徒。以上是明清时期民间秘密宗教中颇具号召力与影响力的大教派,至于那些小教派,它们的活动范围仅限于一州一县。如陕西华阴的五圣教、浙江江山的清风教、江西万安的纯阳教、安徽云山的当阳教、山西黎城的飞升教、江苏徐州的清净教、山东德州的玄玄教、山东东平的真武教、湖南岳州(今湖南岳阳)的玄圣教等等。(清)陈众喜:《众喜宝卷》卷四,七十二教,濮文起、宋军:《宝卷初集》第21册,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

民国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已经打破了这些地域上的界限。无论是传统教派,还是新兴会、社,都以全国为布道区域目标,特别是那些依靠军阀政府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教派,凭借政治靠山,把自己的教派扩展到全国乃至海外。如先天道、一贯道、真空道、同善社等均是教徒遍及全国的大教门,而红卍字会更成为国际性的宗教集团。

民国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尽管有以上特点,但它仍未脱离民间秘密宗教的发展规律。纵观中国两千多年的民间秘密宗教发展史,每当天灾人祸或社会动乱之际,都是民间秘密宗教的兴盛时期。民国时期,先是军阀混战,继而日寇侵华,战祸频仍,再加上连年水旱灾害,使社会极其动荡不安,人民遭受蹂躏。于是,古老的民间秘密宗教便乘机活跃起来,并以更为荒诞离奇的面目在民国历史舞台上作了充分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