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现实问题

谈某是位退休老人,老伴已经去世,一直随儿子小谈生活。小谈在一次意外中去世,谈某的生活顿时没有着落。这时,谈某所在的街道提出与谈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街道来负责谈某的生养死葬。那么,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即被扶养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享有按照协议接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6.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