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外购动力费用是指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电力、热力等动力所支付的费用。外购动力费用在实际工作中是先用后付的,也就是本月发生的动力费用要到下个月才支付,而企业进行成本计算的会计期间是以月份为基础的,因此,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要求,企业必须在每月月末自行抄录计量仪表上反映耗用动力的数量,以确认各期发生的动力费用。

3.2.1 外购动力费用的归集

外购动力费用应按耗用部门和用途进行归集。

企业为了便于归集各部门不同用途的外购动力费用,可以根据需要在各部门安装计量仪表,届时根据各部门耗用动力的数量,将其乘以外购动力费用的单价,即可确定各账户应归集的金额。

在实际工作中,外购动力费用支出的核算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3.2.2 外购动力费用的核算

1.外购动力费用分配的概述

外购动力有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有的用于照明、取暖等,企业应根据不同用途、发生地点等分配计入产品成本或有关费用。

由于外购动力费用一般不是在每月月末支付,而是在每月下旬的某日支付,这样每月支付的动力费用并不是本月应负担的动力费用。因此,将实际付款先作为暂付款处理,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月末按照本月外购动力的金额和用途归集与分配费用时,再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2.外购动力费用分配的方法

(1)基本生产车间一般耗用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基本生产车间照明、取暖耗用的动力,应根据其耗用的数量和动力费用分配率,计算出应分配的动力费用数额,记入“制造费用”明细账中有关的成本项目。

(2)辅助生产车间耗用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辅助生产车间耗用的动力费用,应根据其耗用的数量和动力费用分配率,计算出应分配的动力费用数额,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中有关的项目中。

(3)管理部门耗用的外购动力费用,应根据其耗用的数量和动力费用分配率,计算出应分配的动力费用数额,记入“管理费用”明细账中有关项目。

生产车间的外购动力费用在各产品之间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3.外购动力费分配的步骤

外购动力费分配可分为两个步骤进行:

(1)外购动力费在各车间、部门之间进行分配。各车间、部门的动力一般都分别装有仪表,外购动力费用在各车间、部门可按照实际耗用量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分配率=待分配的动力费÷∑各车间、部门实际耗用量

某车间应分配动力费=该车间实际耗用量×分配率

(2)基本生产车间分配的动力费在各产品之间分配。车间中的动力一般不按产品分别安装仪表,因而车间动力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一般按产品的生产工时比例、机器工时比例来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该车间内部动力分配率=基本生产车间分配的动力费÷∑该车间内各产品工时

某产品应分配动力费用=某产品工时×该车间内部动力分配率

【例3-7】绿岛公司2×21年1月共耗电度数为15200度,每度电1.2元,共产生电费18240元。月末查明各车间、部门耗电度数为:基本生产车间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耗电14400度,没有分产品安装电表,规定按生产工时分配电费。甲产品生产工时为4000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为2000小时,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耗电800度。该公司设有“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甲、乙产品动力费用如何分配?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见表3-9。

表3-9 外购动力费用(电费)分配表

甲、乙产品动力费分配率=14400÷(4000+2000)=2.4

甲产品应分配动力费=4000×2.4×1.2=11520(元)

乙产品应分配动力费=2000×2.4×1.2=5760(元)

管理部门应分配动力费=800×1.2=960(元)

会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    11520

      —乙产品    5760

  管理费用    960

  贷:应付账款    18240

根据上述业务,编制转账凭证,见表3-10。

表3-10 转账凭证

续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