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清只教了宓娃几天字。
宓娃和她爹离开了水乡。
说是去赚大钱了,卖猪肉的李老板说着便笑了,可怜宓娃一个小闺女哦。
确实,没人相信,一个痞子,一个娃娃,能赚什么钱?
邻里都当笑话听了乐一乐,过了个把月,便都忘了。
他们太忙了,哪有时间记得水乡曾经来过一个大乞丐和一个小乞丐。
阮清记得。
她有钱,她爹也有钱,至少在这个小镇上生活个几十年绰绰有余。
富贵闲人嘛。
怎么个闲法?
读读书,写写字,做做女红,实在闲来无事,就搬个凳子,坐在街头,听这些叔啊婶啊聊家常,又或是小孩儿不听话,家里长辈拿了个扫帚跟在屁股后面整条街的追着打,也真有书上描写的泼妇骂街,一看便能看半天。
有一次东街头的杨叔杀气腾腾地拿着把菜刀要去砍西街头的王焕。杨叔家的女儿嫁到了王家,本以为是一条街上的熟人,算是亲上加亲,平日也好照应,哪知王焕这厮打女人。
哪个父亲能忍受自己的女儿被人打?
杨叔忍不了,他要找王焕算账,却算岔了自家女儿的恋爱脑。被打得要死要活,死活都不肯离。
阮清摇头点评:被封建思想束缚的时代女性。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
出你奶奶个腿,阮清想,若是有哪个男的敢打她,她不仅要打回去,还得让那男的断子绝孙。
杨叔家还有个儿子,几年前也闹得轰轰烈烈。杨叔的儿子是个同性恋,喜欢上了另一个男的,把杨叔气得要死,直骂:棺材盖下的老祖宗知道了也得气得活过来。
这件事闹得挺大,最后以杨叔的儿子真的被他老子打断了腿,并且赶出家门结束。
阮清打心底同情,又遗憾手上缺了包瓜子。
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倔强小丫头。
一个小萝卜头,才来这世上多久啊,会察言观色,但也不多,至少情绪外泄还是明显,若真叫人无从察觉,那才叫可怕。
又想到那王痞子说要赚大钱。
若真赚了大钱,宓娃也就能读书了。
那本被宓娃偷过的书还摆在原位,阮清舍不得丢,也舍不得卖。兴许哪天宓娃就回来了,再把这本书送给她。
她爹年纪大了,阮清就从她爹手里接过了书铺。
再后来,真等到宓娃回来了。
王痞子真的赚了大钱,现在是家财万贯的王老板。
王老板没跟宓娃一起回来。
宓娃长大了,也长高了。那张脸长开了,圆脸圆眼圆脑袋,睫毛很长,鼻子小巧,笑起来一口小白牙,温顺无害。
她的头发盘成了两个髻,用金线盘的,脖子上挂着个硕大的金元宝平安锁,耳垂上坠着金耳坠,手腕上挂着一串叮叮当当响的绞丝金镯子,甚至衣服鞋子上也是用金线做的织金图案。
也亏得她长得福佑,像个年画娃娃,一身的金子,非但不俗,还喜庆得很。
宓娃回来的十分兴师动众。
她直接买下了书铺旁的房子,开了个金饰店。一屋子的金子,让路过的人瞬间感到是我不配。
宓娃还带了重礼。挨家挨户的送米送肉,有贪心的,她也只是笑笑,不说话,盯着那人看了没多久,倒是对方先败下阵来。
小丫头长成大姑娘了,也是真的看不透了。
阮清心疼,阮清想抱抱她。
阮清没有刻意去找她,宓娃倒是很爱往书铺跑,她也爱跟着阮清,阮家姐姐做什么,她便做什么。
宓娃开了个金饰店,也不管,天天窝在阮清这儿写字。
她的字很潇洒,尤其是撇捺,有时候飘逸的像没骨头,有时候又过分的锋利。跟本人长相丝毫不符。
宓娃很骄傲:我的字可贵了。
两人没有提到过去,也没有聊什么天,那本书还放在原位,没有送出去。宓娃有时候扫过那本书,也不知还记得不记得。
毕竟时间太久了,久到当初那一点微弱的善意完全被时间冲散,那扇微微打开的心房也再次紧闭上锁,变得更加牢固,也更加坚不可摧。
宓娃好像真的变成了一个好姑娘。她爱笑,爱闹,热情,活泼,阳光开朗如同正午的向日葵,青涩腼腆如同初晨的粉荷。
其实这才是故事的开始。
奶奶,我得回去了。
阮奶奶看了我一眼,停住了话头。
我看了看已经有些昏沉的天,硬着皮头解释:我要赶不上车了。
我起身,跺了跺有些麻的腿脚。
丫头,你还会来吗?
阮奶奶似乎是讲累了,合着双目,说话也颤颤巍巍的。
太久没跟人说过话了,想找个人听我讲故事。
我这个人一向心肠软,也不会拒绝人,可以算是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所以,我昧着良心,安排好了下个周末的旅程。
等车很无聊,我问宓娃:你想起什么没有?
宓娃缩在背包里,糯糯的嗓音没什么情绪:就那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