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行业自律】

依法成立的盐业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释义

本条是关于盐业行业自律的规定,明确了自律依据、自律主体、自律内容。

一、行业自律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要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自律”。《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伴随盐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允许跨区域经营和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政策的实施,同一地区食盐销售主体逐步增多、产品日益丰富,食盐市场活跃。在食盐市场,须充分发挥有关协会组织的作用,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食盐行业发展质量的必然要求。

二、自律组织

《食盐专营办法》要求“依法成立的盐业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各级盐业协会要发挥好协调沟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的规定,依法成立的盐业行业组织,包括全国性的自律组织(如中国盐业协会)和地方性的自律组织(如山东省盐业协会、广东省盐业协会)。

三、自律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是行业组织依法开展自律的依据。行业自律是行业主体为了维护共同利益、促进共同发展而成立自律组织,订立自律规范、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提升行业发展水平,进行自我管理的活动。行业组织的成立、活动开展,都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如行业自律组织不得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行业组织的章程,一般包括本组织的宗旨任务、成员权利义务、活动规范等,是开展行业自律的重要依据。

四、自律内容

行业组织开展自律,应当促进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守法经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督促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是行业自律的重要内容。诚信经营,是对企业和行业组织提出的更高要求,即要求企业以最大的诚意从事民事活动,督促企业重承诺、守信用。公平竞争,是市场良性运行的基础,也是监管的目标。企业应当遵守市场规则,自觉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