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

9.3.1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利润分配的核算如图9-2所示。

图9-2 利润分配的核算

【例9-15】紫竹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本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00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紫竹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2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00

如企业当年发生亏损,则应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0000

      ——应付现金股利    800000

  贷:盈余公积    200000

    应付股利    800000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0000

        ——应付现金股利    800000

结转后,如果“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如果余额在借方,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本例中,“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贷方,此贷方余额100000元(本年利润100000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支付现金股利800000)即为紫竹公司本年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9.3.2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后者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1)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应通过“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等科目处理。

【例9-16】紫竹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为500000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经股东大会批准,紫竹公司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紫竹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0000

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额=5000000×10%=500000(元)

(2)盈余公积补亏

【例9-17】经股东大会批准,紫竹公司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当年亏损,当年弥补亏损的数额为600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紫竹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    6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600000

(3)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例9-18】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紫竹公司将盈余公积400000元转增股本。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紫竹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    400000

  贷:股本    400000

(4)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例9-19】紫竹公司2×19年12月31日普通股股本为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000000元,盈余公积20000000元。2×19年3月20日,股东大会批准了2×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19年12月31日为登记日,按每股0.2元发放现金股利。紫竹公司共需要分派10000000元现金股利,其中动用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55000元、盈余公积500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紫竹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5000000

  盈余公积    5000000

  贷:应付股利    10000000

(2)支付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本例中,紫竹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属于以未分配利润发放现金股利的部分5000000元应计入“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科目,属于以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的部分5000000元应计入“盈余公积”科目。

本章实操要点

(1)掌握不同出资方式下实收资本的核算方法。

(2)资本公积的核算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核算、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核算等内容。

(3)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4)可供分配的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