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溺水流行状况

(一)致死性溺水

1.总体特征

溺水是我国全人群伤害致死的第5位原因,是1~14岁儿童各类疾病中的第一位死因,是威胁我国人群健康发展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中国疾病监测死因监测数据集2017》结果显示,2017年我国溺水粗死亡率为3.45/10万,其造成的死亡占我国伤害总死亡的7.29%,其中1~4岁儿童溺水死亡率为6.63/10万,溺水死亡占该年龄组儿童伤害死亡的39.05%;5~14岁儿童溺水死亡率为3.72/10万,溺水死亡占该年龄组儿童伤害死亡的38%。但以上显示的溺水死亡数据仅显示了我国非故意溺水中的意外淹溺和沉没统计结果,其他包括自然灾害和水上运输相关的溺水死亡以及故意和意图不明的溺水死亡未被统计在内,对我国总体溺水死亡水平存在低估情况。

2.空间分布

我国人群的溺水死亡存在地区性差异。《中国疾病监测死因监测数据集2017》结果显示,2017年我国农村地区溺水粗死亡率为3.97/10万,高于城市地区的2.42/10万;东、中、西部地区的溺水死亡率依次升高,东部地区为2.76/10万,中部地区为3.66/10,西部地区为4.22/10万。溺水有明显的地区分布特点,这与我国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差异和环境条件有关。对我国溺水的高危人群儿童的相关研究发现,我国儿童溺水死亡率存在明显的地域和城乡差别。江西省2005年儿童伤害流行病学调查显示,1~17岁儿童溺水死亡率为36.5/10万,其中农村儿童溺水死亡率为43.1/10万,明显高于城市(6.0/10万)。2001—2005年厦门1~14岁儿童因溺水死亡67人,其中91%为农村儿童,农村和城市儿童溺水死亡率分别为9.5/10万和1.21/10万。

我国溺水高发地点随人群年龄不同分布有所不同,1~4岁儿童主要发生在室内脸盆、水缸及浴池,5~9岁儿童主要发生在水渠、池塘和水库,10岁儿童以上主要是池塘、湖泊和江河中。农村绝大多数自然水体如池塘、湖、河、水库等无围栏,也无明显的危险标志,这些水体多数距离村庄、学校比较近,是儿童溺死的主要发生地。江西调查显示,1~17岁儿童溺水,有接近一半发生在距离住房20m以内;62.8%的1~4岁儿童的溺水发生在距离住房20m以内。广西61.66%的溺水儿童溺死在离家或学校500m以内。江西省5岁以下儿童溺水发生在池塘者占57.14%、发生在沟渠者占14.29%、发生在水井者占11.43%。

3.人群分布

溺水是我国儿童的头号杀手,2017年我国1~14岁儿童溺水死亡率为4.60/10万,其中男童为6.25/10万,女童为2.69/10万,溺水死亡占该年龄组伤害死亡的38.45%。儿童溺水死亡率最高的年龄段为1~4岁组,为6.63/10万,占伤害总死亡的39.05%。溺水性别分布显示,男性更易溺水,2017年人群溺水死亡男女性别比约为1.83,1~14岁儿童溺水死亡男女性别比约为2.32,15~19岁年龄组人群溺水死亡男女性别比为5.05,20~24岁年龄组人群溺水死亡男女性别比为4.03。

4.时间和趋势变化

溺水一年四季均会出现,但多发生于4~9月、雨季和较炎热季节,7月为高峰。这与雨季池塘、河流、湖泊等水平面较高和在炎热季节水上活动较多有关。在我国浙江、广西等南方地区,由于雨季和炎热天气时间持续较长,秋季溺水也较多发。溺水多发生在白天,在厦门市溺水死亡的1~14岁农村儿童中,有62.7%发生于下午1~6时,广西同年龄组儿童溺水死亡高峰为上午11时到下午3时。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溺水死亡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与1990年相比,2013年中国人群溺水的标化死亡率下降64.95%,从1990年的15.09/10万降至2013年的5.29/10。与1990年相比,2013年各年龄人群溺水死亡率均下降,<5岁儿童降幅最大(79.07%);女性降幅比男性大,女性下降68.32%,男性下降63.42%。

(二)非致死性溺水

我国的非致死性溺水数据统计存在和全球非致死性溺水数据统计一样的问题和难点,基于现有数据进行的统计和估计均存在低估问题。据GBD2017研究估计,2017年我国溺水发生111 275人次,非致死性溺水发生率为8.12人次/10万,溺水是伤害发生的第14位原因。男性的非致死性溺水发生率是女性的0.83倍,分别是7.39人次/10万和8.87/10万。自1990年至2017年,我国溺水标化发生率呈下降趋势,从9.84人次/10万至8.12人次/10万。部分地区的专题调查显示,2005年江西1~17岁儿童非致死性溺水的发生率为26.4/10万,最高的年龄段为1~4岁组(81.4/10万),5~9岁、10~14岁组分别为17.8/10万、10.5/10万;儿童非致死性溺水的发生率同样也存在男性(47.9/10万)高于女性(22.0/10万)、农村(43.1/10万)高于城市(6.0/10万)的现象。

来自全国伤害医院监测系统的数据显示,2016年监测医院门(急)诊报告的溺水就诊病例为226例,占当年总伤害病例的0.03%。由于溺水事件现场发生的特点,大量溺水患者可能未到医疗机构就诊,故未被统计在内。在就诊的溺水病例中,男性(61.50%)多于女性(38.50%),城市病例(63.27%)多于农村病例(36.73%),病例年龄构成主要集中在30~39岁(23.89%)、0~9岁(19.03%)和20~29岁(13.72%)年龄组,病例主要伤害的部位为全身广泛受伤(30.53%)和头部(15.93%),中、重度严重程度的病例比例达溺水就诊病例的一半以上(52.65%),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伤害的严重程度。

(三)疾病负担

与1990年相比,2017年我国溺水疾病负担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度下降,相对于成年人,儿童溺水疾病负担下降幅度较大。2017年中国人群溺水造成的YLL为217.99万人年、YLD为3.12万人年、DALY为221.11万人年,YLL占DALY的98.59%;男性人群溺水造成的YLL和DALY高于女性;不同年龄人群中,<5岁和5~14岁儿童溺水的标化YLL率和标化DALY率最高。与1990年相比,2017年中国人群溺水的YLL、YLD、DALY和标化YLL率、标化YLD率、标化DALY率均下降;分性别看,男性和女性人群溺水的YLL、DALY和标化YLL率、标化YLD率、标化DALY率均下降,女性的YLL、DALY和标化YLL率、标化DALY率降幅高于男性;不同年龄人群,<5岁、5~14岁和15~49岁人群溺水的YLL、YLD、DALY和YLL率、YLD率、DALY率均下降,<5岁儿童降幅均最大。

(四)经济影响

我国目前对溺水造成的经济影响相关研究十分有限,据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对北京、上海、广州儿童医院2000—2004年住院病例调查显示,就诊的儿童溺水者中36%死亡,51%未痊愈。儿童溺水平均住院时间为9.3天,平均花费为5 614元。因此,非致死性溺水造成社会和家庭的严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