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5到7月是洋桔梗的盛花期。

团团簇簇,凑合着大街小巷的吆喝声,瓦上还积攒着残留的雨水,偶尔慢慢地落下两滴,亦或是干脆就挂在屋檐上不动了。有调皮的孩子豪迈一挥,又是一阵鸡飞蛋打,家长里短,看热闹的倒是多了起来。

车轱辘溅起,青石板上的积水打湿了布鞋与裤角,这小小的,甚至算不上插曲的一幕,是这儿最常见的事。

这儿就是水乡。

水乡的花开得美,阮家的姑娘总爱将应季的花剪了摆在书铺里。花好看,人姑娘又会摆,窗几明净,任谁去了书铺都觉着舒服。

宓娃也喜欢花,或许是缺了点审美天赋,摆出来的花总是那么的叫人不敢恭维。

想象一下姑娘小伙互诉心肠,背景却是亮瞎人眼的明黄色,可能即便有太多的甜言蜜语,也只能便秘一样憋回去了。

宓娃本人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坚决认为自己审美良好,笑眯眯的表情,死犟。

许是年幼时吃了太多苦,宓娃比一般姑娘家都要矮上一个头,她人又瘦瘦小小的,看着就像个小姑娘。圆眼圆脸圆脑袋,樱桃小嘴,鼻头也是肉肉的,一口小白牙,两眼弯弯,没心又没肺。

王老板还没有发家的时候,是真的一穷二白。

那个时侯北方战乱,街上随时都有拿枪杀人的情况,一家三口颠沛流离,逃到了南方,在这个小镇子上安定了下来。

说安定只是好听。

一个乞丐,除了乞讨和跑路,什么也不会;一个小姐,除了识得几个字,会念几首酸腐诗,也没有什么技能;一个婴儿,除了哭,也只会哭。

私奔的小姐很快就跑了。

一个健壮男人带着一个襁褓婴儿,也勉勉强强还算过得去。

宓娃小时候也不是个好丫头。

一个乞丐是穷,一个大乞丐加上一个小乞丐,那是穷上加穷。

穷就等于饿,等于没饭吃,等于吃不饱也穿不暖。

那就偷嘛。

王老板是个惯犯,每每叫人逮着了,都是好一顿打。

打了又有什么用,吃的都已经进了宓娃的肚,还能跟个小娃儿计较不成?

水乡里住着的也只是平民老百姓,都是凑合着过日子,谁家都不富裕,自家人都顾不上,哪里怜悯得了外人。

之前说过,一个人生得一副好样貌是很占便宜的。

宓娃就生了张乖脸。

她爹惯偷,她也学了几手,但不叫人知道,偷东西也高明些。

宓娃自诩没什么善恶心,也没什么道德心,能偷一点是一点,栽赃嫁祸颠倒黑白的事没少做,实在紧张坑爹也是常态。总归自己是朵楚楚可怜小白花。

然而再高明的扒手总会有被发现的时候。

宓娃第一次被抓到是在阮家父女的书铺。

那书太大了。

在一个长期被贫穷与饥饿环绕,没读过书也没识过字的孩子眼里,书这种物什是只可远观的东西,是对温饱没什么用的东西,也是只有有钱人才能拥有的东西。

包子越大吃的越饱,衣服越大穿的越暖和,被子越大才能够盖得住两个人。书一定也是越大越好。

宓娃干了人生中第一件蠢事,她取下了书铺里最大的一本书,本想叠起来,却发现叠不动,又把它卷上几卷,试图塞进衣服里带走。

宓娃每每想起这件事都想杀人灭口。

阮家姑娘是个温柔又好看的姑娘。

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阮清。

李清照的清,她总是这样跟宓娃说。

阮清有一头蓬松又乌黑的秀发,豆腐似的脸蛋儿,葱根样的手指,朱丹色的唇。

她总爱穿一身旗袍,纤细苗条的身材,娉婷婀娜,是江南水乡里一缕飘忽不定的梦。

她只是说:宓娃是个好姑娘。

阮姑娘把宓娃藏在衣服里的书放回了原位。

她的眼睛是一种很温柔的棕色,很亮,也很清醒,她把宓娃抱起来,安置在椅子上。

那是宓娃第一次感受到不同的拥抱,很软,也很香。也是宓娃第一次觉得无地自容,还没读过书的她不知道,那叫羞耻心。

阮姑娘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嘴角总是噙着一缕温柔。

她说:我是你阮家姐姐。

她笑得可温柔可温柔了,是宓娃年幼时的梦。

你以后想读书了,来找我,我教你。

不要偷偷摸摸的,光明正大的走进来。

我爹人很好的,你要是怕他,我以后就把他支开。

不要怕,也不要讨好谄媚,我教你写字,你去卖字,卖了钱,你再买吃的。

宓娃意识到,或许并不是她的演技有多精湛,又或是偷技有多好,水乡街上的人心里门儿清,也许是本心里的一点善,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