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法律知识学习手册
- 七五普法图书中心
- 727字
- 2021-10-23 03:06:25
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支付工资吗?
案例分析
黄某经亲戚介绍到一家私人企业做业务员,因为是熟人介绍,便简单地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未细看合同内容。到2015年2月,黄某已工作了九个月,但只拿到了四个月的工资,其他的工资公司以各种借口一直拖延。黄某不想再忍耐,打算拿到自己的工资就辞职。没想到负责人很痛快地答应,要求黄某出示劳动合同。合同拿来后,该人称合同上的用人单位并非本公司,因此该合同无效,公司也无需支付黄某工资。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然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尽管合同无效,但在市场经济中,有付出就会有回报,而且付出与回报一定是等价的。因此,本案中对于黄某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依然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该用人单位以一个假冒的公司来跟黄某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而该做法也无法免除用人单位向付出实际劳动的黄某支付报酬的义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深度解析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支付问题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只要劳动者已经实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一般的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对已经履行部分应恢复到合同关系发生之前。但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宜一概处之。对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外,还要对其给予相应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