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汉侯国地理(修订本)
- 马孟龙
- 613字
- 2021-06-02 16:04:33
第四章
文帝十一年侯国地理分布
高帝末年,关东地区逐渐形成一条相对稳定的郡国分界。在这条郡国分界以外,刘邦采取分封制,让诸侯王和列侯行使行政管辖权,此即汉初之封国区域。高帝、惠帝、高后时代,虽然王国、侯国时有废置,但汉廷始终维系着这条郡国分界,从不对界限外的地区实行直接管辖。到了文帝时代,情况有所变化。文帝三年,济北王刘兴居反叛,叛乱平定后,文帝并未封立新王,而是将济北国所属之济北、济南二郡收归中央直辖。文帝六年,淮南王刘长因罪国除,文帝同样未另立新王,而是将九江、衡山、庐江、豫章四郡收归中央。高帝时代所形成的郡国分界被彻底打破,汉中央辖域范围向关东地区大大拓展。
不过,汉廷拓展关东直辖范围的努力并未持续很久,在贾谊等人的建议下,文帝很快放弃了直接管辖济北国、淮南国故地的念头。文帝十二年,刘恒徙城阳王刘喜为淮南王,领有故淮南国四郡。十六年,文帝分封齐王子刘志为济北王,封刘辟光为济南王。至此,济北国、淮南国故地复为诸侯王辖域,关东地区的郡国分界基本恢复到高帝时代的面貌。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到,文帝即位之初对王国政策有所变革,并试图调整关东地区的封国布局。而在文帝变革王国政策的同时,对侯国封置政策是否也会作以调整?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本章,笔者将以文帝十一年(前169年)为断,对该年的侯国地域分布进行分析。从次年开始,汉廷逐渐放弃对诸侯王故地的直接管辖,故以文帝十一年的侯国分布态势来探讨文帝初年的侯国封置政策应当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