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5:民法配套测试(第十版)
- 教学辅导中心组编
- 21429字
- 2022-07-28 11:00:12
第二十六章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公司由于工作失误,将应交下级工厂甲的任务发至下级工厂乙。乙即据此与建筑单位丙签订合同。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发现有误,决定纠正错误,通知乙停止执行合同。乙与丙因此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 )。
A.原合同无效,乙与丙各自承担损失
B.乙应赔偿丙的损失,再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C.乙应赔偿丙的损失,不应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D.乙应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不应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2.甲、乙签订一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水泥2000袋,每袋50公斤,甲负责送货,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000元。甲委托丙运输,丙因业务繁忙,将其中的1000袋按期运到乙方,另1000袋逾期运达且在运输中遭雨淋而致货物变质。根据上述案情,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
A.乙有权主张拒收全部货物
B.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C.对丙方的违约应由甲方提出索赔
D.丙方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和逾期送货的违约责任
3.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 )。
A.违反合同一方违反合同后所实际获得的利益
B.没有违反合同一方在合同得到履行时能获得的全部利益
C.没有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全部收益
D.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甲乙两企业达成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约定甲向乙转让一种化工原料配方,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配方公开,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转让。乙获得配方后,违反协议,将配方允许其联营单位丙使用。丙为了牟利,将配方向多家企业转让,导致该配方在社会上公开,甲的产品从此滞销,致其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意见是正确的?( )
A.甲有权同时要求乙赔偿因其擅自允许他人使用或向他人出让配方,导致该配方泄密,而给甲造成的损失
B.甲只能要求乙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它对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请求权
C.甲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诉诸人民法院,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制止所有因乙和丙泄密而得知配方者利用该配方生产上述新型化工产品
D.甲可以选择乙或者丙要求其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6.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7.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7年司考.卷三.单8)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8.甲乙双方约定,由乙以每吨1500元的价格向甲出售100吨大米,乙直接把这批大米交给丙公司,但因乙在收购后储存不当,该批大米在交付时已发霉变质,丙公司遂拒绝接受履行,则( )。
A.甲与乙应对丙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B.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应直接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可直接追究乙之违约责任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与丁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原合同因一方当事人消灭而效力自然中止
B.乙公司因甲公司分立,履行发生困难的,可中止履行
C.若非另有约定,就合同权利,丙、丁公司享有连带债权
D.除非另有约定,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对合同义务承担连带债务
10.下列债务,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申请强制履行的有( )。
A.某作家与某省文联签订合同,一年内完成一部50万字的小说
B.甲乙二人约定,甲将祖传王献之真迹一幅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款到交货,乙取款领画前,甲已将该画转让给了善意第三人丙
C.甲乙二人约定,甲将大米100斤以每斤1.1元的价格卖给乙
D.丁某与王某约定,丁将宋代瓷瓶一个卖给王,该瓶为独一无二的稀世珍宝,但在交付前,丁不慎将之打碎,无法修复
11.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可并用,未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赔偿对方之损失后,还需支付违约金
B.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后,不得再要求赔偿损失
C.违约金与定金都约定的,一方违约时,既应适用定金罚则又要支付违约金
D.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违约金具有浓厚的补偿性
12.甲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纺织品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5月1日前向乙公司交货三十吨,每吨单价十万元,但因棉花价格上涨,该纺织品价格迅速上涨,5月1日,甲公司表示无意履行该合同,此时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每吨12万元,乙公司未予理睬,6月1日,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此时市场价格已涨至每吨14万元,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所承担的40万元损失;7月1日,该产品市场价格已达16万元/吨,乙公司遂追加做出请求,要求赔偿60万元,则甲公司应赔偿多少钱?( )
A.20万元
B.40万元
C.60万元
D.20万元及5月1日甲乙公司在市场上采购该产品所需的合理费用
13.甲从乙公司购得燃气热水器一台,因该热水器质量不合格,致甲在使用时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方脱离危险,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B.甲可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C.甲可向乙公司追究侵权责任
D.甲可以同时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乙公司均应予承担
14.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2003年4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4月19日前付款。4月17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4月20日前乙( )。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
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移转,甲仍得履行
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
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15.台湾明星甲与大华剧院签订一演出合同,约定甲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18万元。但到时甲却无故擅自取消了该场演出,观众强烈要求退票。此时,剧院应怎么办?( )
A.请求法院强制甲履行合同
B.甲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
C.请求甲赔偿损失
D.甲不构成违约,但根据公平原则,剧院可请求甲承担部分责任
16.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古董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甲未交付该古董。后发生地震,该古董灭失。甲应否对此承担责任?( )
A.地震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因此甲不应承担责任
B.虽然甲因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根据公平原则,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C.甲应承担责任,因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得免责
D.如果甲能证明即使不迟延,古董仍会因地震而灭失,仍不能免除其责任
17.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18.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19.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20.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支付全部价款,约定乙应于1999年12月30日前交付货物。12月25日,甲得知乙近期将出国,并已将库存全部货物及其他财产卖给他人。于是,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乙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未到交付期限,甲无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行使撤销权
D.甲只能在12月30日后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21.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偿付( )。
A.2万元 B.1万元
C.2.5万元 D.3万元
2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9年司考.卷三.单10)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23.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3年司考.卷三.单16)
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24.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年司考.卷三.单6)
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25.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年司考.卷三.单11)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26.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其间,德凯公司还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7年司考.卷三.单12)
A.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须承担责任
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
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
二、多项选择题
1.在以下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有(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但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B.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C.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D.故意提供与订立合同相关的虚假信息,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2.以下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包括( )。
A.一方违反自己发出的要约,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B.甲乙双方草签合同,事后甲方违反该协议的内容
C.一方承诺对方交付货款10%作为定金后,即与另一方签订正式的购货合同,但接到定金后,不愿意签订合同
D.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未果,甲公司将从中知悉的情报透露给丙公司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而乙公司则直接把货物交付给丙公司,但乙公司按期交付后,丙公司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则( )。
A.甲公司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B.丙公司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C.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厂与乙公司于1994年4月1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厂于1994年7月1日向乙公司发运拖拉机200台。签约后一个月,双方通过传真约定由乙公司自备货车到甲厂提货。按约定,至1994年8月1日,乙公司应付清全部货款,但乙公司到期尚差1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1996年7月5日,甲以挂号函形式向乙公司催收余款,乙却因资金困难,仍未支付,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乙双方通过传真约定交货方式的行为应为有效
B.中断后的诉讼时效应止于1998年7月5日
C.若甲起诉乙,则甲乙两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D.乙方应当偿还甲货款,但因确系资金困难,故应免除违约责任
5.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必以当事人实际上已经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
B.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也可被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C.违约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其归责原则
D.因意外事件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意外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某作家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但该作家一直拖延,不愿履行该合同,则出版社有权( )。
A.请求强制履行
B.在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情况下,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C.请求其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D.索回已支付的报酬
7.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100台彩电,总标的额30万元,乙公司向甲公司预先支付了6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不履行合同的,应支付10%的违约金,现因为丙公司违约未向甲公司供货,致甲公司不能履行,则应当( )。
A.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及支付违约金共计15万元
B.乙公司可选择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2万元,或返还定金及支付违约金共计9万元
C.由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8.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下列何种情形下,对方不得要求履行?( )
A.履行不能
B.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C.履行费用过高
D.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9.甲因购买股票而借乙1万元,约定1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1000元。1年后甲仍未还款。对此乙可请求甲返还哪些费用?( )
A.1万元本金
B.1000元违约金
C.1万元本金1年的利息
D.1万元本金的逾期利息
10.以下关于《民法典》所确定的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范围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B.该范围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C.该范围应以违约方可预见的范围为限
D.若特别法对损害赔偿范围有特殊规定,则排除《民法典》的适用
11.以下关于违约金和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在迟延履行情况下,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须履行债务
B.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债务
C.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
D.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当事人可以合并适用
12.以下对违约的救济形式中可以并存的是( )。
A.违约金与定金责任
B.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
C.损害赔偿与继续履行
D.违约金责任与继续履行
13.某甲自幼失去双亲,对父母没有任何印象。一次偶然的机会,甲得到一张父母的遗照。遂到某照相馆做技术处理。但照相馆却将其照片丢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得要求照相馆承担何种责任?( )
A.甲对于该照片具有特殊的精神利益,故甲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的精神损害,照相馆无从预知,故不应赔偿
C.双方就损失赔偿额有特别约定,照相馆应承担约定赔偿责任
D.双方有特别约定,因为精神损害民法典不予调整,照相馆也不承担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甲有3只羊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2000元。”乙牵回了3只羊,未付款。现在试用期限届满,乙决定购买该3只羊,但5天前甲与丙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3只羊卖给丙,未说明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现丙由于不能取得该3只羊,欲起诉甲,依照法律,丙可以向甲主张何种责任( )。
A.缔约过失责任
B.违约责任
C.赔偿损失
D.继续履行合同
2.关于缔约过失责任,以下不正确的说法是( )。
A.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C.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D.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先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3.1994年元月,甲贸易公司急需购买某钢铁厂生产的中型钢材(线材),正巧员工王某回家乡探亲,甲便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王某,让其代办。不久,王某用该空白合同书,与乙钢铁厂签订购买JJ10线材的合同。王某将签好的合同书交给甲后,甲未表示异议。此后,乙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条件发货,甲在提货单上签字盖章,将货提走。在试用过程中,甲发现JJ10线材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是JJ9.5线材)。甲遂将此批货物交给王某处理,并拒付货款。乙只好诉诸人民法院,要求甲给付货款、运费并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表示,该合同是王某自作主张确定的型号,是越权代理,且货已交他处理,甲概不负责。
(1)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如果乙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那么甲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B.如果甲已提前从别处购得JJ9.5型线材,可以依实际情况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C.合同履行前,王某与甲的法定代表人均调离该公司,合同即自动解除
D.双方同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不存在赔偿问题
(2)本案中,甲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有( )。
A.主观故意 B.主观过失
C.完全不履行合同 D.不完全履行合同
(3)如果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甲不能履行合同,那么可以( )。
A.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B.不履行,但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C.不履行,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D.延期履行、部分履行,但不能免除违均责任
(4)如果合同有效,因为乙违约给甲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而甲要求继续供货,那么( )。
A.乙应向甲支付违约金、实际损失费,合同不再履行
B.乙应向甲支付违约金、实际损失费,合同继续履行
C.乙应向甲支付违约金、一定赔偿金,合同不再履行
D.乙应向甲支付违约金、一定赔偿金,合同继续履行
(5)无效经济合同的双方都有过错,对返还财产后的损失赔偿,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所谓“相应责任”是指( )。
A.平均分担损失
B.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C.协商承担责任
D.按责任主次、轻重来分别承担责任
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请回答91~93题。(10年司考.卷三.不定项91~93)
(1)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2)关于甲公司违约时继续履行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后,就不能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B.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C.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债务以后,就不能请求其支付违约金
D.乙公司可选择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3)关于甲、乙、丙公司间违约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B.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C.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D.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四、名词解释
1.缔约过失责任(清华大学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2.违约责任
3.根本违约(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五、简答题
1.简述违约责任的特征。
2.简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北京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3.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试述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201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综合卷试题)
六、论述题
1.试论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联系与区别。(中国人民大学200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2.法条分析题:《民法典》第59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请分析该法条。
七、案例分析题
1.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欠不还。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2.2007年12月,原告(某研究所)委托本单位职工张某(被告一)赴新疆某石化厂(被告二)就承接原油电脱盐项目进行了多次磋商。为此合同的签订,原告做了资金、设备、人员的准备。但在与石化厂签订合同之前,张某调离了研究所。张某调离后以另一家工程研究所的名义与石化厂签订了承接原油电脱盐项目的合同,致使原告的经济利益受到了侵害。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1)被告张某、某石化厂赔偿原告某研究所30万元;(2)两被告负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业已生效。
根据此案,请你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丙与乙为合同当事人,对于丙的损失应由乙赔偿,然后乙再请求公司赔偿。
2.答案:A。参见《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民法典》第832条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
3.答案:D。根据《民法典》第58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答案:A。参见《民法典》第873条。
5.答案:A。参见合同相对性的相关规定。
6.答案:D。根据《民法典》第471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以及第483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案中,甲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虽欣然同意,但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因此甲、乙之间并不成立合同。
7.答案:A。本题考查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和商业广告的性质。参见《民法典》第472条、第473条。
8.答案:B。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而非直接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9.答案:A。根据《民法典》第67条。
10.答案:C。根据《民法典》第580条。
11.答案:D。根据《民法典》第582条、第584条、第588条的规定,我国《民法典》允许各种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并用,但不允许同时并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定金与违约金。另外,从第114条之规定来看,《民法典》赋予了违约金浓厚的补偿性,对惩罚性违约金,当事人可申请法院予以减少。
12.答案:D。根据《民法典》第591条。
13.答案:D。根据《民法典》第592条。
14.答案:D。根据《民法典》第578条的规定,预期违约,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甲、丙已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所以乙可以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15.答案:C。A错,根据《民法典》第580条的规定可知。B错,根据《民法典》第180条第2款规定可知。C对D错,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可知。本题中甲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虽然甲的违约不适用继续履行,但可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16.答案:C。《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7.答案:C。根据《民法典》第588条的规定,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适用,不能合并适用。选择权归被违约的一方。乙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这是选择了违约金,没有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的原数返还不是定金罚则的适用),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A项的双倍返还,乙实际只能得到4万元的违约补偿。B项违反《民法典》第588条的规定。D项没有考虑自己还有要求原数返还定金的权利。
18.答案:A。(1)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合同关系(是何合同题意不明),汽车运输公司受托运输,运输未完成的后果应当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而不应由汽车运输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因此,可以排除D项。(2)丙是职务行为,丙个人并不向乙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可以排除B项。(3)司机刘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过失,其并不直接向乙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排除C项。
19.答案:A。《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甲由于丙的原因不能向乙按约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和丙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不能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甲在向乙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向丙主张赔偿,由于丁是丙的工作人员,因此丁不对甲承担责任,而应由甲直接向丙主张。另外,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代办托运的情况下,货物交承运人即为交付,所以乙已取得货物所有权。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
20.答案:B。本题考查的是预期违约的责任承担。乙将自己全部库存的货物出卖给他人,且此时已临近交付日期,而乙近期又将出国,表明乙在12月30日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在12月30日前向乙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等到12月30日以后。参见《民法典》第108条。
21.答案:A。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增加。
22.答案:C。本题考核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本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
甲交付900套已经完成了合同的绝大部分履行义务,乙不能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有义务在甲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支付相应货款。因此,B项错误。
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而非顺序履行抗辩权。因此,D项错误。
23.答案:C。《民法典》第850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本题中,甲公司是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技术秘密的,因此,甲、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合同,构成对于丙公司技术成果的侵害,与非法垄断技术、妨害技术进步的合同一样,一律无效,故A项错误。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本题中,乙公司作为受让人不知情,应为善意,因此,不需要与甲公司一起对丙公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而可以在取得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并向权利人支付报酬并保守秘密,故B项错误。《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此合同无效的原因在于甲公司隐瞒了其从丙公司处不当获取技术成果的事实,违背了诚信原则在合同订立阶段的告知义务。因此,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甲公司对于乙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此赔偿责任的性质为缔约过失责任,故D项错误。
24.答案:B。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或曰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就10万元暂存在李某处以及到期返还张某6万元是有约定的,因此构成合同关系。但李某未能返还6万元并非李某的过错,因此不符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可能构成侵权,但符合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违约。因此本题选B项。至于数额问题,是6万元还是5万元,这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围内,其约定有效,按6、4分割并无问题,A、C两项属于干扰项。
25.答案:D。《民法典》第5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方某与余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汤某与余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而汤某无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A项错误。《民法典》第467条规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对于承揽合同而言,参照买卖合同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定作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交付之前属于承揽人,尚未转移给定作人或者定作人指示的人。玉器还未交付给汤某,汤某对玉器不享有所有权。因此,朱某对汤某不构成侵权。同理,方某对该玉器也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B、C项错误。
26.答案:B。(1)依《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德凯公司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佯装感兴趣并屡次向真诚公司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这一行为明显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而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最终没有签署合同,真诚公司因此受到损失。而德凯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但其损失是由自己造成的。由此,本题中A、D选项说法均错误,B选项为正确选项。(2)依《民法典》第501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双方当事人虽然未订立合同,德凯公司也不应将缔约过程中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故本题中C选项的说法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受的损失。但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没有合同的约束,一般不对对方承担任何责任。法律考虑到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已经开始接触并产生一定的信赖,为了保护这种信赖,法律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对此进行规制。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违背诚信原则,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受到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500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因这些行为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选项中的行为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其并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所以不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答案:ABCD。缔约过失责任的核心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反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害。以上的行为均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做出以上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答案:AC。根据《民法典》第522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交付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4.答案:ABC。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的规定,数据电文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甲乙通过传真约定交货方式的行为应为有效。
5.答案:AB。根据《民法典》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B正确。我国《民法典》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其归责原则。意外事故,在当事人未予约定的情况下并非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6.答案:BCD。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义务不适用强制履行。出版社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作家归还已付的报酬,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赔偿金。
7.答案:BD。根据《民法典》第588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但是不可以并用。因此应当排除选项A,选择选项B。根据《民法典》第59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8.答案:ABCD。
9.答案:ABD。《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甲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故应承担返还本金,并支付违约金。故乙可请求甲支付逾期利息,D当选。
10.答案:BCD。参见《民法典》第577条。
11.答案:AC。A对,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第3款规定可知。B错,对于因履行迟延、履行不当或拒绝履行的违约行为,原则上均可请求继续履行或补充履行。但是,除金钱外,债务发生履行不能,以及债务标的不适宜强制履行,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的,不得请求强制实际履行。C对D错,根据《民法典》第588条规定可知。
12.答案:BCD。A错,根据《民法典》第588条规定可知。B对,根据《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可知。C对,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可知。D对,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第3款规定可知。
13.答案:BC。我国《民法典》上的违约责任,是财产补偿责任,即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违约当事人用财产来补偿给对方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此可以看出,违约责任不包括精神赔偿,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就损失赔偿额有特别约定的,要依照所约定的进行赔偿。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BCD。甲和丙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甲隐瞒了他与乙之间的试用买卖合同,而这正是造成丙目前无法取得标的物的原因。在本案例中,甲丙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甲发生主观上的履行不能,对于这种情形,甲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
2.答案:B。这些说法是缔约过失责任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同为民法典规定的责任形式,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关系。
3.答案:(1)ACD。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选项A,当事人延迟履行债务不构成解除合同的发动条件,因此甲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2)AD。本案中,甲违约责任的要件包括主观的过错和客观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
(3)AC。根据《民法典》第590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D。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应向甲支付违约金、一定赔偿金,合同继续履行。
(5)D。
4.答案:(1)D。选项A、C错误。《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合同总价款是100万元,100×20%=20万元,即乙公司支付的30万元定金中只有20万元部分是有效的,甲公司违约适用定金罚则时,只能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40万元,不能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60万元。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民法典》第588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可知,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2)AC。参见《民法典》第585条。
(3)BC。《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本题中甲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乙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因甲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丙只能向乙主张,然后再由乙向甲进行追偿,丙不能直接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四、名词解释
1.答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答案: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区别于其他民事责任的特征有:(1)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3)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4)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3.答案: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简答题
1.答案:(1)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这一特征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第二,违约责任的成立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结果。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仅仅发生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负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作为法律责任的一种,违约责任当然具有强制性。但在具有强制性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法律允许当事人在一定的范围内事先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如《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违约责任作为合同债务的转化形式,与合同债务在经济利益方面具有同一性,所以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2.答案: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确定违约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一般包括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一)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条的规定将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明定为严格责任原则。此项归责原则的特点在于:
(1)它不同于过错责任,即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非违约方无须就违约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就对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它不同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只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没有过错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而过错原则承认“无过错即无责任”,一旦违约方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以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构成的依据。我国《民法典》虽然在总则编中就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严格责任,但过错责任原则也散见于其他各编之中。但需注意的是违约责任的过错通常采用推定的方法加以证明,受害人并不承担举证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范围各异,故免除违约责任的范围也应有所不同。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以其发生于合同履行期间为条件,如果不可抗力发生于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迟延履行当事人不得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
(2)受害人过错,是指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者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违约责任虽然实行严格责任,但是受害人的过错可以成为违约方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的依据。
(3)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排除或者限制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但是,合同中的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的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当事人对此类损害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答案:(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信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性质介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当事人之间发生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成立之前,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依据诚信原则所承担的忠实、照顾、告知等义务。②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主要是指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包括《民法典》上规定的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以及违反及时通知义务、协助和照顾义务、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保密义务等行为。③对方因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而受有损害,即对方当事人受有损害且其损害与一方的缔约过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可见,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它与合同责任都与合同法律关系有紧密联系,且都须对当事人受有损害方有承担民事责任之必要。
(2)违约责任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民事法律后果。可见,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它与合同责任都与合同法律关系有紧密联系,且都须对当事人受有损害方有承担民事责任之必要。
(3)两者的区别:第一,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已经成立但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时,对此有过失的一方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责任则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亦即在合同法律关系有效成立的框架内才可能存在合同责任。第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过错为条件,而合同责任要相对严格一些,以违约责任为例,其归责原则一般包括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所谓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两者内容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损害赔偿,而且是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也就是当事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但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所受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一般是直接的财产的减少,如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等,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未曾参与合同订立或者合同成立之前的状态。而合同责任的内容包括多种形式,仅以违约责任来说,即可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多种承担责任的形式。即使是损害赔偿,也不只包括信赖利益,还包括履行利益,即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得到适当履行的状态。
【参考资料】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王利明主编:《合同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六、论述题
1.答案:合同责任,即合同上的责任,它不仅包括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债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合同变更、解除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保证责任和非违约方未尽到防止或者减轻损害的义务所应负的责任。其中,违约责任占主要地位,它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民事法律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信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性质介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当事人之间发生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成立之前,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依据诚信原则所承担的忠实、照顾、告知等义务。(2)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主要是指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包括《民法典》上规定的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以及违反及时通知义务、协助和照顾义务、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保密义务等行为。(3)对方因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而受有损害,即对方当事人受有损害且其损害与一方的缔约过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可见,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它和合同责任一样,都与合同法律关系有紧密联系,且都须对当事人受有损害方有承担民事责任之必要。但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以违约责任为主要内容)存在如下方面的基本区别:第一,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已经成立但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时,对此有过失的一方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责任则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亦即在合同法律关系有效成立的框架内才可能存在合同责任。第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过错为条件,而合同责任要相对严格一些,以违约责任为例,其归责原则一般包括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所谓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两者内容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损害赔偿,而且是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也就是当事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但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所受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一般是直接的财产的减少,如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等,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未曾参与合同订立或者合同成立之前的状态。而合同责任的内容包括多种形式,仅以违约责任来说,即可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多种承担责任的形式。即使是损害赔偿,也不只包括信赖利益,还包括履行利益,即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得到适当履行的状态。
2.答案:《民法典》第591条是关于减损规则的规定。减损规则就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果对方没有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适当致使损失扩大的,那么就扩大的损失不能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减损义务的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社会角度看,通过设定减损义务,可以激励受损方按促进经济效益的方式去行为,从而增进社会整体效益。另一方面从个人角度看,减损义务作为限制赔偿权利人可获得的赔偿数额的规则,对赔偿权利人会造成不便,在对方违约后,赔偿权利人需采取一定行动或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且措施还需具有适当性。减轻损失的类型化工作可能包括:(1)停止工作。一旦一方当事人有根据知道对方的对待履行将不会做出,这一方当事人通常应以停止履行来避免进一步的花费。(2)替代安排。即采取合理措施来做适当的替代安排以避免损失。(3)变更合同。为避免或减少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提出变更原合同的要约时,只有守约方接受该要约才合理时,变更合同就成为减轻损失的合理措施。(4)继续履行。在某些情况下,继续履行可以作为比较合适的减损措施。根据民法典的这条规定,只判断一方当事人违约方后,对方是否采取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不要求措施的有效性,就是说采取的措施一定能防止损失扩大。当事人因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七、案例分析题
1.答案:本案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甲的请求继续履行义务,并赔偿其相应损失,主要理由如下:
(1)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在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它具有如下特点:①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②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它包括双重内容:1)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2)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为条件。合同作为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就会产生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的成立,必须以一方违反合同义务为条件。如果合同当事人不是违反合同义务,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则应负其他责任。(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即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这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2)在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由第三人向债权人负违约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所必需的。3)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3)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尽管有明显的强制性,但仍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方的违约责任事先作出安排。(4)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可采取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等责任方式。从违约责任的功能来看,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法律责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其重要目的在于使受害人所受损害及时得到恢复和补救,从而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平衡。
就本案来看,甲向乙购买电脑,并由乙负责送货上门。乙的司机送货时未认真核实收货人的身份即予以交货,使得甲未收到电脑并造成其经济损失。虽然上述情况的发生是由于甲的债权人丙用欺骗手段截留电脑以抵债款所致,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乙应先向甲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然后再追究丙的侵权责任。
2.答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500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该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本案中,新疆石化厂明知张某一开始是代表原告某研究所与其进行磋商关于承接原油电脱盐的项目,而张某在实际签合同时,是代表另一家工程研究所签订的,而仍与之签订合同,其此种行为侵犯了原告某研究所的信赖利益而应当承担缔约责任。而张某在原告处工作并代表原告与石化厂磋商承接原油电脱盐的项目,但其后来调离了原告某研究所后,利用其对磋商过程和情况熟悉的优势,代表另一家工程研究所与石化厂签订了合同,致使原告的经济利益受到了侵害。张某和新疆石化厂承担赔偿责任的理论依据是缔约过失责任理论。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为被其依据诚信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具有两个前提条件:(1)缔约双方为了缔约合同而开始实行社会接触或交易上接触,即双方已形成了一种实际接触和磋商关系;(2)这种接触是当事人形成一种特殊的联系,并使双方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接触是一个前提,而信赖是接触的结果,是从接触中产生的。没有接触,单方面所产生的信赖并不是合理的信赖,因为信赖和接触就出现了在缔约过失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必须发生的一种法律上的特殊结合关系。例如,本案中原告某研究院因信赖合同成立而进行了资金、设备和人员的准备,而由于被告石化厂和张某的行为致使合同没有订立,而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对于这种损失,他们理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