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配套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能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有(  )。

A.日月星辰

B.镶在人嘴里的金牙

C.商标

D.放在桌上的假牙

2.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动产的有(  )。

A.为参加展览而临时搭建的展棚

B.长在田里的稻谷

C.水库中的鱼

D.林木

3.甲在摩托车经营部选购了一辆嘉铃牌摩托车,此时,这辆摩托车是(  )。

A.种类物B.特定物

C.无主物D.原物

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矿藏是土地的从物

B.借贷中,转移的是货币使用权

C.电影票是一种物权证券

D.果实在采摘之前不是孳息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

C.动物腹中的胎儿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

2.下列选项中属于主从物关系的有(  )。

A.公牛与母牛所下的牛犊

B.船与船上的缆绳

C.汽车和备胎

D.西服和马甲

3.根据民法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哪些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

A.锁与钥匙B.上衣与裤子

C电视机与遥控器D.房屋与窗户

三、名词解释

1.动产

2.限制流通物

3.特定物

四、论述题

试述从物应具备的条件及其意义。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A错,因日月星辰不能为人力所支配;B错,因镶在人嘴里的金牙是人身体的组成部分;C错,因商标不具有客观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物权的客体。

2.答案:D。A错,因其为非定着物,不具有不动产一般要具有的永久性。

B、C错,对这类物在我国视为动产。判断是否属于不动产,视其转移是否需要登记。D对,林木的转移是要登记的,所以其为不动产;桥梁、牌坊、高架桥等土地及土地上的定着物,属于定着物的纪念碑、通信电塔也属于不动产。

3.答案:B。特定物是独具特征或专门指定,不能以他物替代。本题中的这辆摩托车因甲的意志指定而由种类物转为特定物。

4.答案:D。B错,货币属于一般等价物,所以货币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交付货币发生所有权转移,而非使用权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D。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两种:(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天然孳息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果树上成熟的果实和动物腹中的胎儿都属于自然孳息。(2)法定孳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的。比如,出租柜台而产生的租金收入。果树上成熟的果实,因为尚未和果树脱离,属于果树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物或者独立的财产,不能算孳息。而动物腹中的胎儿也因为尚未出生,不算独立的客体,还算是母体的一部分,也不算孳息。对于彩票中奖而得到的奖金,虽然不是天然产生的收益,但其取得的收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而属于孳息。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是A、D。

2.答案:BC。A错,因其属于原物与孳息的关系;D错,因其为相互独立的物。

3.答案:AC。本题考查主物与从物的判断标准。

主物与从物的分类,可以从两个标准判断:(1)物理上互相独立;(2)两物结合才能发挥作用。B选项不符合条件(2),D选项不符合条件(1),不属于物理上相互独立的物。

三、名词解释

1.答案: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某些物在性质上能够移动,但因价值较高,且在交易习惯上转让程序较为慎重,在法律上亦具有不动产的某些特征,在学理上称为“准不动产”,如船舶及民用航空器等,其移转所有权必经登记程序。

2.答案:是指法律对其流转给予一定程度的限制或者禁止自由移转的物。限制流通物主要有:(1)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如矿藏、水流等,这类财产,禁止买卖、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2)非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

3.答案:是指自身具有独立的特征,或者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包括在特定条件下独一无二的物和从一类物中根据民事主体的意志指定而特定化的物。

四、论述题

答案:(1)在必须结合使用才能发挥经济效益的两个独立的物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是从物。从物是相对于主物而言的,主物是在两个结合使用中起主要作用的物。(2)从物应具有下列构成要件:第一,从物之使用目的应该具有永久性,从物必须辅助主物的使用,此项效用不以经济效用和经济目的为限;第二,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第三,从物须具有独立性,不是主物的部分;第四,须交易上视为从物。在交易上有特殊习惯,不被认为从物的,不得以从物论。(3)从物的法律效力:在法律没有相反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相反约定时,主物所有人处分主物时,效力及于从物,如转移主物所有权,则从物所有权亦随之移转;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因标的物的主物不合约定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但不能与之相反;若对主物所有权作一定限制,则限制亦及于从物,如设定抵押,则抵押之效力亦及于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