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反腐困境 乾隆的“腐败福利”和“反腐工具”
- 中国历史的经验与教训
- 张程
- 11001字
- 2021-05-06 17:25:17
在乾隆手下当贪官污吏,绝对是拿生命当儿戏的高危行为。乾隆皇帝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贪风暴,他在位时期是清朝反腐败力度最大、惩处腐败官员最多的时期。
清王朝在从顺治元年(1644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的二百六十八年中,共查处一、二品官员(中央侍郎以上、地方巡抚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一百零八件。被判刑的一、二品高官共一百五十七人,其中死刑立即执行的六十八人,死缓(斩监候、绞监候)四十七人,受到其他刑事处分的四十二人。而仅仅是贪腐的地方督抚,乾隆就惩治了三十六人,占整个清朝同类高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三。其中即行正法五人,迫令自尽七人,死缓七人,惩贪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就是放在历朝历代中也是罕见的。
但是,乾隆时期又是清朝腐败现象急剧膨胀、官场走入黑暗的时期之一。政坛由清入浊,到乾隆晚期,高层腐败、窝案串案层出不穷,不查不要紧,一查就能牵出一连串的贪官污吏来。钱粮亏空是衡量腐败程度的重要指标,乾隆后期各地普遍出现了严重亏空,大省大亏,小省小亏,钱粮名实相符的州县寥若晨星。其中山东省巨亏二百万两之多,福建亏空二百五十万两以上。随着乾隆在位时间越来越长,反腐行动不断推进,落马高官名单越拉越长,官场腐败却越发严重。乾隆掀起的反腐风暴,以失败而告终。
乾隆晚年承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而防闲不峻者,亦恐不一而足。”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上有皇帝高度重视,下有严刑峻法伺候,达官显贵们依然前赴后继地腐败呢?
乾隆的反腐组合拳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春,乾隆在巡幸江南途中,召见江西巡抚郝硕。乾隆问他江西官员谁贤谁愚,郝硕支支吾吾,让皇帝很不满意。乾隆又问到江西的具体事务,郝硕也不能给出清晰、有条理的回答。事后,乾隆传旨申饬郝硕,让他“进京候旨”,事实上革了他的职。
按说,郝硕都这样了,倒霉运也到头了。但是,乾隆皇帝却在几句问答中敏锐地察觉到郝硕不仅仅是业务不精通、工作有疏忽,很可能还有腐败问题。于是,乾隆下令让两江总督萨载借机去江西密查郝硕。五月,萨载回奏郝硕果然有腐败行径,一是向下属官员勒索钱财,二是收受馈送,涉嫌受贿。郝硕随即被正式革职,并被抄没家产。很快查明,郝硕贪污、受贿八万余两白银,初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乾隆让他自尽。
事情到这一步,可以圆满收尾了。但乾隆又从郝硕的腐败,联想到了整个江西官场。他在江西继续深挖蛀虫。很快,江西布政使冯应榴、按察使吴之甫、饶九道额尔登布等人因为对巡抚郝硕的贪婪劣迹不据实参奏,或者向郝硕行贿,全部革职,发往军台效力。其中有行贿情节的江西各道府州县官员七十一人,还被勒令按照行贿银子的多少和品级的高低缴纳行贿金额数倍的罚款。负责查办此案的两江总督萨载负有领导责任,革职留任,被扣罚养廉银三年。
不经意间的一段对话,牵出了一个腐败大案。有人也许会觉得乾隆有点小题大做,但它体现了乾隆反腐的许多特点:雷厉风行、时刻留意、广泛牵连、惩罚严峻等。
乾隆朝的反腐、惩贪的法律制度是清代最严厉的。[2]乾隆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不能让官吏因为贪污腐败而获利,要让一切腐败者都付出惨重的代价。为此,乾隆规定贪污可以追惩,即便腐败分子死了,也要追究责任,还要其子孙清退赃款。乾隆十二年(1747年),刑部上报宁海县原知县崇伦永亏空库银,但人已病故,奏请限期向其家属追赃。乾隆大笔一挥,决定将已故人犯崇伦永的儿子崇元诵监禁,代父受罪,逼其赔补其父侵贪的公款,并将此作为新条款增入《大清律》。
之前,清朝规定贪官清退赃款,可以减罪。乾隆认为这条规定纵容姑息贪贿犯罪,重新规定贪官即使主动吐出全部赃款,也不能减轻罪责。此外,乾隆还根据督抚贪腐犯罪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新禁令,例如,禁止督抚收受礼品,禁止官员让下属代为采购物资,禁止封疆大吏设立管门家人、收受门包,等等。乾隆希望繁密的法网能够震慑贪腐,达到“天下无侵员并且无贪员矣”的效果。
对于腐败分子,乾隆惩办起来毫不手软。在乾隆朝,罪犯是官宦子弟,不但不能减免惩罚,还要从严从重判决,哪怕他的父兄是在位的达官显贵。比如,甘肃冒赈案发生后,闽浙总督陈辉祖的弟弟陈严祖是甘肃知县,贪污三千七百两银子,两江总督高晋的儿子成德也是甘肃知县,贪污了四千三百两银子。当时,其他涉案的知县,凡是贪污在一千两以上一万两以下的,全部判处了死缓。陈严祖、成德二人初判也是斩监候。如果陈辉祖、高晋出面“运作”一下,他们的弟弟、儿子估计很快就能出狱,说不定还能重获一官半职。但是,乾隆将二人改判为“斩立决”,立即处死了,一点都没给陈辉祖、高晋面子。对犯罪的官宦子弟,乾隆从严从重判决,不单单是为了照顾朝野舆论,也表明了对高官腐败绝不手软姑息的姿态。
乾隆办起案来从不投鼠忌器,也不讲究什么“办案范围”,不避讳矛盾。一个官员出问题了,就处理这个官员;一个班子出问题了,就撤换整个班子。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朝廷查出云贵总督恒文低价向下属强买黄金,少付银两,同时有数万两银子的财产来源不明。进一步的审理查明云南全省有五十六名道、府、县各级官员牵涉其中,有些是恒文纵容家人勒索的贿赂,有些是恒文出巡州县时直接敲诈的,有些是下属官员到昆明求见时被勒索的,最后,恒文被“谕令自尽”,当在情理之中。和他“搭班子”的云南“省级领导”也被“一锅端”了:巡抚郭一裕参与强买黄金,被撤职、充军;布政使纳世通、按察使沈嘉征知情不报,还一味迎合上司的不法行径,被革职。有主动行贿行为的剑川州知州罗以书,革职,杖责一百;临安府知府方柱等三十七名在任知府、知州、知县,在初判中被认为是遭恒文勒索,事后主动交代问题,被认定“自首”,免除处罚。但是,乾隆皇帝认为这三十七人在被勒索的时候人人隐忍,没有一个人告发,直到恒文被撤职之后他们才纷纷出来说明问题,不能算是自首,全都有罪。结果三十七人全部被“降一级留任”。
又比如,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判决的浙江巡抚福崧、两淮盐运使柴桢侵挪国库案,福崧在被押送北京的途中自尽,柴桢就地正法,也在情理之中。而卸任浙江布政使归景照知情不报,充军伊犁;现任浙江布政使王懿德刚刚到任两个月,和福崧并不熟,也被认为“溺职”,革职,降职为道员,分配到新疆哈密戴罪立功。时任浙江按察使顾长绂革职,发遣军台。整个浙江“省级行政班子”全军覆没了。闽浙总督伍拉纳没有及时发现福崧的罪行,负有领导责任,被扣罚养廉银三年;杭州织造对福崧等人的罪行没有及时参奏,被降为笔帖式。其他十一名浙江道府官员因为失察、徇隐等分别受到革职、降级、充军等处分。
乾隆的“株连处罚”在甘肃冒赈案中表现得最突出。甘肃冒赈案涉及官员有二百一十多名,其中判处死刑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有三人,判处死刑的道府县官员有六十六人,判处杖刑流放到三千里以外边远地区服苦役的有六人,发遣戍边的有五十多人,另外革职并追罚银两的有五十多人。甘肃各级衙门几乎为之一空,全省官员大换血。如此重罚,整个清代似乎仅此一例。
乾隆的反腐行动有两记铁拳,第一拳是严密的法网,第二拳是严峻的惩罚。此外乾隆警惕的双眼、敏锐的联想,始终关注着朝野的高官显贵们。在一连串组合拳的打击下,乾隆朝的腐败行为不能说绝迹,也理应偃旗息鼓才对。事实却正好相反。反腐风暴刮得最剧烈的乾隆朝,恰恰是腐败最严重的时期。
乾隆四十年(1775年)以后,腐败公行,“州县有所营求,即有所馈送,往往以缺分之繁简,分贿赂之等差。此等赃私初非州县家财,直以国帑为夤缘之具。上司既甘其饵,明知之而不能问,且受其挟制,无可如何”。官场已经和市场无异,政务也变异为了商品。到乾隆末期,官吏的腐败堕落呈恶性膨胀之势。上至王公大臣,下至细微吏员,玩忽职守、敷衍怠政,“岁久相沿,几成积习”。
乾隆中期后,高官的恶性腐败呈现井喷之势,而且每一个落马的督抚都要牵出共同腐败的整省官员,乌纱帽一摘就是几十甚至上百顶。比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冒赈案、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山东巡抚国泰案、闽浙总督陈辉祖案、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江西巡抚郝硕案以及乾隆六十年(1795年)的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案等,案情都震惊世人。乾隆的反腐组合拳再厉害,也敌不过汹涌的贪腐势头。
制度逼良为娼
反腐风暴永远是庞大的政治体制中的一阵凉风,是繁杂的政治活动中的一个内容而已。再周密的反腐法律,也只是现行“游戏规则”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我们不能脱离大的政治环境,把反腐败孤立出来谈。
乾隆朝越反越腐的疑问,要从政治制度中去寻找答案。尽管乾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预防、惩治腐败,但他也推出了更多的制度,把官员们往腐败的道路上推。这些制度包括臣工贡献、皇帝出巡、议罪银、赔补亏空、官员公捐等。
臣工贡献就是达官显贵们向皇帝进贡,是“送礼”的文雅说法。在地方上任职的督抚要员们不定时地送给皇帝一些地方特产,可以联络感情,但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可雍正朝将“臣工贡献”定为一项制度,把它确定为地方督抚要员的一种政治义务。到乾隆时,乾隆皇帝更是把地方高官进献贡品的多少、好坏、周期长短,和他们的“忠诚度”联系在了一起。他的逻辑为:既然你口口声声说效忠皇上、为皇上尽心办事,就要在物质上有所表现。于是,乾隆把臣工贡献制度严密化、系统化,扩大了直接向皇帝进贡的大臣的范围,并且默许一些中下级官员逾制、越级进贡;进贡的周期越来越短,之前一般是端阳、万寿、元旦的时候大臣们进贡,乾隆朝又规定上元、中秋等节也要进贡,而且平常要有“非例之贡”。仅有制度可循的,乾隆时期的天下总督每年进“例贡”一百八十三项、巡抚进“例贡”二百七十七项,这还不包括制度之外的“非例之贡”。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粤海关监督李永标、广州将军李侍尧进献了一批贡品,计有:“紫檀镶楠木宝座一尊、紫檀镶楠木御案一张、紫檀镶楠木五屏风一座、紫檀天香几两对、镶玻璃洋自鸣乐钟一座、镀金洋景表亭一座、镶玛瑙时辰表两块、黄猩猩毡五匹。”这次贡品送上之后不久,乾隆皇帝给二李发了一封圣旨:“此次所进镀金洋景表亭一座,甚好,嗣后似此样好看者多觅几件。再有此大而好者亦觅几件,不必惜价,如觅得时于端阳贡进几样来。”因此,李永标、李侍尧两人敢不再送?敢不出去四处寻摸更“大而好”的西洋钟表?
进贡虽然是地方高官的私人行为,但钱却是地方政府公款支出的。乾隆朝的闽浙总督伍拉纳就承认:“我们并不自出己资买办物件,乃婪索多银自肥囊橐。”比如,浙江巡抚福崧到任后,马上吩咐盐运使柴桢“代办”贡品,有玉器、朝珠、手卷、端砚、八音钟等件。这一次进贡花费白银三万八千余两,全都计在盐运司衙门的公款上。客观地说,如此频繁的进贡、如此昂贵的贡品,完全超出了地方督抚的经济承受能力,逼着他们不得不去违规、违法筹措资金,勒索下属、收取贿赂等。
乾隆皇帝是聪明人,自然知道进贡给下面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但他更关注封疆大吏们的忠诚度,他不在意贡品是怎么来的,而在意什么时候来、来的是什么。事实上,乾隆拿到的贡品太多,塞满了整个紫禁城,最后造成了仓储难题。他儿子嘉庆继位后,发现“内府所存陈设物件,充禼骈罗,现在无可收贮之处”。绝大多数贡品,乾隆压根就没看过,更没碰过,“所贡之物,视之真粪土之不如也”,直接扔到哪个不知名的角落去了。但是,嘉庆皇帝认识到了问题,还是继续让大臣们贡献“粪土不如”的贡品,这只能理解为皇权的自私了。
乾隆是中国古代出了名的喜欢出巡的皇帝。他在位的这六十年中,外出巡幸超过了一百五十次,平均每年两次半还要多。皇帝走出紫禁城、到北京之外的地方看看,客观上有利于了解真实情况,还可以收揽人心、笼络官绅、整饬吏治等。但乾隆的出巡过于频繁,且热衷游山玩水,地方官绅投其所好,不惜耗费巨资“接驾”。他们大兴土木,建造行宫,修葺园林,建设御道,收罗奇珍异宝、文物古玩进献给乾隆。在富庶的江南地区,盐商等富裕阶层或者主动捐献,或者被官府勒索,承担了主要成本;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完全是动用公款,压迫百姓来伺候乾隆,腐败官吏趁机中饱私囊。乾隆本人也承认此举劳民伤财,在晚年说:“朕临御六十年,并无失德,唯六次南巡,劳民伤财,作无益害有益。”
议罪银,是指根据官员犯罪情节的轻重,缴纳相应数额的银子来免除一定的刑罚。封疆大吏犯了错误,缴纳从几百两到几万两不等的银子,以罚代法,或者被扣发一定时限的俸禄,作为惩戒,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乾隆把这个做法制度化、扩大化了,频繁地罚地方高官们银子,还允许督抚们提前缴纳一笔钱“备罚”。例如,浙江杭嘉湖道台王燧在负责西湖工程等事上,侵吞工程款,并有大量财产来源不明,总计查出有二十万两白银的不法财产,被“即行正法”。浙江巡抚王亶望负有领导责任,对王燧“唯言是听”“不行参奏”,“自认罚银”五十万两。乾隆皇帝批示“只可如此”,对王亶望不加追究。乾隆利用地方督抚、盐运使、海关监督、织造等要职、肥缺的“过失”,通过公开的程序,或者干脆让亲信奴才“密谕”暗示,让犯错者、违法者“自行议罪”、主动缴纳议罪银,且金额越来越高。地方要员不堪重负。浙江巡抚福崧担任地方官多年,俸禄、养廉银和灰色收入丰厚,但历年来共罚银二十七万八千两,中间还连续多年被扣发养廉银,等于收入全无,只有支出。这让他如何维持体面的生活和工作?只能转嫁压力,勒索敲诈、挪用贪污,最后被乾隆要求“自行了断”。
议罪银制度加剧了清朝官吏的腐化。尹壮图等官员向乾隆指出过这项制度的弊端,认为此举让贪者有恃无恐、廉者无处容身,乾隆也认为其意见“固属不为无见”,但他在位期间就是没有废除此项制度。后人只能将此项制度也看作是皇权的自私。乾隆除了可以借此制约地方大员外,还能敛财。要知道,所有的议罪银不是缴到国库,而是进入内务府——皇帝的小金库的。
府库亏空,是指官库钱粮实际情况与账面不符,甚至入不敷出、寅吃卯粮。这是清代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导致亏空的原因很多,有官员决策失误的原因,也有自然灾害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官员贪污、挪用公款和挥霍造成的。乾隆时期的地方官员要进贡、要接驾、要罚钱,手头紧张就挪用官银,相互之间心照不宣,前后相继。大家都抱着侥幸心理,祈祷自己任内平安无事,亏空事发在谁的任上算谁倒霉。很多人还把黑手伸向早已千疮百孔的官库,贪污侵吞。乾隆时期,每一件贪污案揭露出来后,必然牵出案犯所在衙门的巨额亏空。乾隆治理亏空的做法是“赔补”,谁造成的亏空谁拿钱补上,难以确定责任的就由相关的官员按照职位高低、在任时间长短“照股分赔”。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查出浙江省亏空十三万九千两官银,令前后三任巡抚富勒辉、雅德、福崧分赔。此举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能让贪官获利,要把财富物归原主。但是,亏空是历史积弊,不能让少数几个人承担责任,而且那几个人也赔不了那么多钱。怎么办?只能继续拆东墙补西墙,有的官员耗尽了做官的积蓄、祖先的遗产,变卖田地房屋,有的官员则一级级向下属衙门摊派,勒索银两,甚至敲诈贪污。不过,更多的官员干脆再次挪用公款,“赔补亏空”变成用官银赔官银,用新亏空来补上旧亏空。
乾隆本人也承认此举有可能让“廉者为贪者受罚”,但就是不取消赔补的做法,还将此举扩大化,将一些在财务上的“无着款项”也勒令相关官员赔补。比如,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镇压回民起义后查出“军需断难开销各款”,一共有二十七万七千两白银难以核实,勒令发生地的甘肃总督的俸禄和养廉银都扣二成,实发百分之八十,直到补足款项为止。这又是一项让地方要员不堪重负的制度。
最后,人们只知道老百姓要缴苛捐杂税,却不知道乾隆时期的大小官员头上也有苛捐杂税,类似于公费摊派、强制捐款等。当时的说法叫“公捐”,乾隆强制要求官员为某事捐钱。比如,乾隆下江南,官员要捐款凑份子;修建海塘、河工,举办庆典、征伐,官员也要捐钱。浙江省改筑大石塘工程,缺口银子二百万两,乾隆令浙江全省官员捐出一半的养廉银,分二十年捐完。福建省也照此办理,不过因为浙江海塘毕竟和福建关系不大,福建官员只要捐十年就行了。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乾隆皇帝要办“八旬万寿庆典”,内外大小臣工纷纷“踊跃捐款报效”,共计捐款一百一十四万四千二百五十七两白银。其中在任的二十六位地方督抚,人均捐款超过三万两。各级官员“自请捐廉”,但钱也不是自己出,照样有各种手法转嫁压力。
在这些制度高压之下,封疆大吏们不可能保持廉洁,不得不勒索、挪用,把腐败的压力转移到下级官员头上,最终导致整个地区、整个系统的集体腐败。进入官场的任何一个人,“独善其身”只能是美好的幻想。聪明如乾隆者,都发现了问题,有的人是无力改变,而乾隆是不想改变。因为除了官员的廉洁与否,他还看重其他内容,其他更重要的内容。
腐败的根源在专制
上述逼良为娼的制度是皇权的产物。只要它们还有利于维护皇权,乾隆皇帝就不会废除它们。因此可以这么认为:是乾隆在逼封疆大吏们腐败!
每一个皇帝都希望自家的统治“千秋永固”,这也是乾隆皇帝一切行为的根本目的。
治贪的法网再严密,反腐的“罚网”再严酷,都只是拽在乾隆皇帝手中的工具而已。向何处撒网,什么时候收网,怎么处置落网官员,都是乾隆说了算。因此,反腐受乾隆皇帝的主观意志、一时好恶影响很大。反腐要服务于皇权,服务于乾隆统治天下的整体需要。
皇帝对臣下的要求,首先是忠诚。只要乾隆认为一个官员忠心耿耿,那么即使发现贪污贿赂行为,有时也可以容忍;相反如果一个官员被认为“欺罔君上”、对皇权不敬,那么他即使略有腐败行径,也会遭到严惩,甚至被树立为“反腐典型”。
云贵总督李侍尧挪用、勒索银两,两淮盐政高恒挪用、受贿银两,都是金额巨大,完全够得上死刑标准。大臣们建议将李侍尧从重处理,斩首示众。但是,乾隆念李侍尧效力多年、征战四方,办的差使、进贡的贡品都不错,于是驳回判决,让大臣们“再行商议”。有大臣心领神会,认为李侍尧“勤劳久著”,建议“秋后处决”。乾隆欣然同意,将李侍尧缓期执行,后来又让他戴罪立功。李侍尧很快就做回了总督。而高恒是名门之后、乾隆的大舅子,他案发后求情的人很多。乾隆却大义灭亲,将高恒斩首示众,抄没家产。同样的罪行,为什么一个善终一个惨死呢?因为李侍尧贪污、勒索钱财的罪行,乾隆没有体会,在他看来仅仅是一纸描述而已;而李侍尧的老实听话,认真办事,乾隆却是深有感受的。至于高恒,他在办理乾隆南巡事的时候挪用了“交官项内巨银”,事情牵涉到乾隆本人,让皇权尊严受到了损害。乾隆要杀高恒,免得人们继续联想、引申下去。还有,高恒自恃是皇亲国戚,在江南以为皇帝办事为名谋取私利,让乾隆有被利用、当冤大头的感觉。
高恒的儿子、叶尔羌办事大臣高朴,奴役三千百姓开采玉石,销售获利,被当地百姓告发。按说,高朴的罪行和涉案金额动辄几十万两、上百万两银子的封疆大吏相比,算是小的,但乾隆迅速命令将高朴就地正法,而且还要召集百姓公开行刑。因为乾隆发现,高朴进贡的玉石质量远远比不上在高家查获的玉石。“高朴这小子,竟然把好东西藏在家里,不给我!”乾隆恨得牙痒痒,接到高朴伏法的奏折后亲笔批了一句:“着实便宜他了!”
其实,只要还有一个人站在朝堂上,就意味着乾隆朝的反腐工作是彻底失败的。这个人就是和珅。
和珅是一个很高调的腐败分子,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结党营私、权钱交易等行径一样不落,金额过亿。他宅邸所在的胡同,每天挤满前来行贿、请托和密谋的官员,熙熙攘攘,如同闹市,一眼望过去都是官服上的补子,人称“补子胡同”。有外地知县跪在门口,将几千两银子的银票举过头顶,求见和珅,希望拜入和珅门下。和珅压根就看不上这点“小钱”,大喝:“知县是何虫豸,也来见我!”就这么一个高调嚣张,几乎人所共知的大贪官,却在乾隆后期扶摇直上,权倾一时,被乾隆倚为左膀右臂。是乾隆不知道和珅的贪腐,还是从来没有人举报、弹劾过和珅?都不是!而是乾隆离不开和珅,离不开和珅精明干练的处理政务能力、离不开和珅帮他管理日益庞大的小金库、离不开和珅出面办一些皇帝难以启齿的“小事情”。更何况,和珅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精于溜须拍马,很讨乾隆的欢心。于是,“一分为二地看问题”的道理就被乾隆用在了和珅身上。他觉得和珅的成绩是主要的,错误是难免的,辩证地讲:“和珅还是一位好干部!”
只要有和珅在,很多案子的线索查到一定地步就断了,很多腐败分子都得到了庇护羽翼;只要有和珅在,就大长腐败分子的志气,打压了反腐行动的底气。和珅的存在,注定了乾隆的反腐不彻底,不会成功。
但是,乾隆不这么看。天下太平、社会稳定和一批腐败分子被惩处,让他志得意满,粉饰太平。乾隆当皇帝的时间长了,开始给自己拼凑出“十大武功”,要当“十全老人”。他听不进去忠言,容不得臣下的一点不同的声音。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礼部侍郎尹壮图上疏指出:“各督抚声名狼藉,吏治废弛。臣经过地方,体察官吏贤否,商民半皆蹙额兴叹。各省风气,大抵皆然。”尹壮图这话,基本上否定了当时的官场,对官吏群体评价很低。这明显是给“乾隆盛世”抹黑。果然,乾隆看后大怒,以“挟诈欺公,妄生异议”罪判尹壮图“斩立决”。后来,乾隆为避免成全尹壮图“忠谏美名”,免去死罪,降职处分。如此一来,乾隆的反腐更是水中月雾中花、盛世的点缀了。
反腐失败的根子在乾隆身上,缘于他自私的思想,系于皇权。其实,腐败的根源何尝不在他身上,何尝不系于皇权。只要专制皇权存在,不正常的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和考核制度就不会改变,逼良为娼的制度就不会取消,腐败就将长存。
乾隆算是比较矫情、喜欢粉饰的皇帝,他不承认这一点,他的父亲雍正就坦率、直白得多了。雍正皇帝曾御笔朱批了一句大实话:“朕说你好,你才得好。”[3]这句话可以分两层来理解:第一是政绩也好、操守也好、能力也好,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评价标准是皇帝。皇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皇帝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第二是官场中人所有的好处、未来的好日子,都来自皇帝。皇帝让你得到好处,你才能拿,拿了没事,不然就出事。不仅是仕途沉浮,就是个人生命也都掌握在皇帝手中,大臣们哪敢不唯皇帝马首是瞻。皇帝高于一切法律、一切制度,官员们只要揣摩好皇帝的心思、让皇帝高兴了,就能升官发财,就有荣华富贵,哪还管什么廉洁自律,还要反腐惩贪干什么?
当反腐沦为权力工具
乾隆时期,每隔两三年,朝廷都会有一次雷厉风行的反腐败大行动,揪出一两个巨贪和反面典型来。据说,这是乾隆皇帝授意、和珅揣摩配合的结果。
外省封疆大吏如果不定期给和珅孝敬,几乎没有能长期做官的。其中贿赂最重的人,和珅往往破格提拔,授予高位。为了孝敬和珅,也为了能进步,底下的官员们不得不腐败敛财。等到这个人贪声日著,臭名远扬了,和珅就将他定为反腐败对象,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逮捕查抄他。这个周期就是两三年。
浙江巡抚王亶望被朝野认为是“和相第一宠人”,权势一度炙手可热。王亶望每年给和珅的炭敬、冰敬以及一切孝敬等,总数超过三十万两银子,此外王亶望还不定期地向和珅孝敬珍奇古玩。可王亶望在浙江巡抚任上,被乾隆公开下诏、和珅亲自下手查办了。结果,王亶望成了乾隆—和珅“反腐周期”的一个牺牲品、一大反面典型。
和珅另一亲信国泰的遭遇类似,却更具戏剧性。据说国泰本是一个巨商,一次在扬州花酒丛中挥金如土时结识了一个人。两人朝夕相处。恰好遇到漕运总督经过扬州,仪仗威严,车骑盛大。国泰啧啧称道,艳羡不已。新朋友就说:“这有什么好惊羡的?十万银子就能购得他的顶戴。”国泰惊问:“大官也能买?”朋友说:“行!我就能替你办妥。你跟我到京城见一个贵人,不出三个月就能做到道台。”国泰取上三十万两银子,高兴地跟着他进京去了。抵京后,朋友带国泰拜入和珅门下。原来,国泰的这个朋友就是受和珅委托,在外招徕巨富买官的。为了保险,国泰与和珅等约定,先将钱存入某店,得官后和珅才能提取。
没几天,朝廷就任命国泰为江苏省粮道。后来,和珅又活动国泰调往山东(据说是国泰能力太差,而江苏事情多,和珅怕他应付不过来)。山东政务简单,国泰渐娴吏事,三年内就当到了巡抚。
为了报答和珅,国泰自然是倾尽全力,将百万家产都耗尽了。国泰就寻思着在山东大行敲剥以补偿损失。很快,国泰声名狼藉,传到了北京,被御史弹劾。弹劾奏章内容牵涉到和珅,乾隆竟然让和珅“检举”。和珅又派了一个人去试探国泰的底细,看他还有多少钱。那人告诉国泰,如果要想将弹劾的事情摆平,少说也得百万银子贿赂满朝高官。国泰东拼西凑,才挤出了二十万两。和珅知道国泰已经囊空如洗,马上请旨查办国泰。国泰入狱,追悔莫及,知道自己绝无好下场,在狱中自杀了。从他买官到被和珅奏请查办,正好是三年。国泰自然是冤,被和珅给利用了;可放大了看,和珅何尝不冤?他也被乾隆给利用了,最后当成一个大反面典型被查办了,万贯不义之财最终进了皇帝的腰包。
于是,老百姓有理由相信,来自乾隆皇帝的周期性反腐败行动,极可能是皇帝控制文武百官的手段。如前所述,腐败已经成为乾隆朝制度性的、全局性的问题,每个官员都不能保证自己是绝对清廉的。皇帝可以随时以“反腐”的名义将官员惩办,并将此作为悬在官员头上的一把利剑。结果,官吏们对皇帝的反腐行为战战兢兢,不得不刻意效忠、讨好皇帝来保障自身安全。而皇帝高调的反腐行为惩治的通常都是没有多大权势的中低级官员,或者是自己讨厌的、已经失势的高官,这也坐实了人们的猜测。和珅在乾隆、嘉庆父子时期境遇的反差,就是很好的例子。同样,人们将官府的许多反腐败行为也理解为内部的权力斗争。
只要公权力还能获利,腐败现象就不会绝迹;只要没有制约的君主专制体制还存在,大规模的腐败就不会消失。当反腐沦为权力工具,就没有真正的反腐败可言,腐败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在政治体制乃至社会躯体中蔓延、恶化,侵蚀财富和世道人心。
很多统治者都明白这个道理。在专制政体下,腐败癌症是治不好的。《官场现形记》中说,有人揭露浙江官场弊端,慈禧太后挑选了一位老京官去做钦差大臣。她说:“某人当差谨慎,在里头苦了这多少年,如今派了他去,也好叫他捞回两个。”圣旨一下,这名京官忙向慈禧身边的太监打听上头派他这个差使的真实意思,应该怎么查案。太监扑哧一笑道:“查案有什么难办的?佛爷早有话:‘通天底下一十八省,哪里来的清官?但是御史不说,我也装作糊涂罢了。就是御史参过,派了大臣查过,办掉几个人,还不是这么一件事?前者已去,后者又来,真正能够惩一儆百吗?’这才是明鉴万里呢!你如今到浙江,事情虽然不好办,我教给你一个好法子,叫作‘只拉弓,不放箭’。一来不辜负佛爷栽培你的这番恩典;二来落个好名声,省得背后人家咒骂;三来你自己也落得实惠。你如今也有了岁数了,少爷又多,上头有恩典给你,还不趁此捞回两个吗?”京官听了,马上心领神会。慈禧的态度可能代表了许多统治者对反腐败的态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没人揭发就当不存在,并且将反腐败当成负责官员的“福利”。
乾隆和慈禧不同,他爱慕虚荣,也爱折腾。他不把腐败当作驾驭臣下的“福利”,而是掀起了一波波的反腐风暴。但乾隆始终逃不出“反腐工具论”的影响,根治不了腐败,连遏制腐败势头都做不到。折腾的结果是,人杀了不少,腐败却越来越严重,清王朝由盛而衰。
扩展思考:反腐难题
1.反腐败是人类历史上的永恒难题之一。严刑峻法不能断绝腐败,道德说教也不能断绝腐败。乾隆的困局则表明,皇权专制似乎是腐败的根源。为什么古代的腐败不能断绝,黑暗的源头在什么地方呢?
2.你是如何理解“腐败福利论”的?为什么腐败能成为古代官员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