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典型案例

因台风突然来袭几日连下暴风雨,李某家中的树因为承受不住风雨的侵袭,一日突然倒在了邻居谢某的家里,大树砸坏了谢某家的摩托车等东西,由此给谢某家造成了上千元的经济损失。谢某主张其损失是由李某家的树倒了砸坏所致,应当由李某家承担自己的损失。而李某认为自己家的树倒了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多次协商也没有达成一致,最终谢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不可抗力是侵权损害发生和扩大的唯一原因的情况下,不可抗力的发生可免除行为人的全部责任;在不可抗力是侵权损害发生和扩大的部分原因时,不可抗力的发生只能部分减轻行为人的责任。本案中李某家的树倒地砸了邻居谢家的东西,是由暴风雨这一不可抗力引起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李某依法可免除赔偿责任,但为公平起见,李某也应依公平原则给邻居谢某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