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
提到卡伦及她九英尺六英寸的身高,是因为当时我五英尺二英寸高(后来也只能再长上四英寸)。每个人都不断地跟我说:“你会突然间抽条的。”过了一阵子,我不断地对每个人说:“这突然间抽条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根本就没发生啊。”我很在意个子矮,主要是因为如此看来一半的女人都无法企及了。我年龄更小个子更矮的时候,有过一个女朋友,超过六英尺一英寸。我俩有个默认的协约,两个人从来不同时站起来。而且也从来不一起出去。除此之外,就是一段正常的恋爱关系,还有一件特别之处:我们躺在床上的时候,虽然从来没有真的上过床,我的脚看起来和艾莉森的腰齐高。
那些早年的信,时时会出现在本书的第一部分。要是能说“我毫无歉意”,倒是挺好的。可是,我确实有歉意:对这些信,我怀有深深的歉意。而且,这些信会越来越不像话。还会越来越坏的。我真的非常抱歉。费劲地兜着圈子说话,“嘿,瞧我呀”的那种滑稽可笑:这些,我尚能原谅。我对卡夫卡的不屑荒唐可笑(1),只在“又又及”里稍微平衡了一下,保持了些公平——当年的我和这个“好”字有什么关联呢?至少,在此,我认出了自己。这封信里的其他地方都像是个陌生人写的:我是说那种被娇惯的偏狭,政治上的愚蠢。我厌恶信里思想上的陈腐和不加检视的套话,随大流的套话。还有些别的。我想我后来会提到的。
1967年下半年我到了苏塞克斯补习学校。我刚过了十八岁,正从深不见底的少年忧郁倦怠中爬出来。你记得那是怎么回事吧:把一只袜子从卧室的一端运送到另一端得花上整整一天的时间。而那样的一天算是过得还不错的一天。那种迟钝还不仅仅是体力上的。我都十八岁了,平均每隔一年考一门O级课程(2)。让人觉得安慰的是,对英语我有点天分。十五六岁光景,我就早早参加了A级(3)考试。虽说快到考场的时候,在三百来号年轻人面前(其中有一半是姑娘),我从楼梯上摔了下去,从考场出来时,我信心满满。我对自己说,高级水平考试的这鸟事,难度可被大大夸大了。“马丁!”某天早上,伦敦富勒姆路上的屋子里,我臭烘烘地还躺在床上,我妈朝楼上大声叫我。我妈平时叫我“马特”。把名字给叫全了总是不太妙,“你不及格。”连及格线都没过。不及格。
问题是我不喜欢做功课,因为我没法集中注意力。聚精会神的状态是一座要塞,我从来都没想过要去爬一爬。我记得自己傻呆呆地上了好几个小时的课,脑子里却是一丝想法都没有。我不喜欢做功课。我喜欢的是逃学,和好朋友罗伯一起,穿着紧身丝绒裤挂着脏兮兮的丝围巾,沿着国王街四处瞎逛,上博彩店赌一把(是赌狗,不是赌马),时不时上一家叫毕加索的咖啡馆,或是抽上点哈希什(4)(时价八镑一盎司),琢磨着怎么钓上个姑娘。有一次我说,
“我们上国王街去。”
罗伯扭过头去。我得说明一下,那时罗伯和我一样高,现在也还是一样高。
“来吧。怎么呢?我们去钓个把姑娘。”
“哪儿?毕加索咖啡馆?”
“是啊。”
“毕加索,我对付不了了。连待在自己房间,我都对付不了了。”
一如往日,我们抽哈希什抽得疑神疑鬼,不知所云了。
“毕加索怎么了?行啊,不去就不去吧。我们上别的地方钓姑娘去。”
“哪儿呢?”
“呃,那个地方。毕加索前面一点的地方。”
“可我们最终又会去毕加索的。”
“我们不会去毕加索的。”
“一去毕加索,我总觉得自己是个矮冬瓜。”
“我也是。所以啊,我们不去毕加索钓姑娘。走吧。”
“好吧。我可不想最终又去了毕加索,矮冬瓜滚来滚去,还想钓姑娘。”
不过,最终我们还是会这样做的。一整个一整个学期就这么过去了:两人决定是不是要去毕加索。过了一会儿后,罗伯和我遭遇了非常短暂的溃败。一开始时,形势还算乐观,可是在这儿,我们面对的是上流社会的女巨人。这几百年来,人们吃得够丰盛,女人被拔高了,男人也被拔高了,我们俩承认感觉自己像是走在别人的大腿间。
苏塞克斯补习学校在马路的尽头:让我喘出最后一口气的地方。连我都知道是这么回事。我的中学教育乱糟糟地东一块西一块。我去过斯旺西的一所文法学校,去过剑桥的一家男校,去过西班牙马略卡岛上帕尔马的一家国际学校,去过南伦敦的一家文法男校。之后,又是各种文法学校、考前补习学校,公立的、私立的,都据说是专事挽救那些私立学校辍学的学生的学术生涯,还有那些居无定所、杂乱无章却父母不缺钱的孩子。苏塞克斯补习学校是一家住宿的考前补习学校,服务对象是那些死马当活马医的学生。我还需要四到五门O级成绩(其中包括几乎要完全重新学的拉丁文),三课A级的成绩,而且成绩还得够让我参加十二月份的牛津入学考。我只有一年时间。
就目前看来,这一安排起作用了。我做功课了。整个城市像是围绕大海这座舞台排列的座椅。而苏塞克斯补习学校这所貌似古雅的破旧的大杂院,坐落在城市的一方崖石上,下面是突堤和卵石海滩,浪花啪啪地扑动着、翻卷着。据说,学校原本是家养老院,旁边有家养老院,周边围绕着其他的养老院。布赖顿城市本身就是一家养老院。暖和的日子,老人们或由人搀扶着或坐在轮椅里,来到露台上、围了栏杆的屋顶上,一层又一层棉花糖似的白发,一张又一张面容模糊、满布着老年斑的脸往上仰着,享受着阳光和一成不变肆虐的风。我觉得自己也像是个正待康复的病人。整个青少年时代,如此不明所以的、全然是被动地费着力,我感到头痛、晕眩,骨头也发疼。我刚到布赖顿的时候,我正爱着某个姑娘——那是我的初恋。爱情降临了,停留了一会儿,然后离开了。让我身心全被爱情占满,随即我又被掏空了。我想要再一次恋爱,当然啰,每一刻不在做功课的清醒时刻都用在了让爱情再次光临上,四下逡巡盯着姑娘看,又不好意思地红了脸,盼望着等待着。不过,最终我爱上了文学——尤其是诗歌。我连日读着诗歌。窗外,海鸥翱翔,我感觉一阵伤感。我读诗写诗。我得到了启迪。我是不是由此得到了提升?
某篇书评论及我第一部小说中的十九岁主人公,说他是个“既奢侈虚荣又令人反感的家伙”。我接受这一描写,可用于我的主人公,也可用于我自己。我是奥斯力克。(哈姆雷特:……[向霍拉旭旁白]你认识这只水蝇子吗?)(5)我企图养成一番优雅的贵族仪态,却是徒劳无功,这引发了我羞惭万分的呻吟。私校的教育让我接触到平时接触不到的身世显赫的富家子弟(在布赖顿的一位同学是凯瑟尼斯(6)伯爵。他瘦长难看,总是半张着嘴,肯定不能作为贵族气质的表率)。这私校教育让我对自己也有了点想法,不过这些想法长不了,而且确实也是这样。马丁是半个英格兰球队的名字。在一本姓氏字典里查找艾米斯这个姓的时候,我看到了如下解释:“下层出身,特别是奴隶阶层。”
我和金斯利有了那段对话之后,我知道自己得放弃培养贵族仪态这回事了。
“爸爸。”
“嗯?”
“我们算是新发家的吗?”
1966年。我们在迈达谷108号的厨房里,这是金斯利和简一起建起的家。我和哥哥是新加入的成员。我们不再跟着母亲住了,开始和父亲一起住。这不是简的主意。她看得出来我们兄弟俩都是会上街去混的……在我眼里,那厨房像是有钱人家的,装修得漂亮还储备十分丰足,不断有穿着白色长外套的男人进来。简是有档次的那位,我感觉自己在这世上像是在向上攀升。我自然知晓新发家的不是什么好事,我信心满满地等着父亲让我安心,等他说我们比新发家还是要好不少的。
“——喔,”他说,“非常的新,但一点都没发家。”
“爸爸。”
三十年之后:又是在车上,又是路易斯提起了话头。
“嗯?”
“我们属于哪个阶层?”
我一边开着车,一边想要敷衍过去,
“哪个阶层都不属于。我们不在意那些东西。”
“那我们到底算什么呢?”
“我们在所有那些阶层什么的外边。我们是知识界。”
“哦,”他说,嗓音里故意加了点假嗓音,“我算是个知识分子吗?”
“爸爸。”
那是老二,雅各布。那时他九岁。
“嗯?”
“为什么你念‘Fridee’,‘Mondee’,‘Thursdee’(星期五;星期一;星期四)?”
“你是怎么念的呢?‘Fri-day’,‘Mon-day’。”
“照你那样的声音来念,肯定听起来傻乎乎的。你是念‘birthdee’(生日)吗?”
“就是‘Birthday’啊。‘Birthday’,你爷爷会说,这就是按着拼写的发音。”
“什么意思?”
“拼写发音是指你按照拼写来念,却不符合口语的节奏。就像念‘offten’(often,经常),而不是‘offn’。”
“你是念‘yesterdee’的吗?”路易斯问。
“是啊。”
“但你不会这么念‘todee’(今天)的,是不是?”
“不会,当然不这么念啦。”
“你也不会这么念‘dee’(天)的!多好的‘dee’啊。”
“第二‘dee’(天)一早。”雅各布说。
“哪一‘dee’(天)你方便呢?”
“我当然不会这么念啦。”
“那你为什么念Mondee,Fridee,Sundee呢?”
“哎呀。我十来岁的时候,训练自己这么说来着,以为听起来很上档次啊。(7)”
“你为什么这么做呢?”路易斯问道。他的不解很真诚。
“因为那时候上档次是件很酷的事。”
他的头猛地转了过来。
“真是那样?……老天啊……”
1967年,田纳西,我父亲正遇上点有趣的事。不过,对奥斯力克来说,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种糟糕的行径真是太像他平素的作为了。往前翻上一两页,会看到从学校发来的信的第一段:那是一首浑浑噩噩漫不经心的散文诗。我没精打采地放弃了假期去纳什维尔的机会。没错,我是在做功课,还有几个面试要参加。而且我也不舍得放弃整整两个星期琢磨是不是要去毕加索的机会。
我父亲到达美国南部时,看到寻常的街景:“在别人的脑海中唤起这样的街景,你不需要描述,只需一张单子,或者只要是单子的开头。那张单子,每个人都了熟于心。”他也发现“用来喝的酒精”还是国家禁止的。上酒吧,得自己带酒,要一份杯具:装着冰块的玻璃杯。金斯利继续说道:“连饭店也都差不多,只有两家(这是有五十万人口的城市),一家提供很坏的食物和服务,另一家提供更坏的食物和服务,两者的共同点是不接受预订。”在别的地方,作为一名英国人,他被视作是罕见的贵族:“‘今天晚上,我们还有一位来自不列颠的绅士,’[主持人说道],像是小地方的动物园管理员露出一点小小的骄傲——园子里的阿拉伯大羚羊,不止一头,有两头呐。”还有更出奇的经历,他发现自己陷在这样的交谈中(女士是伊比利亚语教授的妻子):
“你有没有看过奥利弗爵士演的莎剧《奥赛罗》?”她用寻常的不可置信声调问道。“你觉得怎么样呢?——我说的倒不是电影,而是他。”
“哦……我觉得他很出色。”
“可是他们把他弄成那个样子,像是黑肤的玛雅人!”
“可不是嘛。”
“可他说起话来也像个黑肤玛雅人!”
“是啊,可能是有一点儿——”
“可他连走起路来也像个黑肤的玛雅人!……可怎么可能有真正的小姐爱上那样一个人?”(8)
还有更出奇的。在某个英语系,金斯利发现系里的一位教授和一位小说家,居然可以转身对他说(一字不差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心甘情愿地给黑人或犹太人A等成绩。”
既奢侈虚荣又令人反感(而且不是为了留存于世而建立的),奥斯力克若在纳什维尔,待不上十分钟,就得把自己解脱出来了。那时候上档次是件很酷的事,可不是吗?是的,路易斯,我同意极了:老天啊……
(1) 我应当被指点看他的短篇,那些无疑是不朽的作品。卡夫卡梦境般的小说非常精彩,可那是些梦魇。连他自己都完成不了。——原文注
(2) 英国中等教育考试,通常由十六岁的学生参加。1988年,被普通中等教育证书(GSCE)考试替代。
(3) 英国中等教育考试,通常由十八岁的学生参加。亦作为大学入学选拔考试。
(4) 以印度大麻提炼的毒品。
(5) 出自《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奥斯力克为克劳狄斯遣派的朝臣,敦促哈姆雷特和雷奥提斯决斗。
近日有人提醒我,1953年,金斯利在斯旺西大学出品的演出中,扮演了奥斯力克这一角色。现在我记起了他演奥斯力克的那一套,四下调情,睫毛扑闪着,手腕耷拉着。奥斯力克赞美雷奥提斯:“一位完善的绅士,充满着最卓越的特点,他的态度非常温雅,他的仪表非常英俊。”那就是1967年的我。——原文注
(6) 苏格兰高地上一个区域,位于东北部。
(7) 原文中区别“day”在各词中的发音。比如指一星期中的日子,以发作“dee”为英国上流社会人士的发音。
(8) 这令人想起在某些文化中,《奥赛罗》被认为是一出悲剧,伊阿古才是主角。这儿的原文来自金斯利·艾米斯的《回忆录》(1991)。——原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