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用物质(FCS)的安全性评价

中国对于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2013年《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通过,网购食品纳入监管。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安全法》的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了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管理体系,包括一系列的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下面对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