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惩失信到树诚信:法院执行参与社会治理的宁波实践
-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
- 1385字
- 2021-09-28 15:34:19
(六)智慧执行——为维护诚信的行动插上智慧羽翼
宁波的法院信息化建设始终扎实走在全国前列,有效发挥现代科技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助推作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多个信息化项目首批在宁波试点,进而推向全国。充满信息化“智慧”的执行工作在案件办理、查人找物方面更加精准、高效,让司法工作更加智慧的信息化建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也大大提升了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底气。高速发展的当代信息技术日益挤压着不诚信行为的生存空间,让逃避执行的伎俩无所遁形,为更好地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树立诚信之风提供了“智慧”支持。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主动回应实践需求,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工具重塑、流程重塑和规则重塑”的精神和要求,宁波两级法院精准捕捉“移动微法院”的前景、意义和优势,着力构建“移动诉讼服务”“移动司法协同”“移动办案辅助”“移动监督管理”“移动司法公开”五位一体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2017年10月,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首创“移动微法院”平台;2018年1月,移动微法院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开。随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宁波法院为全国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推动移动微法院建设进入“快车道”,并从技术与需求对接、业务规则制定、安全标准完善等方面协调推进移动微法院建设。以宁波移动微法院为蓝本的移动微法院4.0版,已经在全国推广和应用。
宁波微法院执行模块充分考虑执行干警经常外出办案的工作特点,重点针对执行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节点公开不规范、不及时,以及当事人找法官难等问题进行设计。该平台使用微信小程序,无需下载APP,具有轻便、灵活的特征,极大地方便了法官办案和当事人联系法官,其主要价值体现在信息及时推送和告知、见证执行,以及打通内外网数据,便利法官办案和当事人联系法官等方面。
除了让自身工作更加“智慧”之外,信息化手段还能更好地帮助执行工作借助“外脑”,实现执行联动。其一,宁海法院建立宁海法院执行联动“浙政钉微”应用,实现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共享、县法院和协助单位线上“点对点”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和成效线上反馈,执行联动工作从“线下跑”到“线上跑”。其二,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下称象山法院)利用停车收费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车辆。扣车难是一直困扰执行工作的难点,一方面,中国人均机动车保有量近年来急速增长,机动车已经成为执行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可变现财产形式;另一方面,或通过当事人以及群众举报的方式了解车辆下落,或通过车辆布控系统,以公安机关之力协助控制车辆,这两种控制车辆的方式,受时空、警力、探头以及卡点分布等因素限制,车辆査控情况往往并不令人满意,致使当事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此,象山法院由专员对接象山县停车收费系统,该系统覆盖城区主干道及主要停车场,并且采用了地磁车辆检测仪、高清视频抓拍等技术,每月向县行政执行局报送控车名单,录入停车收费系统。收费终端实时向法院反馈车辆信息,利用数据互通,让被执行人车辆“无处遁形”,助力解决被执行人车辆扣押难的问题。
法院信息化是人民法院积极拥抱新科技、适应信息化发展而推进的,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大变革,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于执行办案环节,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既将执行权力置于信息化监控之下,确保依法依规办案,又有效提升了法院的执行办案能力,提升了服务干警、服务当事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