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荷战争

162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强势的总督彼得逊·库恩(Jan Pieterszoon Coen)的领导下,不但建立了新的亚洲贸易总中心巴达维亚,并且基本上垄断了在马鲁古群岛的香料贸易。库恩是“亚洲区间贸易”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他深知,来自欧洲和日本的贵金属可以支付给印度的纺织工;来自印尼群岛的香料、檀香、燕窝和其他热带产品会吸引中国商船,它们将相应地带来丝绸和瓷器。如果公司将这个交换体系连接起来,锻造出贯通印度洋和南海区域的商业链,就能为公司在亚洲的经营提供资金。库恩甚至还开玩笑地称,从亚洲内部贸易获得利润这个主意,即用一段贸易线路的收入供应下一段,将能够为回航荷兰的船队提供资金以购置货物。

1627年巴达维亚城市地图

对于远东,库恩拟定了一个双管齐下的攻击伊比利亚人指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方案:取代葡萄牙人在中国和日本之间“以中国丝换日本银”的贸易地位,并封锁中国与西班牙殖民地马尼拉之间“以中国丝换美洲银”的贸易。他认为:“亚洲贸易必须在武器的保护和帮助下进行,而武器必须以贸易获得的利润进行支付,所以我们不能进行脱离战争的贸易,也不能进行脱离贸易的战争。”他还主张以武力解决与中国的贸易问题,他在给十七人理事会的报告中说:“中国的例子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只能诉诸威严和武力,而非仁慈来获取贸易通商。”

彼得逊·库恩像

之后,他以雷约兹(Cornelis Reijersen)为司令,统率战舰远征中国。雷约兹是东印度公司的重要人物之一,库恩评价他是“一名勇敢、勤勉的职员,对公司贡献巨大,是公司所拥有的最勇敢的海员之一”。他曾在1621年被任命为出征果阿的舰队司令,有丰富的指挥作战经验。

库恩对雷约兹做出如下指示:舰队的使命是与中国建立自由通商关系,同时破坏西班牙、葡萄牙与中国的贸易关系。为了达到以上目的,舰队首先必须出其不意地攻占澳门,断绝葡萄牙人与日本的贸易。无论攻陷澳门与否,舰队应赶到福建沿岸,在毕斯卡度雷斯(Pescadores,澎湖群岛)或雷克贝克诺(Lequeo Pequeno,台湾)建立堡垒,并由此要求中国通商;如果未获巴达维亚总督同意,则不得放弃堡垒。如果中国人拒绝要求,则必须用武力打开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准许他与日本及中国海盗合作,占据澎湖,截击航行于厦门和马尼拉之间的中国贸易帆船,并尽可能掳掠沿岸中国人送到巴达维亚充当奴隶。

1622年4月10日,雷约兹率领8艘战舰离开巴达维亚。6月22日,他航抵澳门,此时已集结战舰15艘,包括大帆船和单桅帆船,还有2艘英国船。第二天,荷兰人开始进攻。600名攻击者携带2门大炮,分成11个分队。在成功登陆后,他们发现自己所带军需实在太少,而敌手葡萄牙人的还击能力又被严重低估。

雷约兹亲自督阵,不久就因受伤而退回船上。军官鲁芬(Ruffijn)率领9个分队继续推进。战斗持续至24日,荷兰人的火药桶被击中爆炸,葡萄牙人抓住战机派出一群被灌以酒精的黑奴,进行了敢死式的反击,成功将荷兰入侵者撵入大海。此次战斗,荷兰人126人受伤,136人死亡,其中包括许多军官。

雷约兹见攻打澳门没有希望,便派2艘船巡视漳州、马尼拉,掠夺中国商船,其余船只开往澎湖。7月10日,舰队在澎湖群岛中最高的岛屿背后抛锚。此时正值澎湖游兵撤汛时期,所以荷兰人没有遇到抵抗。两日后,荷兰人开始“视察各岛,寻求最便于筑城寨之地”,并准备找一些当地人了解附近有无好的停泊港。但因荷兰人欧罗巴人种的容貌对澎湖人来说十分陌生,《皇明世法录》这样描述:“其人长身阔膀,面如噀血,发如赭赪,其眼如猫,鸭其足,而性嗜酒,好杀敢战。”澎湖人对他们非常害怕,都驾船跑到海上躲避。后来荷兰人持和平旗前往,当地人的首领才来到陆上,请荷兰人乘船离开澎湖前往他处。

空中俯瞰澎湖列岛

同时,荷兰人尝试从澎湖航行到大员。大员今已与台湾岛连为一体,位于台南市安平区,而三百多年前它却是一个沙洲。当时这一带海面自南而北,绵亘七屿,称为“七鲲身”,大员沙洲就是“七鲲身”中的“一鲲身”,或者叫“大鲲身”。这里是台湾开发较早的地方,当时已有一些中国渔民来此捕鱼,也有一些中国商人来此与日本人贸易。

27日,雷约兹花费50里尔雇用了一位曾在大员捕鱼两年的澎湖当地向导,正式前往考察,以查看该地是否适合作为对中国的贸易港。然而,考察后雷约兹颇为失望。

虽然这里每年有日本渡来两三艘商船与土著贸易,而中国每年亦有三四艘商船载运丝织品前来与日本人交易,但是这里入口不宽,湾内水也不深,不便大船进港停泊。因此,荷兰人在8月1日举行评议会,认为不论是作为船舶的停靠站,还是阻断菲律宾—福建航线,大员均不如澎湖群岛。最终,荷兰人开始在妈宫湾入口处的风柜尾等处修筑堡垒。

荷兰人到澎湖的第六天,福建当局就得到了消息,不过似乎没有什么动静。雷约兹于8月7日派遣3艘船护送商人梅尔德特(John Van Meldert)前往漳州送信,告知荷兰人的来意,表示想在当地贸易,并寻找适合的地方驻扎,同时还要求中国人终止与葡萄牙、西班牙的贸易。这也就是福建巡抚商周祚所说的“红夷自六月八日入我澎湖,专人求市,辞尚恭顺”。不过,荷兰人的船在7月21日便在中国沿岸进行掳掠及侦察任务,这使福建当局对荷兰人非常反感。

荷兰人绘制的大员港地图

9月29日,浯屿守备王梦熊带领4艘船及经营马尼拉贸易的商人黄合兴一说黄明佐,“黄合兴”为商号名。来到澎湖,以官方的排场接见了荷兰人。他带来了福建巡抚商周祚于天启二年八月八日(1622年9月12日)回复的信函:“阁下三只船所派的信已收到,我们了解并欢迎阁下到澎湖与我们贸易,但我们的皇帝不允许。二十年前,阁下的船亦曾到此写信向我们的皇帝要求贸易,也同样被拒绝了……阁下可以向贵总督回复,不要让他受一些人的欺骗,认为阁下可以做到定居澎湖,这是不可能的。”总之,福建当局对荷兰人所提通商之事完全拒绝,同时也拒绝了荷兰人定居澎湖的要求,并要他们在皇帝获悉和派兵攻打之前离开。

收到该回信后,10月2日荷兰人召开了评议会,决定用武力达成目的。在动武之前,荷兰人再向王梦熊、黄合兴探寻开展贸易之事。王梦熊力劝荷兰人离开澎湖,可惜他面对的已不是20年前的韦麻郎了。

“彼时赖良将(沈有容)讲慑,犹能以三寸舌立功”,而此时雷约兹却有十余艘战舰、千余士兵。雷约兹认为中国人无非想使诈,于是用“若要让我们离开澎湖,必须先得到巴达维亚总督的命令,否则无法放弃此岛”为理由来拒绝,并以发动战争进行威胁。王梦熊对此相当焦急,但也无法保证贸易,只好于当晚离开。荷兰人于是准备依巴达维亚总督库恩的指示,立刻对中国动武,并尽力掳掠中国人。

10月18日,雷约兹派遣威廉·庞德古(Willem Bontekoe)率领格“罗宁根”号(Groeningen)等8艘船,前往漳州展示武力。舰队出发后不久就遭遇了风暴,3艘脱队,其余5艘到达漳州南部的虎头山附近,他们见到港湾内停泊了80余艘帆船,其中26艘是战船。荷兰人全部将之烧毁,缴获60门炮和许多武器,这就是商周祚所说的“突驾五舟犯我六敖……把总刘英用计沈(沉)其一艇,俘斩十余名,贼遂不敢复窥铜山,放舟外洋”,“铜山一创,即生俘而论那等一十六名”。这种官样文章掩饰了福建当局遭遇突袭的窘态。对照荷兰人的记载,其实是11月8日,小船“恩格尔森”号(Engelsen Beer)被暴风吹走。包含船长詹尼森(Jan Janisan)在内的14名荷兰人与2名日本人,被抓去福州。后詹尼森死于狱中。

威廉·庞德古像

荷兰人想用武力达到其通商的目的,于是接二连三地对中国沿海发动袭击。他们焚烧马尼拉商人黄合兴的房屋、船只,并进入村庄大肆杀戮、抢掠,威廉·庞德古在他的回忆录《难忘的东印度旅行记》里写道:“(我)带领70名火枪手进击这些村庄,居民都跑到一个碉堡里,我们也追到那里去。他们冲出来两次,那种可怕的哭声和喊声,真像世界末日来临。他们拼命想冲出来,但被我们挡住了。我们用刀砍他们的头,在我们用火枪射倒一些人以后,他们又退回去,急忙逃跑……我们把两只大帆船以及两个村庄都放火烧掉。黄昏时,我们又回到船上,并且带来了很多的猪、羊、鸡,还有家具和各种各样的东西。那天晚上,我们杀了牲畜,经过这一场辛苦的战斗以后,我们准备在第二天快快活活地欢宴一番。”荷兰人尽管烧杀劫掠,但无力在陆地上建立据点。这种军事入侵也激起了福建当局强烈的反抗,比如荷兰人曾提到12月12日攻打鼓浪屿北岸,遇到顽强的抵抗。因此,在12月14日,荷兰人改为攻打鼓浪屿南边。也许这就是商周祚所说的“我兵内外夹攻,夷惊扰而逃……颇被官兵杀伤”。

当时,荷兰大船运转没有中国船灵活,“然以舟大难转,或遇浅沙,即不能动”,一旦停泊在港口就易于受到中国火船的火攻。“格罗宁根”号就因被火船围攻而一度陷入困境,庞德古记载:“那是多么可怕的一幕呀!那火船的火势十分猛烈,就像船上载满了硫黄,要来夺去我们的生命似的。我把舵转来转去,让船绕着锚旋转。这是除了上帝的保佑以外,使火船没有撞上来的唯一原因。”

再加上多人生病,又有狂风,荷兰人的侵略行动并不是很顺利。

荷兰人的袭击引起了明廷的注意,此时朝廷已获知 “红毛番筑城澎湖”之事,于是下令新任徐州总兵张嘉策留在福建,以都督佥事新衔,管南路副总兵事,以协剿红夷。

12月19日,荷兰人得到消息说,厦门方面准备了300艘火船、120艘战船积极备战。不过此时,福建当局大概也体会到荷兰船“高大如山,板厚三尺,不畏风涛。巨铳长丈余,一发可二十里,当者糜碎。海上舟师逢之,皆辟易,莫敢与斗”的威力,便派人送信来,表示可以讨论贸易问题。荷兰人于是决定再派梅尔德特前往厦门商谈,这就是商周祚所提及的“于是遣人请罪,仍复求市”。

12月28日,福建当局派官员洪玉宇随梅尔德特来到澎湖,带着商周祚的信函。信函主要提到,如果要获得友谊和贸易,荷兰人必须离开澎湖,到中国司法管辖地以外,如此将会承诺发给执照,让一些商船去跟荷兰人贸易。荷兰人因为行动不是很顺利,加上他们认为福建当局已经有所反应,于是决议休兵。同时,雷约兹决定去大陆与福建巡抚谈判。

1623年1月10日,舰队司令雷约兹亲自渡海到厦门,先与张嘉策等人交涉。张嘉策问荷兰人来此的企图,雷约兹以要求自由通商回应。张嘉策说,如果愿意将船开到中国司法管辖区之外的地方,中国人会很高兴地在那里与他们通商,并进一步向荷兰人索要青铜炮10门,条件是他会写信给皇帝,寻求对释放俘虏和开放贸易等对荷兰人有利的事。最后讨价还价的结果是,荷兰人赠青铜炮2门、铁炮2门、火枪6支给张嘉策。但雷约兹表示从澎湖撤退,要巴达维亚总督的命令,自己无权决定,不过承诺在休战期间,只要中国船没有敌意,就不会伤害它们。

战斗中的荷兰战船

然而在谈判期间,庞德古仍不断攻击福建沿岸,并进行焚烧掳掠的勾当,甚至当一艘中国帆船上的14名中国人告诉他们,“雷约兹统帅已经和漳州人订了协定”之后,他们仍照常把那艘帆船抢夺过来。

雷约兹在2月6日抵达省会福州,2月11日在城内与巡抚商周祚会谈,达成以下意向:

一、中国愿意与荷兰人在中国领土以外另觅适当场所进行贸易,荷兰人应毁城离开澎湖,但准许荷兰人留2艘船在澎湖等待巴达维亚的消息。

二、中国将派遣洪玉宇协调食物供应问题,并派遣向导协助荷兰人探勘适当场所。

三、中国将派遣2艘船到巴达维亚与荷兰总督订立条约。

四、若荷兰人离开澎湖另觅场所,将不准戎克船(中式帆船)前往马尼拉及其他与荷兰人敌对的地方贸易。此条是马来语翻译人员对雷约兹说的,应并非商周祚的原话,因为明朝自隆庆元年(1567)开放月港出洋贸易后,马尼拉便成为大量白银进口的地方。虽然在万历三十一年(1603)在马尼拉发生“屠华事件”后,明帝国曾中断与马尼拉的贸易,但明帝国最后仍选择恢复与马尼拉的贸易。

五、如果荷兰人仍留在澎湖,将不准许任何商船前去贸易。

从以上荷兰人记载的意向来看,商周祚并没指明“适当场所”就是台湾,但荷兰人却认为是台湾。雷约兹回到澎湖后,于3月25日下令商务员回希德(Adam Verhult),率领2艘船航渡大员,与来航的中国商船试行贸易。是年10月,荷兰人开始在当地建筑防御性工事。

商周祚于天启三年正月二十四日(1623年2月23日)向明廷报告:“盖虽无内地互市之例,而闽商给引贩咬留吧(巴达维亚)者,原未尝不与该夷交易。今计止遵旧例,给发前引原贩彼地旧商,仍往咬留吧市贩,不许在我内地另开互市之名,谕令速离澎湖,扬帆归国。如彼必以候信为辞,亦须退出海外别港以候。”商周祚的奏疏内容与荷兰人所说的意向不尽相同,他主张继续维持与巴达维亚的贸易,认为这样荷兰人应该会知足,但荷兰人必须立即离开澎湖回国,若因等候风信,也需寻找不是中国汛守的港湾靠泊。而且商周祚没有提到让2艘荷兰船暂泊澎湖之事,可能是其认为荷兰人已经毁城离去。此时,他的三年任期已满。天启三年二月八日(3月8日),明廷下诏,商周祚“调南京别衙门用”,升太仆寺卿南居益为福建巡抚。

事实上,荷兰人并没有拆城离开澎湖的打算,雷约兹也根本无权决定撤离澎湖。他东来时,库恩给他的训令清楚地提到不许他离开。他之所以向商周祚表示要撤离澎湖,应该是张嘉策等官员及翻译洪玉宇授意的结果。商周祚在会见雷约兹以前,先由其手下接见,以确定他们的意图,这正好给了官员与荷兰人勾结的机会;他们甚至建议荷兰人先做出拆城的样子拆毁小部分,待商周祚派人检查后再修复。洪玉宇在4月17日离开澎湖回漳州时,向巡抚报告荷兰人的状况,提到荷兰人已毁城离去。

于是,等待交接的商周祚在天启三年四月三日(5月5日)以“红夷遵谕拆城徙舟”向明廷报告,以为已经把荷兰人驱走,事实不过是他被下属蒙骗而已。

总之,荷兰人不但没有拆城离开,庞德古的战舰甚至还在福建沿岸从事海盗活动。

1623年5月,他们把俘虏的中国人带到澎湖当苦工,庞德古称:“我们把这些中国人,以及从别条船上带来的中国人,都带到澎湖群岛去。把他们两个两个地绑在一起,总数大约有1400人。我们叫他们运土造堡垒,造好以后,把他们运往巴达维亚卖掉。”巴达维亚总督和议会写给阿姆斯特丹总部董事会的《东印度事务报告》中也记载称:“我们在澎湖的人共获1150名中国人,其中有一半因水土不服和劳累过度而死亡。有571人由‘济赖克泽’号(Zirickzee)运往巴达维亚,结果473人遭遇厄运,到达这里时只剩98人。另有65人又饮水中毒而丧生,这一批人最终只有33人免于死亡。”也就是说,这些被掳中国人的存活率不到3%!

洪玉宇虽然多次建议释放一些中国俘虏,以表示对中国通商的诚意,但均遭雷约兹拒绝。商周祚在同年的六月二十六日才醒悟过来,他上奏指责荷兰人“所约拆城徙舟及不许动内地一草一木者,今皆背之”,并提出了“速修战守之具”,与广东水师联合用兵驱逐的想法。

卖给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奴隶

明熹宗朱由校批示:“着巡抚官督率将吏,设法抚谕驱逐,毋致生患。兵饷等事,听便宜行。”

可见,明廷对荷兰人仍盘踞澎湖不去已感到不耐,下决心要以武力驱逐。

8月,荷兰人从一些到大员的冒险者口中得知,一位新的长官已到达福州。新任巡抚南居益到任后,发现情况非常严重,他后来写道:“其时红夷作乱,占据澎湖,筑城营垒……乘汛出没,虏掠商艘,焚毁民庐,杀人如麻,与国为敌……法纪既已荡然,封疆几为沦没。”此时,张嘉策曾授意漳南道副使程再伊收受荷兰人三万金,“许澎湖互市”的事件暴露,御史游凤翔弹劾他“必欲迁延以成互市”。南居益也劾张嘉策“蓄缩不堪,所当革任”,并查饬澎湖、中左、浯屿、铜山等失职将领,启用俞大猷的儿子俞咨皋,代替张嘉策为南路副总兵。早前任命的镇守总兵谢弘仪(又名谢隆仪)此时亦已到任。

8月13日,澎湖评议会乃决定由雷约兹率4只船前往漳州湾一探究竟,并送回七八十名生病的中国人,以谋求得到中国的善意回应。

8月23日,荷兰人抵达漳州湾。他们的掳掠行为已引起沿海百姓的普遍反感。《东印度事务报告》称:“整个海岸聚集着黑压压的人群,一直延伸到陆地很远的地方,多数人手持标枪、长矛和其他武器,看上去中国人想寻机报复。”荷兰人只得一面加强戒备,以防火船攻击,一面派人去厦门向谢弘仪送信表明来意。

8月间,双方不断有书信往来,谢弘仪表明中荷双方都受到洪玉宇的欺骗而产生误会,中国要求荷兰人离开澎湖,并答应允许中国船到巴达维亚贸易,但并没有承诺派船到大员贸易以及停止跟马尼拉的贸易。雷约兹则认为中国人毁约,扬言要继续捕捉前往马尼拉的商人和船只。由此可见,早前雷约兹与商周祚达成的意向其实是极具争议的,是在洪玉宇和张嘉策等人的欺瞒下达成的。

8月28日,雷约兹派高级商务员法兰士(Christiaen Francx)与梅尔德特去面见谢弘仪。谢弘仪再次强调,荷兰人必需撤出澎湖,率领所有船只离开,并释放全部被扣押的中国人后,才能商谈自由贸易。他还强硬地表示:“小国寡民之于天朝,犹如子之事父。你们国家弱小,而我们国家强大,你们人少而我们人多,我们是你们的长辈,你们是我们的后生,因此最好不要来骚扰我们。你们凭千余人,与强大无比的中国作对,何等自不量力。”谢弘仪给雷约兹写了一封很强硬的信,信的最后,他直截了当地给出了两个选择:要友谊,还是要战争?

谈判持续至9月初,谢弘仪在最后一封信中向荷兰人强调:“若你们善意地要求贸易,善待我以商业营生的臣民,阁下将会在巴达维亚得到足够的货物,我们的人仅带货物去营利……阁下提到的大员,对我们来说确实更近、更适合与你们贸易,但我们认为,我们带货到巴达维亚对你们来说更方便。商贾会带来阁下所需之物,比你们到远方的大员来更方便。”

谢弘仪婉转地表示,不可能在大员与荷兰人贸易,贸易必须在巴达维亚进行。荷兰人对此的总结是“双方虽互通书信,但观点依旧截然相反”,认为中国人所讲的多是空话,怕荷兰人打破他们的垄断市场,不仅不理会与前任巡抚的承诺与协议,而且连大员也不予他们驻扎贸易。雷约兹对此不满,在9月13日的会议中决定对中国动武。

此时,福建巡抚南居益也认为已经到了“羁縻之术已穷,天讨之诛必加”的地步,他只是担心兵额、器械及军饷不足的问题。兵部在九月五日(9月29日)亦以明熹宗旨意回复南居益:“一切安攘事务,俱听便宜行事,库银准照前旨动支。”也就是说,明廷正式授权福建动武驱逐荷兰人。于是南居益下令海禁,不准荷兰船到中国沿海,亦不准任何船前往澎湖,形势变得颇为紧张。

澎湖的荷兰评议会决议,由法兰士率“格罗宁根”号等5艘船其中一艘因为某种原因没开航。前往漳州河进行攻击,目的是“不让任何中国帆船开往马尼拉,或其他掌握在我们敌人手中的地方”。

法兰士于10月25日出发,10月28日到达漳州湾宝塔岛,当地百姓见到荷兰船来都逃光了,只剩下一名老头。而在对阵之前,法兰士考虑到兵力不足,便升起白旗,希望与中国和平谈判。但福建当局对此没有反应,法兰士只好严诫各船提高警惕,防备火船攻击。他又在10月30日给谢弘仪写了一封措辞很客气的信,交给那名当地老头送去,要求和平通商。

11月1日,一个名叫池贵威廉·庞德古的《难忘的东印度旅行记》将此人音译为施泉。的中国商人乘一艘舢板船来见法兰士。他曾前往巴达维亚贸易,而且受过荷兰人的好处。池贵带来了新的消息:约有300名中国商人共同商定,呈请福州巡抚准许和荷兰人贸易。据他说,自从战争以来,他们损失了货物,如果战争继续下去,他们担心破产,因此决定要求福州巡抚同意和荷兰人议和通商。

舢板船模型

福建商人的态度对巡抚南居益造成了很大压力,池贵似乎是来争取荷兰人的善意回应的,之后他继续对巡抚展开游说工作,还向荷兰人推荐了一位山中隐士洪灿仔。这是一名辞职的官员,池贵说他“常常为贫民的事去和大官讲理,因此无论穷人或大人都非常尊敬他”,于是荷兰人就利用他们作为与谢弘仪谈判的传话人。

11月3日,池贵带了隐士洪灿仔和另一位中国人来到荷兰船上。荷兰人把一封与前面内容相同的信请隐士转交给谢弘仪。两三天后,谢弘仪回信,指出荷兰人若有诚意,便应放回所有中国俘虏并离开澎湖,但荷兰人认为这两个条件一个都不能答应。之后又经过一轮磋商,谢弘仪提议荷兰人派一名船长到厦门商谈。13日,荷兰人决定由法兰士率领“麦登”号(Muyden)与“伊拉斯莫斯”号(Eramus)去厦门。15日,荷兰人抵达厦门,由于双方信任不足,谈判在荷船上进行。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中国人将比照荷兰人的资金运到大员足够的货物,特别是丝货。该北风季将由荷船护航,(中国)派出4-5条满载的帆船,和一名能干的官员(到巴达维亚)与尊贵的总督阁下商谈。但条件是司令官雷约兹在此期间写信告知准备撤离澎湖。整个约定有效期间,中国停派船只航往马尼拉、柬埔寨、暹罗、北大年、占碑、丁机宜等地,违令者将受处罚。如果荷兰人对他们发起攻击,后果由他们自己负责。

协议达成后,明方3位官员郑重邀请法兰士和“麦登”号与“伊拉斯莫斯”号的高级商务员登陆,与谢弘仪当面签署中荷文条约。荷兰人经过商议后,决定由法兰士率领“麦登”号船长克勒(Doede Florisz Graegh)和“伊拉斯莫斯”号的商务长豪丹(Willem Van Houdaen)上岸执行这项任务,陪同上岸的约有30人,其中还有“伊拉斯莫斯”号的船长雷斯(Jan Pietessz Reus)。他们下船后,受到了隆重的迎接,人们为其各撑一把阳伞,由中国官员陪同前往谢弘仪的府衙。同时,船员们在海滩受到了丰盛的款待,官员们亲自执壶招待,致使他们酩酊大醉,官员们还表示希望雷斯船长也能和法兰士司令一起到府衙去。雷斯正准备同往时,发现一名中国官员以取酒食为名,实则可能是去搬兵,就命令船员们返回大船。晚上,中国人将置毒酒食送上“伊拉斯莫斯”号,船员们就餐后吐泻不止。“麦登”号舵手克拉兹(Moses Claesz)按先前约定带船员乘小艇去接3位谈判代表,但一上岸便被逮捕。破晓前4个小时,2艘荷兰船受到王梦熊率领的50艘火船的突袭,“伊拉斯莫斯”号推开2艘火船突出重围,而“麦登”号则起火爆炸。

火船图

其实当荷兰舰队封锁漳州河口时,便意味着战争一触即发。虽然南居益在商户的压力下,再次要求荷兰人离开澎湖及释放被俘的商民,但在这一要求被拒绝后,他决定用计谋对付荷兰人,因为荷兰坚船利炮不是明军水师可轻易对付的。叶向高后来对此记载:“(南居益)与大帅(谢弘仪)计,钩致夷舟二,焚其一,其一亦半毁,生擒高文律,俘斩六十余。”高文律即法兰士,后在北京西市被斩首示众,并传首各边。

法兰士被捕后,雷约兹在大员听到消息,决定“对不守信义之中国人开战,尽量阻止其航渡马尼拉,又为了破坏各地中国船,决定袭击中国沿岸港湾及河川,俘虏多数华人”。

然而荷兰人兵力不足,到1624年1月20日才派出“伊拉斯莫斯”号等3艘船,共199人前往漳州以北,顺风沿海偷袭。因兵力不够,加上福建方面早有防备,荷兰人收效不如期望,但仍然捕获220人。

此等做法使南居益更为反感,他开始“选将练兵,倍加提防,俟兵力稍克,相机进剿”。驱逐荷兰人退出澎湖的军事行动即将展开。

明帝国准备进攻澎湖的消息纷至沓来,使雷约兹颇为紧张。他一方面要求巴达维亚增加支援,另一方面继续在大员筑城,并且完善其防备。他在给巴达维亚新总督卡彭蒂尔(Pieter de Carpentier)的信中说:“我方如不在澎湖岛筑造城砦,则无疑早得在台湾开始贸易,而今则希望甚微。”并提到2月8日“在最北方岛屿的外角,发现一支由四五十艘戎克船编成的舰队,不知其目的为何?”

同时,经常出没中国沿海骚扰并掳掠人口的船长庞德古因合约届满而无意留任。他也许已感到战争的恐怖,于2月21日离开澎湖返航巴达维亚。雷约兹此刻应该也感到了澎湖战云密布的情形,但他看不到巴达维亚有增强作战的准备,于是在任期将满时,也提出离职。

天启四年正月二日(1624年2月20日),福建巡抚南居益渡海至金门,亲自督师收复澎湖。他以副总兵俞咨皋为主将、水标游击将军刘应宠(一作刘应龙)为副将,与裨将王梦熊等统率5000精锐水师向澎湖进发。

卡彭蒂尔像

明水师由澎湖北端吉贝屿突入澎湖镇海港,“用竹囤实土为城”,也就是把土填到竹子做的篓筐中,叠起来充当防卫工事,可依战况前后移动。这个战术,38年后国姓爷郑成功从七鲲身攻打热兰遮城(Zeelandia)时,曾再度出现。

荷兰人不敌,只得退守风柜仔。当月,南居益派出第二批接应水师,由加衔都司顾思忠等率领,到澎湖镇海会齐。明军连日进攻,而荷兰人仍然坚守不退。南居益考虑到水师战久疲惫、军饷匮乏,于四月派出第三批接应水师,由海道孙国祯督率水标游击将军刘应宠、澎湖把总洪应元和洪应斗驾驶战船,于五月二十八日(7月12日)航行到澎湖天妃宫(娘妈宫)前,侦察荷兰人守卫的城堡风柜仔的地势。

风柜仔三面临海,只有莳上屿一线可通,荷兰人掘断深沟,列舟而守。孙国祯与诸将计议,“夷城在内,舟环其外,不攻舟,城不可破,遂分道并进,据其要害”。

六月十五日(7月29日),明军舰队誓师,准备发动进攻。南居益下令运送火药、火器接应,守备王梦熊等直趋中墩扎营,占据要冲,断绝荷兰人的汲水之道,防止其登岸,并炮击其炮台、舰船;又令把总洪应元等率接应兵船,停泊在镇海营前面的海面,攻击荷兰舰队,等候风来,水陆并进。

当天,荷兰人担心被拘禁的中国海商会里应外合,于是把掳走的三百余名海商全部放还,但仍未有拆城离去的打算,而是等待巴达维亚的最新指示。

此前,雷约兹的辞职申请已在5月被总督批准,此时他既不希望与明军拼个鱼死网破,也不便做出撤离澎湖的决定,只是拖延时间,等候接替他的新司令官宋克(Martinus Sonck)到来。

宋克6月从巴达维亚出发,总督卡彭蒂尔特别向他强调到中国的目的:至少要在中国开放贸易一年以后,确定贸易顺利,才可以撤离澎湖。卡彭蒂尔估计荷兰人的兵力不足以与中国开战,而且也得知荷兰的支援船队要到1625年4月才到,但是他仍然要宋克用拖延政策,拖到1625年看是否有补充的军力来到。

8月3日,宋克抵达澎湖,却发现战争已迫在眉睫。《巴达维亚城日记》记载:“白沙岛驻有中国军约4000人与兵船150艘,以后兵数逐渐增加。至是月(8月)中旬,增至1万,进出澎湖岛。虽将台窝湾(安平)之砦破坏,调回其守备兵,然白人不过850人,其中少年兵有111人,病人亦属不少,到底难以对抗。”

宋克向巴达维亚报告说:“中国人不但拥有1万人,包括战船、击沉船、火船等合计戎克船200艘,而且中国对我方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戎克船、兵士等大量准备,盖战争系奉中国国王之特命所行。福建、广东各省,奉旨从澎湖岛将我方驱逐,如不遵行,必受严罚。”又说:“因彼等可用武力收复,故我方决心忍受耻辱、损失及侮蔑,退而让步。盖以公司全力亦不能充分对抗中国兵力,而且断定我方如果在澎湖与中国人抗争,必不能开始贸易。”

怒涛中的荷兰船

可见在形势比人强的情况下,宋克决定与明军谈判,希望争取更有利的撤离条件。他还以十分后悔的语气说:“我们在中国沿海的行为使中国人更加反对我们,视我们与谋杀犯、暴君和海盗无异。我们对待中国人确实是凶狠和残酷的,而且依我看来,凭这些行为是绝不可能达到同中国通商的目的。”可见,宋克已下决心撤离澎湖,不再与中国抗争。因为找不到人在中间传话,8月7日他决定写信请在大员的海商李旦做中间人。

这期间,宋克也派人到中国守将处探听消息。南居益写道:“七月初二(8月15日),夷计无复之,令夷目同通事赴镇海营面见,求开一路。孙海道同刘游击严责夷目回,催速还信地,迟则攻剿无遗。”宋克在报告里也记载:“总爷(俞咨皋)只回答说,他只接到叫我们毁城离去的命令。中国人对我们相当痛恨与轻辱,不愿意和我们谈些什么。不过,又好像愿意透过中立的第三者跟我们交涉。”俞咨皋还以强硬的语气警告荷兰人:“非确实约定先行破坏城砦而退出澎湖岛,不必再来,如无意承诺此事,可回城致力防御。”宋克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李旦的身上:“为此目的,我们只有那个中国人甲必丹(李旦)可以使唤,而且他前已在我们和中国人之间被我们使唤过。”

第二天(8月16日),明军兵分三路齐进,摆出发动总攻的姿态。宋克认识到:“中国人真正地大动干戈了。我们兵力薄弱,无力抵御中国人的进攻,而且我们的饮用水源将被中国人截断,我们停泊在湾内的舰队将受到中国火船的极大威胁。即使我们能抵御一段时间,最终仍将因寡不敌众,在激战中败北,而不得不撤出澎湖。中国的法律不容许外族人占据中国行政管辖内的地区。与其等到最后不能与中国人达成适当的协议,不如撤离澎湖,签订条约,公司也可避免一场激战。”

8月18日,澎湖评议会在考虑了中荷军事力量、人员补给、贸易成果等诸方面的得失之后,决定放弃澎湖到大员去。他们给巴达维亚的信中提到了四点考虑:

首先,在兵力上,无论是开战或是防守,形势均不利于公司。

其次,不放弃澎湖是无法在大员及其他不属于中国领地之处得到贸易的主因,放弃澎湖将可得到贸易。

再次,补给方面,澎湖是属于中国的无人岛,保有此岛花费很大,而大员土地肥沃,有新鲜的水可供给,且可阻止日本人与中国人的贸易。

最后,将来如果中国人不守信用,可以很快用兵力攻占回来。

荷兰人遂决议退出澎湖。不过退出澎湖以前,他们要求得到巡抚的承诺,并派李旦前往询问。

8月22日,李旦带着宋克的信函前往厦门会见总兵谢弘仪,希望中国派一名代表前往澎湖进行谈判。谢弘仪回信指责荷兰人别有居心:“想年复一年地拖下去,而不愿找机会拆城离开澎湖。”并申明:“目前在澎湖的总兵拥有我们的全部授权,阁下与他定的条约我们将会完全认可。”李旦确认了澎湖主将的谈判权后即日赶回,并展开与俞咨皋的谈判,表明荷兰人愿意撤离澎湖。

荷兰士兵

8月23日,俞咨皋写信给宋克,保证荷兰人退出澎湖岛后能与中国人贸易:“如同我等相信阁下的好意。若阁下拆城,海军力量也离开澎湖……我们将予阁下贸易之路,不再提到以前的战争与敌对。同时,阁下的海军不得侵犯我国沿海,伤害内地。”但荷兰人希望通过更严肃的交涉与中国签订正式的贸易协定。

翌日,荷兰人派德·韦特(De With)等人为正式代表去签署文书。俞咨皋对此相当不高兴,认为他已经在信件中承认贸易,若不能放心,则请荷兰人继续退守船舶。他强调“(荷兰人)将城堡破坏,退出澎湖岛时,当会请福州军门批准开始贸易”,并警告“现在中国已大加准备,最近可至澎湖岛,倘如再为迁延,则于荷兰人将有危险”。荷兰人对俞咨皋的警告已不能轻视,因为明军已“直逼夷城”。所以,宋克在报告中无奈地表示:“我国人已不能再有奢求,且不可能冀得更佳之协定,故即以总爷及都督之假定约言为满足。”

至此,荷兰人在1624年8月26日,破坏澎湖一切设备后,退往大员。

荷兰人开始拆城的日期与南居益所记吻合,“夷果于十三日(8月26日)拆城,运米下船,止东门大楼三层为旧高文律所居,尚留恋不忍。乃督王梦熊等直抵风柜,尽行拆毁。夷船十三只俱向东番遁去。”荷兰人拆城及运米下船等迁居准备或持续数天,“于9月初旬,开始迁移,在台窝湾,即北线尾岛开设商馆,而在鲲身之旧砦址筑城”。

到9月10日,荷兰人尽毁城楼。9月12日,俞咨皋和李旦前往福州向南居益报告事件经过。南居益后来写道:“寄泊东番瑶波碧浪之中,暂假游魂出没,不足问也。”

至此,荷兰人离开占领了两年的澎湖,这次撤退是其1602年设立东印度公司以来遭遇的最大的挫折。

澎湖之役中荷兰人进攻、掠夺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