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礼俗史话(典藏版)
- 王炜民
- 4067字
- 2021-11-26 11:16:10
二、礼俗的形成
礼仪习俗萌芽于原始社会,但是只有进入阶级社会,出现了国家之后,统治者才对各种仪式和人际交往的行为方式做出更为完善且较为细致的规范,形成通常意义的礼仪。这是因为礼对于国家的治乱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礼记·礼运》所载孔子的一段话所说的: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殽(xiáo)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婚)、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
孔子在这里强调了“礼”的重要性,认为礼得之于天,效法于地,配合鬼神,贯彻到丧葬、祭祀、射箭、驾御、加冠、结婚、朝会、交聘等各种社会活动中。只有遵循礼,才能治人,才能治理好天下国家。荀子则更明确地说:“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荀子·强国》)礼既然对国家治乱有如此重要的作用,统治者当然会尽力确立礼制,完善礼仪,使之成为维护等级秩序的得力工具。
中国礼仪习俗在先秦时期即已形成。夏商周三代各有礼仪,且相因革而成。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
夏礼是怎样的,由于缺乏足够的文献记载,后人已难知其详。据柳诒徵研究,从《诗经》《礼记》等典籍中,我们大致可以知道夏礼的一些状况。比如:那时已有学校,入学以春仲吉日,行礼则舞干戚;乡人于十月跻公堂,行饮酒之礼;礼器有山罍、鸡彝、龙勺、龙簨(zhuàn)等;宗庙器具往往雕刻成鸡、龙等形;喜欢用黑色,等等[1]。关于夏礼的精神实质,孔子有一段总结性的评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礼记·表记》)这是孔子将夏商周三代之礼加以比较后得出的看法,当有一定的事实根据。一般认为,夏礼较简朴,但忠孝之道已基本形成,商礼和周礼都是在夏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殷商之礼可供研究的材料也不多,主要是殷人占卜后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甲骨文,又称殷墟卜辞,这是考古学为我们提供的重要实证。我们从卜辞中知道,殷人崇拜的最高权威是“上帝”。卜辞中大量出现的“宾日”“出,入日”“又于出日”等记载,可以说明当时有迎日出、送日入的仪式。此外,我们由此知道殷人祭祖有五种方式:乡、翌、祭、尝、,五种祭礼依次进行,周而复始,十分忙碌。殷人诚惶诚恐地奉祀各种神鬼,所谓天神、地祇、人鬼,全都在殷人的顶礼膜拜之中。[2]
历史发展到周代,文献资料已渐趋丰富,特别是后来又出现了专门记载周礼的礼书,也就是《周礼》《仪礼》《礼记》,世称“三礼”。“三礼”所记是不是周礼原貌,后人多有怀疑,不过一般认为,这些礼书所述,与周礼还是十分接近的。顾颉刚即认为,《周礼》一书,说是周公所作固然证据不足,不过也并非汉代刘歆所伪造。应该承认,《周礼》不成于一人,不作于一时,还是保存了一部分古代的真制度,值得我们重视[3]。再从历史发展的规律来看,夏商周三代之礼,先后继承发展,到了周代,势必要比夏商更成熟、更完备,这也是必然的规律。所以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尹氏注则说:“三代之礼,至周大备,夫子美其文而从之。”
据《周礼》记载,周代专门设置了管理礼制的官职大宗伯和小宗伯。在宗伯之下,有肆师、郁人、鬯(chànɡ)人、鸡人、司尊彝、司几筵、天府、典瑞、典命、司服、典祀、守祧(tiāo)、世妇、内宗、外宗等官员掌管祭祀,有冢人、墓大夫、职丧等官员掌管丧葬,有大司乐、乐师、大胥、小胥、大师、小师、典同、磬师、钟师、笙师、司干等官员掌管乐舞,有巾车、车仆、司常等官员管理车舆旗帜,还有大卜、大祝、司巫、大史等官员带领着各自的下属各司其职,组成了人数众多的礼仪机构。
由于统治者对礼制高度重视,又有专职官员管理礼仪,周代的礼仪已颇为系统完备,按《礼记》所说仅大礼即达300种,而小礼竟多至3000种。众多的礼节虽然十分繁缛,但大体分为五类,即《周礼》所说的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五礼”。
吉礼,就是祭祀之礼。古人认为,天地、宗庙、神祇关系到国运之兴盛、宗族之延续,故排列在五礼之首。吉礼一般按祭祀规模分为大祀、中祀、小祀三类。大祀,包括祭天、地、宗庙、五帝,及追尊之帝、后等,是古代举行的祭祀活动中最隆重的礼仪,如无特殊情况,帝王都要亲自参与祭祀。中祀,是祭社、稷、日、月、星辰、岳、镇、海、渎、帝社、先蚕(教民育蚕之神)、七祀[4]、文宣、武成王、古帝王等,一般由帝王派遣高官致祭。小祀,祭司中、司命、司人、司禄、风伯、雨师、灵星、山林、川泽、司寒、马祖、先牧、马步、州县之社稷等,由帝王派官员主祭。地方上的祭祀活动亦属小祀。
凶礼,即丧葬灾变之礼。它一般可分为五类:丧礼,是哀悼死者的礼仪;荒礼,指当某一地区发生饥馑疫疠(lì)时,天子与群臣通过减膳、撤乐等礼仪表示同情;吊礼,指当诸侯国或盟友发生水旱风火灾害时,天子与群臣派遣使者表示慰问;(ɡuì)礼,指盟友被敌国侵犯,国土残破,盟主应会合诸盟国筹集财物,补偿其损失;恤礼,是某国遭受外侮或内乱时,邻国应当给予支持和援助。
军礼,是与军事有密切关系的礼仪制度。它亦可分为五类:大师礼,指天子或诸侯的征伐活动,包括宗庙谋议、命将出师、载主远征、凯旋献俘等;大田礼,指天子与诸侯的定期狩猎活动,实质是训练士卒的军事演习;大均礼,指天子在畿(jī)内、诸侯在封国内检校户口,征收赋税;大役礼,指由国家发起的各种营建工程;大封礼,指勘定各种封地之间的疆界。
宾礼,主要是指周天子与诸侯之间所应遵循的礼仪,内容分为朝、宗、觐、遇、会、同、问、视八类。前四类是不同季节诸侯朝见天子时的有关礼仪,春天朝见的礼仪称为“朝”,夏天朝见叫作“宗”,秋天朝见叫作“觐”,冬天朝见叫作“遇”。会礼,指天子发现某诸侯国不驯服时,会合其他诸侯国兴师问罪,因其没有确定日期,又名“时见”。如果天子12年没有出巡,四方诸侯就要同来朝会,称为同礼。问礼,指诸侯不定期派遣大夫作为使臣朝见天子,请安行礼。视礼,指诸侯每隔三年派遣卿一级官员作为使臣朝见天子。此外,各诸侯国之间联系交往的聘礼也属于宾礼。
嘉礼,是喜庆欢会活动中的礼仪。它又可分为六类:饮食礼,即各级贵族、庶民的饮酒礼和进食礼;婚冠礼,包括公冠礼、士冠礼及婚娶之礼;宾射礼,即举行射箭活动分宾主、按等级遵循的不同礼仪;飨(xiǎnɡ)燕礼,即筵宴之礼;脤膰(shèn fán)礼,是举行祀典后将祭肉分赐给助祭者的礼仪;贺庆礼,是遇到喜庆之事进行祝贺的礼仪。
上述“五礼”,主要是周代制定的礼仪制度的大致情况,以后各代根据社会状况的变化对具体的礼仪均有所损益修订。但仅从周礼即可看出,早在先秦时期,礼仪制度已经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统治者要确立与巩固自身的权力地位,封建家族要维护自身的血亲关系,还是达官贵人、布衣白丁、贩夫走卒之间的人际交往,以及婚嫁丧葬、迎宾待客、行为举止、言语应对,均有一整套礼仪规则可以遵循。周礼是我国先秦时期最庞大、最严整、最文明的制度和礼仪,对整个封建社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比如:周礼中基本定型的婚姻“六礼”,后来就成为我国传统婚礼的主要模式。可以说,在周代,中国礼仪习俗已基本形成。
礼仪习俗在周代形成制度,只要人们都按照这套礼制各就其位,各安本分,那么贵贱、长幼、贫富即可区分,君臣、父子、兄弟等关系即可确立,社会也不会出现动乱的局面。到了春秋时期,周王室式微,诸侯纷争,社会动荡,周礼受到很大冲击,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因此,希望社会安定的儒生大力倡导礼治,推行礼仪。这时候,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克己复礼”的口号。孔子竭力推崇周礼,公开宣称“吾从周”,要求恢复周礼,用周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不过,孔子所说“克己复礼”并非简单地恢复周礼。大量典籍资料可以证实,孔子不仅主张复礼,而且形成了自己的礼学思想,对传统礼仪又有创造性发展,使之获得顽强的生命力,从而能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经久不衰,对中国的历史文化走向产生了深远影响。孔子的礼学思想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三个特点:其一,孔子以仁释礼,将传统的与宗法制结为一体的礼同仁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道德之礼,并且视之为人性自然流露的结果;其二,孔子强调礼是作为人的普遍的行为准则,将局限于贵族的主要传统行为规范的礼推向了全民各个阶层;其三,孔子认为礼是可以“损益”的,较好地说明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5]
另外,孔子曾经教导他的儿子伯鱼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他认为不学礼的人是难以立足于社会的。孔子十分看重礼,在教授学生时把礼当作一门特设的课程,列入“六艺”之中,并居于首位。孔子是古代杰出的教育家,曾经收过约3000个弟子,后来被尊为至圣先师,在古代社会影响很大。因而,孔子对礼的倡导无疑推动了学礼、讲礼、行礼的风气的形成。
在孔子之后,孟子继承孔子的礼学思想,提出了“仁政”的主张,并用“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等“五伦”概括封建社会的人际关系准则。五伦关系及其准则后来一直是传统礼仪的核心。荀子亦继承了孔子的礼学思想,对礼的起源、本质和作用,都曾有过详细论述。他所主张的礼治思想,对整个封建社会也产生过深刻的影响。如果说周礼的规定主要是针对王室、诸侯和贵族的,那么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则在创建礼学思想、把礼仪推向全体民众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总之,中国礼仪习俗在先秦时期已蔚为大观,形成制度,并影响全社会,为之后礼俗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柳诒徵. 中国文化史[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73-75.
[2]冯天瑜,等. 中华文化史[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323-325.
[3]顾颉刚.“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官》一书的出现[J]. 文史,1979(6).
[4]指门、户、灶、行、中霤(liù)、司命、泰厉等七种鬼神,有的朝代只祭前五种,称五祀。
[5]杨志刚. 中国礼学史发凡[J]. 复旦学报,1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